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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公布

2024-09-29 02:34分类: 研究生留学 阅读:

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公布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文章目录列表:

1.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
2.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录取名单
3.留学生是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资格的,那新西兰研究生奖学金类型有哪些?
4.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研究生哪些大学

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公布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年如下: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

留学生落户上海住房补贴2022年:

在上海虹口区,宝山区,长宁区,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松江区,浦东区租房均可申请6个月租房补贴0.7w-3w/月,具体申请方式可以关注各区公众号或人才服务中心。

1、虹口区领取补贴要求:

(1)中国籍公民;

(2)金融学类、交通运输类、物流管理与二程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专业)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

(4)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博士后证书未满2年;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未申请、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2、虹口区领取金额∶

硕士,共10500,前3个月2000元/月,后3个月1500元/月。博士,共15000,前3个月3000元/月,后3个月2000元/月。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之后至申请日的时期和租金补贴期累计以不超过2年为限。

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录取名单

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录取名单可在学校官网进行查询。

北京邮电大学,简称北邮,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为北京高科大学联盟、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CDIO工程教育联盟创始成员,入选国家“111计划”、“2011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2020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北京邮电大学设有14个教学单位,并设有研究生院,有43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涉及22个一级学科。

根据2019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北京邮电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含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有7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

留学生是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资格的,那新西兰研究生奖学金类型有哪些?

留学生是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资格的,那新西兰研究生奖学金类型有哪些?

新西兰研究生奖学金类型

新西兰“国际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国际学生来新西兰学习和研究。新西兰留学奖学金也涉及到一大笔钱。奖学金全额支持学费、生活费、国际交通费、书籍、论文费等所需费用,平均金额约22万元。

随着去新西兰读研的中国学生越来越多,中国学生也更加聪明好学,新西兰留学奖学金很大一部分都颁给了中国学生。一般来说,在新西兰留学,如果留学生学习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语言等重点项目。,他们将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奖学金。

新西兰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尤其是在留学选择领域。需要成绩单和推荐信;有很好的研究计划,打算去新西兰大学留学

2.语言要求为雅思成绩不低于6.5且单项不低于6.0,托福成绩不低于575且写作不低于4.5,或托福机考成绩不低于233且写作不低于4.5,剑桥高级英语证书考试(CAE)B或剑桥水平证书考试(CPE) C。

3.但对于成绩好、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也会给予特殊待遇:为在国内或国际比赛中获奖的学生提供新西兰留学奖学金,甚至为奥林匹克获奖者提供免学费。

新西兰研究生奖学金申请须知

1.按时提交申请表。准时是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无论你申请的是奖学金还是助学金,一旦过了截止日期,学校都不会处理这些过期的文件。

2.注意错别字。提交任何申请表时,请仔细检查所有的错别字。即使是一个小小的拼写错误也会影响你的申请。

3.一定要符合基本的奖学金申请条件。如果奖学金申请条件是绩点必须4.0,那么你必须拿出4.0的成绩,因为如果你不符合标准却仍然申请,审核部门会认为你连基本的规则都不懂,你在学习成绩上本不该有多大成就。

4.电脑打字。所有申请文件和论文请用电脑打印,选择适合阅读的字体和字号。即使你的字写得很漂亮,但是用电脑打字,不仅方便阅卷老师看,也代表了你对这件事的重视。

5.最终检查。在发送申请文件之前,请再次仔细审查所有文件。千万不要在寄出申请文件后才发现少了一些重要的表格。虽然听起来是理所当然的事,但这是大家最常犯的错误。记得在发送表格前检查两遍。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研究生哪些大学

行业认可度较高的大学有: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学院、长沙理工大学。

学校简介: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简称“清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 、“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C9)、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亚洲大学联盟、清华—剑桥—MIT低碳大学联盟成员。

学校诞生于1911年,依托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建立,因北京西北郊的清华园而得名,初称“清华学堂”,是清政府设立的留美预备学校,翌年更名为“清华学校”;为尝试人才的本地培养,1925年设立大学部,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37年学校南迁长沙,与北大、南开联合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改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清华园,1952年成为一所多科性工业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先后恢复或新建了理科、经济、管理和文科类学科,并成立了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

