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主要涉及音乐学院(深圳音乐学院(筹))的招生情况。以下是根据最新信息整理的招生简章概要: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 学校简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的大学。学校传承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和学术体系,以书院制、国际化、通识教育及中英文双语教学为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 学院简介:音乐学院(深圳音乐学院(筹))是深圳市政府规划建设的“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之一,努力建设一所国际化、创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学院以培养学术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艺术人才为目标,创新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国际化音乐人才的本、硕、博培养体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 招生范围:音乐学院计划在多个省(市)招收音乐类本科生,具体范围包括广东、山东、辽宁、湖南、浙江、四川、上海、北京、安徽、福建等。
- 专业设置:涵盖多种乐器演奏、声乐、作曲、音乐制作等多个方向,旨在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三、报考条件
- 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 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录取标准。
- 仔细查看招生简章中对各专业招考方向所限制的器种或唱法要求,如乐队指挥方向仅招收钢琴器种,声乐方向仅设美声唱法,打击乐方向仅设西洋打击乐等。
四、录取规则
- 录取方式: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 复查与复查:音乐学院将对所有录取学生在入学后进行政治、专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确保学生符合录取条件并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道德品质。
五、奖学金政策
- 音乐学院提供奖学金以激励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学金为人民币5万元/学年,二等奖学金为人民币2万元/学年。获奖学生需保持每学年平均积点达到3.0(满分为4.0)方可续得。
六、其他信息
- 学费与住宿费:具体费用以学校最新公布为准,但一般而言,学费和住宿费均较为合理。
- 师资团队:音乐学院汇聚了国内外一流的音乐教育家和艺术家,如国际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叶小钢教授担任创院院长,以及陈永华、金平、张立萍、徐惟聆等海内外知名艺术家组成的师资团队。
- 国际化办学:学院依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国际化办学平台,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和艺术实践机会。
请注意,以上信息为基于当前可获得的信息整理而成,具体招生简章及要求可能会因年份、政策等因素有所变动。因此,建议考生及家长在报考前仔细阅读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招生简章,并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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