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研究生留学申请表,余杭研究生留学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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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我对“余杭研究生留学申请表”的一些看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杭州落户条件2.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杭州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申请条件
4.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5.杭州买房落户政策
杭州落户条件
应届毕业生落户,其条件为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 杭州 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 社保 ),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人才引进落户,其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3)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4)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无社保和 居住证 要求)(5)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 购房 落户,其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2008年10月14日之后在拱墅区(80万)、江干区(80万)、下城区(80万),西湖区(80万),上城区(100万)付清相应房款的。(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4)申请人未被 劳动教养 或追究刑事责任;(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实际入住);(6)购置 二手房 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海外留学生回国落户方案,其条件为国外留学(包含香港、澳门)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过教育部认证并且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后可以在杭州落户。 投靠落户方案,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老年投靠申请条件:(1)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55周岁;(2)外地无子女,其子女均在杭州市区的,可到杭州市区投靠子女;(3)杭州市区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数子女”原则投靠;(4)夫妻双方原籍在杭州市区,因工作调动在其他地区离 退休 ,有子女在杭州市区的,达到投靠年龄后可回杭投靠;(5)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应由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迁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 分居 (丧偶、 离婚 的除外)。2、未成年子女投靠申请要求: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子女或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 商品房 、 经济适用房 、低价 廉租房 、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3、夫妻投靠申请要求:夫妻婚龄满3年(含3年),外地农村农民与本市农业户口村民 结婚 满2年的,在杭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外地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投资纳税落户方案,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内资投资落户条件:1、199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来杭投资企业;2、来杭投资企业在杭已正常运转(国地税累计缴纳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中,外地资金须占25%以上;3、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实缴),可办理1名专职人员进杭落户。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4、申请人无犯罪记录;5、申请人需高中以上学历;6、申请人必须是公司股东或者有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二)外商投资落户条件1998年1月1日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 (三)纳税落户方案申请条件: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 法人代表 本人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业主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办理落户手续 高技能人才落户方案,其条件有如下几条: (1)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工作满5年(要有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不能中断)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杭州紧缺工种名录:车工/数控车工,冷作钣金工,物流师,铣工/数控铣工,工具钳工,汽车维修工磨工/数控磨工,机修钳工,钢筋工,镗工/数控镗工,装配钳工,西式烹调师,加工中心操作工,电子仪表检定修理工,模具制造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锻造工,手工木工,制冷工,冲压工,砌筑工,架子工,焊工,服装制作工,茶艺师。 参考资料 户口政策.户籍网[引用时间2018-5-10] 20评论 分享 举报 蛋黄西瓜 知道 合伙人 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推荐于 2017-09-24 展开全部 2015年外地户口在杭落户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人才引进落户 (1)基本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 ②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③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④拥有 发明专利 (发明人、 专利权人 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 符合以上条件其一并且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研究生及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公安局户籍科负责把关审批。 2、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十区。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同时需付清房款;萧山余杭购房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扔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3、纳税落户 办理条件:外地来杭市区(九区)的个体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十万,法人或业主本人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业主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办理落户手续。第一个条件是两年交满十万元就可以了,第二种条件必须连续两年每年都要满15万,企业无 注册资金 要求。 4、外商投资落户 申报条件: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一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5、企业投资落户(内资) ①1998年1月 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来杭投资企业。 ②来杭投资企业外地资金须占25%以上且外地股东注册资金在100(含)万以上。 ③来杭投资企业在杭已正常运转(有固定资产投资或主营业务有纳税记录,国地税累计缴纳10万元以上);纳税必须在本市市或区税务部门登记。 6、应届毕业生落户 ①已在杭州主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意愿在杭州工作, 办好"先落户、后就业"接收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③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办好接收手续的应届学历文凭教育(非在职)毕业生; ④已办好接收手续、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营业执照 注册人); ⑤原派遣地非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后,经办理就业调整,改派至杭州市区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准备好所需材料到省、市、区人才中心审核并签订档案户口托管协议,交纳管理费,领取落户通知书,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如果落户在亲属家里或者自己房子里,则准备好所需材料直接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 7、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8、老年投靠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②原籍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③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为杭州市区,且有子女户籍在杭州市区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龄,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结婚满三年),双方可同时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9、未成年子女投靠 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人或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在校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非独生子女(含 再婚 生非独生子女)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经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后的多子女,均与其他独生子女一样随父迁移落户(租住私房、挂靠 集体户口 ,不予办理子女投靠)。符合条件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0、出国留学人员落户杭州办理要求及程序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取得杭州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可办理在杭落户。 11、特殊人才引进 争对专科非紧缺专业、自考、成教、远程等学历毕业生,若工作业绩突出,确为单位急需引进人才,杭州市人事局制订了一条人才引进政策(俗称特殊人才引进),申请者也有机会落户杭州,引进人才进杭落户推荐的条件: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业绩突出,单位确实急需引进的各类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长线专业须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专门人才,在推荐单位工作满一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的。 注:落户地在滨江的由滨江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地在下沙的由下沙公安分局审批,落户余杭的由余杭公安分局审批,落户萧山的由萧山公安分局审批,其他江干、上城、下城、拱墅、西湖由杭州市公安局审批
