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察今,察今原文及翻译
1、察今原文及翻译
《察今》原文及翻译如下:
原文: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
翻译:凡是先王的法令制度,是切合时代的需要的,过去的时代不能与法令制度的条文一同存在下来。古代的法令制度即使现在还保存下来,还是不能取法它。因此要抛弃先王现成的法令制度,而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
整体赏析:
《察今》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第八篇,主要体现了先秦法家的历史进化观。全文论点鲜明突出,而论述则是一步一步地展开。文章的中心论点是因时变法,这一中心论点是通过从反面论证先王之法不可法而得到证明的。
换句话说,察今而变法的论点是通过批驳泥古而守法而得到证明的。作者依次陈述了三点理由:第一,先王之法历代有损益,已非原样。第二,对先王之法解说不一,所谓言异而典殊,已无法遵循。第三,时不与法俱至,先王之法已经过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察今》

2、吕氏春秋察今原文翻译
吕氏春秋察今原文翻译如下:
一、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捐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感乎?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二、翻译
国君为什么不取法古代帝王的法今制度呢?不是它不好,而是因为后人无从取法它。先王的法今制度,是经历了漫长的古代流传下来的,人们有的增补它,有的删减它,怎么能够取法它呢?即使人们没有增减它,也还是无从职法它的。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3、吕氏春秋·察今译文及赏析
首先我们根据题目回答该问题。
①:这篇文言文的全篇翻译是:白圭之中山,中山之王欲留之,白圭固辞,乘舆而去。又之齐,齐王欲留之仕,又辞而去。人问其故,曰:“之二国者皆将亡。所学有五尽。何谓五尽?曰:莫之必,则信尽矣;莫之誉,则名尽矣;莫之爱,则亲尽矣;行者无粮、居者无食,则财尽矣;不能用人、又不能自用,则功尽矣。国有此五者,无幸必亡。中山、齐皆当此。”若使中山之王与齐王闻五尽而更之,则必不亡矣。其患不闻虽闻之又不信然则人主之务在乎善听而已矣。夫中山五割而与赵,齐悉起而距军乎济上,未有益也。是弃其所以存,而造其所以亡也。
②:这篇文言文的全篇译文是:白圭来到中山国,中山国的国君想挽留他,白圭坚决推辞,乘车离开,又到齐国去,齐王想挽留他做官,又推辞而离开,有人问他原因,白圭说:这两个国家都将灭亡,所学的东西有五尽,说的是五尽:不一定,那么韩信就全完了;没有人称赞,那么名声就全完了;没有人喜欢,那么他的亲属就全被抛弃了。
③:这篇文言文的出处是:《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公元前221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纂的杂家著作.
④:这篇文言文的作者是:吕不韦,生年不详,战国末期卫国人。作品《吕氏春秋察今》卒于秦始皇十二年(公元前235年)。吕不韦为相期间,门下食客三千人,家僮万人。他命门客"人人著所闻",著书立说,为建立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寻找理论根据,这些著作最终汇编成了《吕氏春秋》。
4、《吕氏春秋·察今》都写过什么寓言故事
《吕氏春秋察今》写过的寓言有《滥竽充数》、《画蛇添足》、《守株待兔》、《刻舟求剑》、《狐假虎威》、《掩耳盗铃》、《买椟还珠》、《自相矛盾》、《拔苗助长》、《亡羊补牢》。
《吕氏春秋·察今》出自秦国
作者: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
《吕氏春秋·察今》中的寓言故事:
1、《自相矛盾》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先誉其盾之坚,曰:“万物皆莫能陷之也。”俄而又誉其矛之利,曰:“吾矛之利,万物莫不陷也。”市人诘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众皆笑之。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译文:
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他先夸耀自己的盾很坚硬,说:“无论用什么东西都无法穿破它!”然后,他又夸耀自己的矛很锐利,说:“我的矛很锐利,无论什么东西都能穿破!”市场上的人质问他:“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会怎么样?”,那个人不能回答。众人都嘲笑他。不能被刺穿的盾牌和没有刺不破盾的长矛,是不可以同时存在的。
2、《刻舟求剑》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译文:
有个楚国人乘船过江时,剑从船上掉进水里,他就在船帮上刻下一个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等船靠岸,他就从刻记号的地方跳进水里去找剑。船已走了很远,而剑却没走,这样去找剑,不是很糊涂吗。
3、《拔苗助长》
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译文:
有个担忧自己的禾苗长不高而把禾苗往上拔的宋国人,一天十分疲惫地回到家,对他的家人说:“今天我累坏了,我帮助禾苗长高了!”他儿子小步奔去看那些禾苗的情况,禾苗却都枯萎了。天下不犯这种错误的人是很少的。
以为没有用处而放弃的人,就像是不给禾苗锄草的懒汉。妄自帮助它生长的,就像拔苗助长的人,非但没有好处,反而危害了它。
4、《亡羊补牢》
见菟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译文:
看见兔子牙想起猎犬,这还不晚;羊跑掉了才补羊圈,也还不迟。
5、《掩耳盗铃》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掩耳盗铃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译文:
范氏灭亡了,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背不动;于是用槌子把钟砸碎,刚一砸,钟锽锽的响声很大。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耳朵紧紧捂住。他以为捂住自己的耳朵别人就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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