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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盖章,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盖章流程

2024-11-30 02:42分类: 留学政策 阅读:

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盖章,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盖章流程

对于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盖章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文章目录列表:

1.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2.公派出国留学回国后的手续办理
3.留学生学历认证护照没有回国入境章怎么办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学历认证需要如何办理?
5.留学生办理报到证需要什么?
6.如何办理公派留学生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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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人事档案是按照相关政策,在培养、使用、选拔、录用人才中形成的个人经历、思想政治、品德作风、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

人事档案与毕业后的就业落户息息相关,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存档,存档在何处。

而留学存档管理系统,是可以办理所有档案业务,包括档案存入、档案转出、开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借出、补退费,都可以在线办理。

如果没有办理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也不是必须存在留学服务中心的,也可以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留学生人才档案存档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

出国(境)存档”,另一个是“回国(境)存档”

出国留学人员可办理“出国(境)存档”。

而“回国(境)存档”的服务对象是:

非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后,其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

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在京就业后,其“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将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

此外:

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不予受理!

需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将档案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出国(境)存档”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需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

4、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

5、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

6、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上传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上传:

(1)包含有效期的国(境)外院校“学生证”或“学生卡”;

(2)如果“学生证”或“学生卡”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上传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7、国内高中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需上传“高中毕业证书(盖章页)”;

“回国(境)存档”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公派出国留学回国后的手续办理

赴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公派留学生,大部分内容可参考,主要不同在于回国报到环节,应按留学服务中心对留学归国人员的有关要求和流程办理,如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派遣、保证金提取、在所在单位报到等环节。

 1、所有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材料,本人务必妥善保管,建议同时扫描保存录取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保证金缴纳证明、同意派出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回国前,务必到所属领事馆区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否则影响回国后保证金的顺利提取。

 2、按?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的填写要求,将该表的相关内容填好或粘好。

 关于提取保证金的程序及要求,请先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的有关说明。

 对于目前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将来毕业后回国报到时请先落实国内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在保证金证明表上先签字盖章或出具录用证明后,如需要,再到北大研究生院或医学部研究生分院相关部门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即可顺利办理。这里提前先跟大家说明一下这个流程。

 ?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如有不慎遗失,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

 该表的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报告要点,是汇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不是提交到学校研究生院的。

 3、到学校后,请先到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报到。

 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第四页,请院系老师(可以是主管院长、本校导师或教务老师)对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安排里栏填写:回本校继续完成博士学业,并盖院系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办理该项手续时,在就业安排栏填写:自主择业,或由工作单位出具录用证明。

 4、在院系报到以后,需携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再到红2楼2201办理回校报到及审核手续,需同时携带护照,提交留学总结和外方导师评价报告。

 提取保证金证明表,需在研究生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关于在研究生院提交的留学总结,不同于汇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报告要点。学校建议大家能够全方位地展示自己的留学学习经历和生活体验,除取得的研究成果外,例如能对中外比较、留学院校体制和特点、留学生活,等等方面,无固定格式,也无内容限制,如能配上少量有代表性的照片则更好,既是对本人的经历做全面总结,作为留学效益评价的一个依据,并从中对北大发展、对学校工作提出可改进的建议和启发。

 目前,很多同学回来后提交的总结性文章,很有可读性和启发性,研究生院考虑将以此为素材,准备我文集。

 外方导师评价报告,格式不限,由外方导师对留学人员的学习研究总体情况做出评价。

 在研究生院报到之前,应将留学总结电子版发到 [email?protected] ,报到时另提交打印版一份。

 在研究生院报到之前,应登陆:8080/py_survey/ ,填写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反馈问卷(该网站目前设置IP权限可能为校内访问或校内代理访问,请留意),请客观、如实、认真填写。

 5、在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后,由培养办公室出具回校转单用于恢复在校手续,出国时间较长、出国前办理退宿的同学,凭回校转单即可去30楼宿管中心或畅春新园办理入住手续(部分同学如将来回国时是双休日或假期,可适当提前几日与研究生院联系并委托在校同学代为办理,以便回校当天顺利入住)。 6、回国以后,因履行服务义务的要求,按规定回国以后不得再行因私出国3个月(含)以上,否则涉及违约。

 针对在外学习期间的提前回国、延期回国、转学转校等个别情况,以及回国后在读期间确因科研需要短期出国完成有关研究、毕业后出国做博士后等特殊情况,务必先跟研究生院联系咨询,由学校受理、审核并报批。否则后果自负。

 7、其他

 (1)每学期开学前请注意核对本人农行金穗卡是否被扣掉住宿费。出国前退宿的同学不用交住宿费,如发现有费用被扣现象,出国前宿管允许保留宿舍的同学,需要缴纳住宿费,应确认卡上有足够金额。如金额不足,请尽快委托人去学校财务部补交,欠费状态会影响学期初正常注册及选课。

