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硕士留学服务热线电话_佛山硕士留学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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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2014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2.2021广东佛山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25人公告(第四场)
3.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劳动局电话是什么?
4.青岛金吉列留学电话
5.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入口
2014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为规范我区教师招聘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引进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招聘工作的报名、初试等工作,负责招聘考试的复试组织工作,并向招聘单位推荐拟聘人员,做好教师招聘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道)教育局及区直学校分别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招聘教师工作的初试方案,并组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初试等工作。
(三)各镇(街道)成立招聘教师工作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由镇(街道)纪监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招聘计划
2014—2015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18名,其中区直学校47名,镇(街道)属学校271名(具体计划见招聘计划)。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专业对口,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南海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2011-2013届毕业生。
2.其他地区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2年、2013年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校级学生会或团委干部的毕业生;
(2)职业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3)部分专业院校毕业并符合专业特长要求的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毕业生;
(5)本科前三年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或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二)在职人员:具备任教学科及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教育人才:省特级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省级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
(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3)省级以上、长(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
2.优秀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现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近5年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的现职教师。
3.夫妻两地分居 (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为我区在编公职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
(1)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2)具备初级职称,两地分居时间满2年以上。
4.临时聘用专任教师:200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可跨镇(校)报考,且享受工龄及获奖加分政策。男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2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执行该条件者,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
5.其他在职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3年以上省一级学校、示范性高中任教经历者(此类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职业类专业教师: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2年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经历;
(2)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技师证书,2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企业相关对口岗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
(3)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辅导学生在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以上,具备2年以上企业对口岗位工作经历。
(三)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非在编教职员:男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2周岁以下。在该校区工作5年以上,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且享受工龄加分政策。
(四)留学回国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上公布(以下简称“网站”)本招聘方案。
(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考生在南海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中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
(三)资格审查、公布初试名单、初试方案:
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和制定初试方案,报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初试人员名单及初试方案均在网站上公布。届时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交报考纸质材料。
(四)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根据个人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推荐复试人数比例为1:3,其中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岗位、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推荐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为1:2;校医岗位推荐复试人数不限比例。
(五)公示进入复试名单:复试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公示加分情况:对符合加分条件,且进入复试环节人员的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复试: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教师职业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八)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九)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具体名单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由招聘单位直接初试确定,符合我区招聘条件的再由区办按程序考核。
六、招聘考试总成绩的构成
总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和加分三项构成。为保证招聘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我区新聘用教师质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含),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取录。(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可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5%的比例折算进总成绩。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推荐参加复试。
(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5%的比例折算进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1.工龄加分:在我区中小学连续任教或在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连续工作年限满5年的加1分;年限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1分。工龄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含)。
2.获奖加分:对在我区任教期间获区政府或教育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质服务奖,下同)的教师,加3分;获市级以上政府或教育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5分。表彰奖励加分不累加,以任教期间曾获得的个人荣誉计算。
以上两类加分将在初试和复试成绩折合后直接计算入总成绩中,即未能进入复试的人员不体现加分优惠。加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含),加分情况将在网站公示。
七、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度和试用考察制度
(一)聘用制度
1.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
2.对高层次教育人才可免试用期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二)试用考察制度
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14年8月31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不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或公示中出现有效投诉的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的人员,不予报考。
(五)若资料审查中发现实际条件与填报条件不符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在网上公示相应人员名单。
(六)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七)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不得报考。
(八)曾在招聘教师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招聘考试结束后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5435。
本方案解释权属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表一: 区直高级中学、特殊学校.doc
表二: 区直职业类学校.doc
表三: 镇(街道)初级中学、小学.doc
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日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4 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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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佛山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25人公告(第四场)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中学语文、数学、历史、物理、生物、心理健康;小学语文、数学、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7个学科共25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授课,即正常上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须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A01-A06职位须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名现场须提交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岗位(A07)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教师资格证,A08-A10职位须具备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现场须提交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2020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中小学任教;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至少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①具备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高明区户籍(或生源)的人员,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高明区公办中小学(不含中职学校)的临聘教师,区沧江中学、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临聘教师、校聘教师,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④曾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首席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
⑤省特级教师或具有学段及专业对口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四场)》。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专业: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报考者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2.学历、学位: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3年11月8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1月8日及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11月8日及之后出生。
4.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当日(即2021年11月8日)。
5.高明生源:从高明区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的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录用或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报考登记。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者报名信息填写仅限在报名期间进行。报名开始前及结束后,报考者不能进行填报或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打印准考证(生效时间: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通过)和报名表。报名登记成功后,报考者应于2021年11月12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请报考者自行妥善保管。
(3)现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在面谈现场,须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2)和准考证。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谈;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不通过,准考证作废。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报考者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报考者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报考者负责。
(2)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提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3)中小学校任教经历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对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4)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报考者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近五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面谈
(1)时间:2021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湖南路338号);
2.面试
(1)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
(2)时间:2021年11月2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3)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
(4)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
(三)考试成绩。
1.面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纳入最终面试总分计算;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者须留意招聘信息的发布,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八、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考试防疫要求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一)持本人“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并提交报名、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者个人健康状况书》(以下简称“健康状况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方可正常参加报名及考试。为缩短进场时间,请提前打印填写书完整信息。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报考者;
4.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三)可按当地防疫部门最新要求对有关防疫事项进行调整。
十、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pdf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者个人健康状况书.pdf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劳动局电话是什么?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22838180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大楼九楼
邮政编码:528333?
