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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

2024-11-22 06:14分类: 留学政策 阅读: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

大家好,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心简介
3.2023年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4.2023年苏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5.2023年武汉工程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6.2023年南通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含党群序列4名),详见《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荣昌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其他专职干部,以及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社区)挂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本土人才(简称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任职经历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荣昌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专职干部和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须满5年及以上。

其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专职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报考;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及年限、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报考序号38、39岗位的考生,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3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

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上传以上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作为资格审查时查验。

本次网上报名初审时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9:00时至2月25日9:00时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exam-system-examinee/rcgz) 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5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推荐表》(附件9)打印填写完毕并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填写程序: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所在街(镇)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街(镇)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召开街(镇)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拟推荐人选在所在街(镇)和村(社区)进行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推荐报名并填写。

资格审核时提供《村(社区)干部推荐表》原件。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25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1日9:00时至3月4日10:00时登录(exam-system-examinee/rcgz)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bm/qrlsbj/)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考)、综合面试。

其中,甲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面试”;乙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8)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6)。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

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讲课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根据《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岗位类型不同,面试项目分别为:

(1)甲类岗位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乙类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30%+综合面试×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中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

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bm/qrlsbj/)“事业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到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中共荣昌区委组织部023-61471313(党群序列);荣昌区人力社保局023-46773431(政府序列);区教委023-46789236(教育序列);区卫生健康委023-46785032(卫生序列)。

3.网上报名、考试考务

4.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

在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9.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推荐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7.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8.附件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9.附件9:村(社区)干部招聘推荐表.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考察以后环节,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校(院)组织人事处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校(院)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其中,应届毕业生应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最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及派遣证书)。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间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5年。

聘用人员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优惠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下列情形的,还可享受我校相应的优惠待遇:

1.博士

(1)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共30万元;

(2)进校8年内提供过渡宿舍1间;

(3)资助资料等费用6000元。

2.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执行。

3.给予外地报考人员一定交通费用补贴,免费提供应聘期间在校食宿,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在校食宿,可报销一定食宿费用。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一)****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400041;

电话:023-68590624、18523316377(董老师)、18696688127(吴老师);

邮箱:cqdxszk@163.com。

(二)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上述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1.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2.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下载:

1.附件1: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docx

2.附件2: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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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用电脑端登录系统)

3.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09:00-2023年3月1日15: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7日09:00-2023年3月2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3年2月27日09:00-2023年3月2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

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3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报名信息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4)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申诉(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视为放弃申诉资格。

(5)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6)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7)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部分系统设置内容填报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职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户籍地址填报举例: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室。

户籍地派出所填报举例:昆山市公安局吴淞江派出所。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专业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报名日期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毕业,但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属于此次招考范围,请勿报名)。

“社会人士”即2023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⑥ 放宽政策:2-1岗位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考生必须在“工作经历”末尾处注明“本人为退役军人”,否则视为不符合放宽政策。

⑦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9)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至2023年3月10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不足1:2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0197687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

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户口本、驾照、护照等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应试人员在考试开考前应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强化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市防疫政策,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

用人单位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2023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进行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3.应聘人员需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职业资格证书(如心理咨询等级资格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⑤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⑥各类荣誉证书;⑦中共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或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⑧电子登记照(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等。

4.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经本人签名《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①②③⑤⑥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④⑦等材料原件,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3张。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学历的说明:《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中学历一栏标明的“硕士”,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标明的“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3.关于年龄的说明: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武汉工程大学网站公布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笔试有关事宜。

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5的,经学校研究后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武汉工程大学网站(/www.wit.edu.cn)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均实行百分制,各占面试成绩的50%。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六、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考生。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二)考察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七、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rsc.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审批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定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

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及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

1.人事处肖老师、杨老师:027-87905332

2.学生处郑老师:027-81349047

监督举报电话:

校纪委机关项老师:027-87195662

武汉工程大学

2023年2月20日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x

2023年南通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岗位简介表》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系服现役满5年的南通市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3年2月)、南通市生源或在南通市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rgsrsj/sydwzl/sydwzl.html)。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3年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3年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

5.缴费确认:2023年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如皋市人社局按照招聘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

联系人:张嵩。

联系电话:0513-8765071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招聘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日期: 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另行公布。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皋市人社局。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如皋市派驻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59000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2023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2023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 2023.2.23.xlsx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好了,关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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