 (2)出国期间其他需要事先或委托安排的相关事宜,应提前做好准备。

 譬如党员同学需要委托在校的同学按期缴纳党费等问题,请本人留意,跟本系相关老师和同学保持沟通。

 (3)在外学习期间、回国报到以后,如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院系教务办公室。

 (4)留学期间如有同学写一些相关文章和留学记录,欢迎发到研究生院,会统一组织向校报等校园媒体投稿。

 (5)在外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注明?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生同时应在符合学术规范和科学标准的前提下,务必结合学校和所在院系博士生毕业的发文要求及其标准。将来毕业时的博士学位论文,国家留学基金委、外方导师及其他人员,也应该在后记或致谢中得到体现。

 (6)博士后问题: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北大博士毕业后出国做博士后的问题,现行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签证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外方接收学校为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上报留学基金委,批复后可到国外从事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做博士后的问题,将来毕业时,具体咨询使领馆教育处,按申请程序办理。

 (7)涉及在北大延长学习年限的同学,应注意在目前预计毕业学期的当学期3月份前,在校内门户填写申请,并按流程办理。

 2009级以后涉及的延期资助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同时,需要注意延期学费的缴纳问题和延期学费的返还的资助申请等问题,应留意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的有关文件和通知,以避免造成欠费状态,以及延期学费的申请返还资助。

留学生学历认证护照没有回国入境章怎么办

留学生学历认证护照没有回国入境章,只能把护照拿到机场边检补盖章。

2018年春节,孙女士打算到马来西亚自由行,办理签证时,却发现遇上了麻烦。原来,孙女士持有E字开头的新版护照。最近一次回国时走自助通道,护照上缺“入境章”,因此,没有完整的“出入境记录”,只能把护照拿到机场边检补盖章。

所以,即便是走自助通道,也别忘记打印入境凭证。

扩展资料:

出入境章的注意事项:

涂改和伪造假章,则更加严重,属于“编造出境入境证件”的违法行为,非但无法出入境,还将面临罚款甚至拘留处罚。

通过实人认证的中国内地居民,申请材料中可以不再提交留学期间护照或通行证上距申请日期10年以内的出入境章页面。

中国新闻网——英国华闻周刊:出入境英国,护照上的“章”要注意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学历认证需要如何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是指本国公民到外国接受良好的教育,学习先进的科技知识的人员,可以带来西方先进的知识和技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像钱学森冲破艰难险阻回国、邓稼先谢绝恩师挽留、吴文俊谢绝师友万里挽留、严东生克服阻挠回国等等,这些老辈科学家在西方留学,学习西方先进知识和经验,留学回国后给新中国技术带来飞速的发展,使我国在国际上挺起了脊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我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依据。他们有这个证明可以在落转户口、安排工作、子女入学、、购置住房等有优惠政策,还可以在其他一些方面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以前开具证明过程非常麻烦,而且办理《证明》的时候要跑几趟、等待时间长。第一个需要留学生在报到登记系统上注册,第二是要等待一个月后才能打印登记表。最后还需要准备好登记表、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信等诸多材料之后,方可寄送办理。流程比较麻烦,等待时间长。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目的是为了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留学回国人员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互联网+认证服务?平台完成对自己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直接提交申请材料并随时查询办理进度,认证结果出来后可网上直接打印认证书。不在像以前那样要开各种证明而且还要等待。极大的方面了留学生的时间和精力。

留学生办理报到证需要什么?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等同于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是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是留学回国人员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工作时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挂靠手续、评定职称、由学生身份转变为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

所需 材料包括: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在线登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可委托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单位接收函;由具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40天,过期或遗失后不可补办,因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交至用人单位

附:

  1.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

凡是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学生,或已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人员,留学回国后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从而获得干部身份。落户手续是指为留学回国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如果留学人员回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则无需办理落户手续。

2.办理就业及落户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确定工作单位,然后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点击“派遣落户”栏,按照网上要求,将所需材料报送回国处审核,并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

3.学历认证和就业落户手续能否同时办理?

不可以,必须先拿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国内博士赴国外进修、做博士后的除外)。

4.未曾出国,通过远程教育或中外办学项目取得了国外学位,能否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目前国家没有对此类问题的相关政策,所以还不能办理。

5.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时,其父母和子女能否随迁?

我处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手续,子女以及父母户口随迁不属我中心的业务范围,请在本人办完户口迁移手续后再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咨询办理子女及父母的户口迁移手续。

6.哪些单位不需要办理“单位立户”手续?

国家机关、国家级科研院所、公办高校等无需立户。在京外商独资企业也不用立户,但必须由六家外事服务机构其中的一家出具“单位接收函”。北京以外各省市的单位均不用办理立户手续。

7.留学回国后到军队、公安系统工作,能否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机关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部队聘用的非军籍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不由我中心负责,请直接与总政、公安部等主管单位联系办理。

8. 档案在自己手中,如何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325房间办理存档手续(档案材料需符合我中心档案室要求,具体要求见“留学存档”网页),然后复印加盖有“档案已到”的存档合同即可。如果接收单位可以存档,也可以将档案直接交给单位,然后由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9.到全国各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都在此处办理吗?