扩展资料: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职能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顺德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发〔2014〕32?号),设立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主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职责调整
将原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的双拥优抚、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收养登记职责,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设置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和办法及管理监督;负责全区民政、劳动就业和维权、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全区劳动保障事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团登记和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双拥日常工作、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追认革命烈士、革命伤残人员的审核上报、烈士褒扬;指导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等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负责指导易地安置的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老区建设工作。
(六)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镇级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八)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收养审批、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城乡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指导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十)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镇级殡葬服务机构。
(十一)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推进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企业。
(十三)指导福利**发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四)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工作。
(十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人才需求规划和综合开发人才资源措施,负责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等级的评审、考试、认定以及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国外人才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智力项目的引进和管理;归口管理各类培训项目、派遣出国研修生和外国专家工作,安置出国留学学成回家人员。负责对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推荐和评选活动等。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申报、建站及其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管理,做好企业劳动年审和工资支付监控工作。对企业工资和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
(十八)负责全区职业分析和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等技能开发工作,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转业培训、在岗职工培训、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管理、指导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十九)负责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劳动监察和劳动年审工作;负责集体合同审查、劳动合同鉴证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实施公民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的政策,归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区办事机构雇请劳务人员工作;负责劳动领域涉外业务与交流。
(二十一)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负责组织推行全区的企业年金制度,并进行检查、监管;负责核准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和伤、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核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审查及年审监督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工作。
(二十二)归口联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协调并负责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负责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类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
(二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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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吉列留学电话
金吉列留学客服电话:全国出国留学:400-010-8000 总公司电话:010-6568 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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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入口
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入口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入口为 /jwc/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简介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
学校起源于1958年创办的佛山师范学院和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其后佛山师范学院更名为佛山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2月,在佛山师范专科学校基础上创建佛山大学,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也先后更名为佛山兽医专科学校和佛山农牧高等专科学校。1995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佛山大学和佛山农牧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2005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佛山职工医学院和佛山教育学院并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在2002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都获得优异成绩。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列入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6年成为广东省第六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7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在软科2019“中国最好 大学排名 ”中全国排名第284位。
学校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习提升本领、以规范夯实基础、以创新塑造品牌、以改革突破难点、以党建促进高建、以高建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以培养基础扎实、精于实践、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秉承“明德博学、自强有为”的校训,倡导“以人为本、求实创新的校园文化;崇尚学术、爱岗敬业的教师文化;成人成才、创业创新的学生文化”,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分别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和禅城区,其中仙溪校区环绕在水面达1700亩的仙溪湖周围),校园占地面积2207.8亩,建筑面积60万多平方米。学校建立了博士后培养、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多层次多形式的立体办学体系。面向全国14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8323人,在校硕士研究生976人(含51名硕士留学生),联招博士3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3318人,本科留学生、汉语进修生等共98人。迄今为止,已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大批优秀人才16万余人。学校具有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高效精干、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739人,其中专任教师1158人。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198人(其中专任教师中正高170人),副高职称520人(其中专任教师中副高32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17人(其中专任教师中博士609人),硕士学位教师661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硕士454人)。其中含双聘院士5人、海外特聘院士1人,另通过院士工作站引进院士团队1个,*、国家杰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5人,珠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9人,培育第十四批国家级特聘专家2人、珠江学者4人,聘任岭南讲座教授59人,遴选校内岭南学者171人。此外,聘请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丁肇中、乔治·斯穆特、吕克·蒙塔尼和菲尔茨奖获得者埃菲·杰曼诺夫、沃恩·琼斯等世界著名科学家为名誉教授。
学校设有研究生学院和16个二级学院:粤台人工智能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半导体光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含公共体育、公共英语、公共艺术)、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每个二级学院与地方行业、企业共建了“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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