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 导语 考 网考研频道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类型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8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公共卫生(105300)、护理(105400)专业学位招生。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上述1、2、3、4条件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六、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网址:,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八、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九、划线与复试
我校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各学院(系)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一、政审与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二、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目录各专业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yjsjxj/list.htm)。
(2)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资助,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十三、****
1.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zju.edu.cn
招生目录查询:/ssszs/studentZsml.htm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详见附件。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 /yjszs/
原文标题: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kyzx/zsjz/202209/20220919/2217889964.html
杭州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申请条件
杭州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申请条件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杭州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杭州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申请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并属于当年度《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中专业的人员;
3、持有技师以上(含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我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
4、个人在杭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营者;
5、持有《外国专家证》的人员;
6、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人员。
所需材料
1、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近期白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三张;
3、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在本市市区的住所证明(购房产权证、租房合同及业主房产证复印件、单位出示住所证明及住所房产证复印件);
7、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人是个人在杭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者需提供)。
;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学历人才引进落户:只需要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杭州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社保状态为已缴存,即可申请。
落户条件:
1、大专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2、本科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协理落户。
3、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 )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可以凭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等材料,在3年内向评选推荐地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4、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
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本科45周岁以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杭州户籍迁入条件:新生儿可直接落户。外商投资可以落户。外地私营企业经营者连续两年缴纳地方税十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落户。夫妻结婚满三年,外地农民与杭州市农业户口村民结婚满两年的,对方可向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夫妻户口可以共同迁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扩展资料:
1、购房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2、购房金额: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剩余贷款。
杭州买房落户政策
异地购房并不少见,很多购房者因为工作原因想要移居到别的城市。但是各城市买房落户的政策不尽相同,杭州买房落户的政策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杭州买房落户的政策。
一、通过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落户杭州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或大专紧缺专业,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高技能证书的人员
办理流程:1、先调档 2、提供各项材料杭州办理准迁证 3、回原籍开迁移证 4、到杭州落户
二、留学回国人员杭州落户
留学人员落户杭州对象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取得杭州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均可办理在杭落户。落户办理流程咨询及落户代办咨询兴才苗**。
(二) 留学人员回国办理杭州落户材料
符合上款规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落户:
1、《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三、买房落户
杭州买房条件1、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
杭州买房条件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杭州买房条件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杭州买房条件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买房条件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杭州买房条件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杭州买房条件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一、外地人购房入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购房入户手续,同时遵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是指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购买住宅(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以下简称住宅),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户籍。
三、购房入户条件范围扩大:继续执行购房入户政策。
购房时限条件。购房人应书面承诺所购房产在办理户籍入杭之日起3年内不得交易。购房入户人基本条件。购房人应符合杭州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购房入户付款方式实行一次性付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
五、凭下列资料给予购房人购买住宅确认:
(一)购房人持有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土地证和所购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购房人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并办理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三)购买商品房以签订合同并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签订合同后开具不动产专用发票时间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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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余杭研究生留学申请表”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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