到上海和深圳就职的留学人员落户手续直接找当地人事局(引智办)办理,赴港澳台工作不存在落户问题,赴其它城市的落户均可向我中心申请办理。

10.本人无法前来,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可以。只要将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11.工作单位不在北京,是否必须来京办理手续?

在京外就业的留学人员可以通过我中心设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代办,也可以自己邮寄办理。具体方法见网上“邮寄办理”相关内容。

12.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由上述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或原籍派出所注销,请直接到该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证明”。

13.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是否有有效期?

有效期都是40天。

14.已经办理过就业报到证,又更换了工作单位,是否需要重办?

不能重办。就业手续办完后就已经具备了干部身份,更换单位只需在单位间办理调动手续即可。

15.已加入外国国籍,能否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加入外籍的华人不能办理中国户口或就业报到证,除非先办理放弃外国国籍手续。

16.如何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该业务由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具体业务请登录www.bjlx.gov.cn

17.落户地址有几种选择?

如果自己在落户城市有自己的房产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定义以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一般只包含配偶和父母),可将户口落在对应的地点;如果就职单位或者对应的人才服务中心有集体户口,也可以落户单位;已在我中心办理完派遣落户北京的留学人员,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将户口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

18. 能否将户口落在其他亲戚朋友家?

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19.如果出国前是农业户口,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跨省市落户?

不可以,必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手续后户口才可以迁移。(我国某些省市户口已取消二元制,不再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该类省市居民就不适用此款规定。)

20.出国前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的“户口迁移证”仍在自己手中,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不可以,必须先回原籍落上户口后再持原籍户口本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如果出国前毕业于北京的高校,毕业时间已超过两年且学生集体户口仍保留在学校者,必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然后再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21.哪些情况需要先将档案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第一,需要将户口落在留学服务中心者;第二,接收单位为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FESCO)者,公司要求员工档案必须经我中心转递;第三,原档案所在机构不能出具合格的档案保管证明者;第四,接收单位无权跨省市调档者;

第五,其他需要调档的情况。

22.赴港、澳、台地区学习者,能否办理相关手续?

赴香港、澳门攻读学位或进修者目前可参照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派遣落户手续,赴台湾地区学习者不属于留学人员,故不能在我处办理相关手续。

23.回国后已经通过国家人事部或地方人事局(引智办)办理了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配和落户手续,是否还需要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不需要重复办理。

24.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配偶随迁?

我处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手续,配偶随迁问题请咨询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

25.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

26.各阶段学位均在国外获得,办理派遣落户手续时是否需要认证所有学位?

只需要认证最高学位,之前各阶段提供学位复印件即可。

27.回国后到非户籍所在地工作,能否只办理派遣报到手续不办理落户手续,或者先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后办理落户手续?

必须同时办理。(如果不符合落户条件,就不能单独办理派遣报到手续。)

28. 在国内保留学籍期间出国留学,回国后能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此类情况的留学人员须回国后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如何办理公派留学生护照

近年来,对于申办出国留学护照国家相继有一些政策出台,在申办签证手续时各国驻华使领馆也有一些新动向。最近不少读者来信,向本刊咨询如何办理出国留学护照和签证手续,为解答读者问题,本刊特请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就上述问题作解答。

我国护照有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几种类别,其中普通类又有因公普通和因私普通之分。公派留学人员出国,长期以来,一直持用因公普通护照,1993年11月,为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出国留学发展的需要,参照国际通常做法,国家教委、外交部和公安部决定,凡以学习为主要目的,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的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普通护照。

新规定的实施,对公派留学人员来说,护照的申请方法有较大的改变。根据我国护照管理分工,因公护照由外交部主管并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签发,护照的申请均由外事部门负责申请;而因私护照则由公安部主管,由个人自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为使公派留学人员申办护照规范、有序、方便,并有别于一般公民因私出境,国家教委和公安部为此设计了《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该表在国家教委留学管理用表中排列第八,所以简称JW—108表。该表由国家教委委托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监制、管理和发放。其发送办法为:每年统一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或随录取文一同下发给主管部门;或者由派出单位主管部门持单位介绍信和录取名单(复印件)来中心领取,出国事务处核实并登记后免费发送,再由所在单位及时发给本人;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则由有出国任务审批权限的部门,一般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单列计划部门的教育外事或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派出计划派人持公函直接到中心购买。

公派留学人员在领得JW—108表后,对该表有关项目进行填写。该表“派出单位意见”栏由公派单位审核盖章。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由教委委托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在“国家教委主管部门意见”栏审核盖章,并由中心负责人签字。单位公派则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名。然后由申请人持该表和本人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签发。根据公安部规定,凡持有该表者,就无需再提供入学通知书和经济担保证明等材料。公安部门将优先办理因公留学人员的申请,一般在七天内审发护照,同时附发两张A类出境登记卡。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的区别在于后者还要同时出具主管部门签批的出国任务批件。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盖章”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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