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面向社会招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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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2023年天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023年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职员公告?
3.2023年上半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4.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公告?
5.2023年南京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天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天门市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7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天门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部门,****见《天门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六)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操作,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tianmen.gov.cn/)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对参加了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2.上述人员中“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3.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4.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5.加分采取现场审核办法:“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考生持相关项目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未领到证书的,由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相关证明。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持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上述人员于3月7日至3月10日到天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现场登记审核,期间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政策优惠不再受理。
6.加分审核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34号市人社局办公大楼201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28-5223449。
7.经审核确认的加分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
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发布通知。
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联系人(****见附件2)。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并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方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天门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
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照片背后填写岗位代码和署名)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等资料。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tianmen.gov.cn/)上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九、面试
面试由天门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一)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入围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十、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考生总成绩。
十一、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一)体检。
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公示及备案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天门市人社局。
天门市人社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三、聘用
通过聘用备案的,由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天门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
天门市乡镇财政所、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制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组织聘用人员选岗,确定聘用人员的具体聘用单位后报天门市人社局,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天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及报考资格等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中电话进行联系。
(三)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
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笔试、面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天门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天门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 天门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天门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rsc/)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
2.网上报名技术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笔试科目考试范围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4.附件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6.附件6:笔试科目考试范围.docx
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57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57名。
详见《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经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查询浈江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青年人才+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青年人才+20231001+初中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网络上传报名。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浈江区2023年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4);
2.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扫描件;
7.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实践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在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并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凡与事业单位***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六、考试
“青年人才”岗位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场次、形式和成绩以正式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束后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将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八、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
由就职学校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面试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
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试用期满转正后,按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考生参加面试(专业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
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三)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近三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五)因疫情防控及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
请及时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官方平台和“浈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浈江区“青年人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原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须在韶关行政区划外(含韶关生源高校毕业生)。
在韶关市内,各县(市、区)之间、各县(市、区)与韶关市直用人单位(包括中省驻韶单位)已就业人员之间的流动不属于引进范畴。
(八)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浈江区委组织部、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电话:0751–8917293。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浈江区2023年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23年南京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3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
在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5日9:00至3月5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6日13∶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
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笔试内容各不相同。
其中,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经济)和其他专技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其他专技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相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工勤类。
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南京市,具体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勿缺考。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 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50%。
对合格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招聘岗位有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151200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25-68788259, 025-68788135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5-68788213
七、招聘工作举报
南京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68788135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点击查看:
附件: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好了,今天关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面向社会招聘”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面向社会招聘”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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