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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政策

2024-10-25 02:17分类: 研究生留学 阅读:

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政策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聊一聊关于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会将我所了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上海源耀集团留学研究生工资待遇
2.上海政府补贴项目有哪些
3.留学硕士上海落户条件

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政策

上海源耀集团留学研究生工资待遇

每年9到15万。上海源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航鹤路。上海源耀集团留学研究生工资待遇应届本科生7-10万/年,应届研究生9-15万/年,应届博士生17-25万/年,免费提供食宿。

上海政府补贴项目有哪些

上海有各种津贴补贴,无论你是上班族还是准妈妈,是一线劳动者还是海归创业者,无论你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都有相对应的一笔钱可以拿!我给你做了大盘点,不知道的赶紧来看看吧↓↓↓

1.生育生活津贴

对于上海的从业妇女来说,休产假期间照样可以拿“工资”:

1、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2892元),女职工拿到的钱=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2892元),女职工拿到的钱=2892元/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补贴

对于上海的从业妇女来说,还有生育医疗补贴哦:

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怀孕不满7个月早产的可得3000元。

怀孕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可得500元。

怀孕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可得300元。

3.夜班津贴

1995年出台的《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是这样规定的——

■ 中班(22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2.20元;

■ 夜班(24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3.40元;

■ 夜间(夜间连续工作12小时的)津贴标准为4.40元;

■ 5点以前上班的早餐补助费为0.80元;

■ 常日班职工在夜间值班到22时以后的,发给夜餐费2.20元,通宵值班可发给3.40元。

本报曾发稿呼吁夜班津贴应与时俱进,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考虑起来~

4.高温津贴

上海高温津贴标准是每月200元,发放的时间是6月到9月。属于高温季节津贴发放对象的劳动者,未全月提供劳动的,可按21.75天 折算后发放。另外,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另行支付高温季节津贴。

5.新能源汽车补贴

上海为新能源车型专门提供了沪DZ以及沪EZ开头的新能源牌照,一车一牌,随车报废。

由于上海对外牌限制开始收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冲着免费沪牌而选择购买混动插电式乘用车,从今年7月1日起,购买新能源车必须首先有固定停车位并且有安装充电桩的证明,上海新能源车的免费牌照额度开始吃紧。

目前,上海嘉定区区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为1.5万元,而闵行区和浦东新区的区补已经截止。

而到2016年,补贴的金额会下调,补贴的车型要求会提高。

6.独生子女补贴

根据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那么问题来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

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7.节地生态葬补贴

所谓节地生态葬,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树葬、花葬等方式处理骨灰,有利于绿化环境、节约土地。2012年起,上海市为鼓励生态葬,选择海葬的家庭可以得到政府补贴2000元

8.留学回国在沪创业申请补贴

学成回沪的留学生正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2015年为留住海归人员,上海市推出了一系列海归创业政策。其中包括:

启动《上海市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资助新近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政府资助资金。

9.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补贴

据文件规定,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类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将获得一次性补贴。

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15年的征地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0.大学生创业补贴

对于那些初出校门怀揣创业梦想的年轻人来说,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请看下图↓↓↓

1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

◆补贴标准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累计不超过24个月。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向户籍地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2.明年拟推老年综合津贴

推出时间:拟于2016年

推出地点:上海

受惠人群: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

具体方案:将目前实行的“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单项补贴,统筹调整为全市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

具体标准初步定为:

65-69岁,每月50元

70-89岁,每月120元

90-99岁,每月300元

100岁以上,每月500元

综合津贴拟通过敬老卡发放。

据了解,目前,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尚在听取意见阶段,市政府将集思广益,进一步研究完善具体的政策措施。

留学硕士上海落户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

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上海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

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予以公布。

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先在上海人社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好了,今天关于“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上海市考留学研究生补贴”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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