清华大学是中国乃至亚洲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在长达百年的办学历史中,2位共和国主席、7位中央政治局常委、14名两弹一星获得者、600余名院士从这里走出,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等一大批学术巨匠曾在此执教,恰如清华园工字殿内对联所书——“槛外山光,历春夏秋冬、万千变幻,都非凡境;窗中云影,任东西南北、去来澹荡,洵是仙居”。

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简称华电(NCEPU),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与国家电网等七家电力央企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华北电力大学等九家单位组成的华北电力大学理事会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1969年由北京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学校由邯郸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含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合并组建为华北电力大学。2005年10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华北电力大学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2017年9月,入围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截至2016年3月,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形成了一校两地(北京、保定)三个校区的办学格局,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学校两地实质性一体化办学,图书总数239.1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82亿元;设有10个教学学院,有本科专业59个;有教职工2961人,全日制本科生21852人,全日制硕士生6828人、博士生1110人,外国留学生370人。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西安交大”,位于古都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双一流”战略的36所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之一。是中国九校联盟(C9)、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111计划”成员,“珠峰计划”首批11所名校之一,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首批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国家2011计划“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高校。

西安交通大学为中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肇始于1896年创建于上海的南洋公学,1921年改称交通大学(Chiao Tung University),1956年国务院决定交通大学内迁西安,1959年定名西安交通大学。

截至2017年4月,学校设有兴庆、雁塔和曲江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98.94万平方米,各类建筑总面积203.85万平方米;有26个学院(部)、9个本科生书院。有85个本科专业,28个一级学科、15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5个一级学科、24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5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日制在校生33604人,其中研究生16505人

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简称“上海交大”,位于中国直辖市上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入选“双一流、”“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Universitas 21、21世纪学术联盟的重要成员。

上海交通大学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多个源头之一;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5年,学校迁往西安,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两部分独立建制,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学校;2005年,学校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为新的上海交通大学。

截至2016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有徐汇、闵行、黄浦、长宁、七宝、浦东等6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共有28个学院/直属系,21个研究院,13家附属医院,2个附属医学研究所,12个直属单位;有全日制本科生(国内)16195人、研究生(国内)30270人,学位留学生2401人;有专任教师2835名,其中教授891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6名(含双聘);有本科专业64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56个。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坐落于“人间天堂”杭州。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更名为国立浙江大学。中华民国时期,浙江大学在竺可桢老校长带领下,崛起为民国最高学府之一,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迎来了浙大百年历史中最辉煌的时期。竺可桢老校长因其历史贡献,成为了浙大校史中最伟大的人,并为浙大确立了“求是”校训和文言文《浙江大学校歌》。

浙江大学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著名顶级学府之一,是中国“学科最齐全”、“学生创业率最高”的大学,是首批“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九校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成员,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 ,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7个校区,占地面积约6398.52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57.6万㎡,图书馆藏书693.5万册。学校有7个学部,36个专业学院(系),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全日制在校学生487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5092人,博士研究生9537人;留学生6237人,其中学位生3498人。

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TianjinUniversity),简称“天大”,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天津,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定名为“天津大学”,沿用至今。

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国家教育部、天津市、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111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卓越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中俄工科大学联盟”合作高校,中国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

截至2015年末,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占地面积1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2.5万平方米;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57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一期90万平方米建设,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30067人,其中本科生16285人,硕士研究生10377人,博士研究生3405人。拥有61个本科专业,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将天津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2017年11月,天津大学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哈工大(HI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国-西班牙大学联盟”主要成员,设有研究生院,拥有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享有“工程师的摇篮”之美誉。

学校始建于1920年,当时校名为“哈尔滨中俄工业学校”,其创建与帝俄在中国建设中东铁路(抗日战争胜利后,改称“中长铁路”)有直接关系,建校的宗旨是为中东铁路培养工程技术人才,学校按俄国的教育模式办学;1938年1月1日起,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并一直沿用至今;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哈尔滨工业大学由中长铁路局领导,属中苏两国政府共同管理;1950年6月,哈工大回到新中国怀抱并进入全面改造和扩建的新阶段;2000年,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尔滨工业大学。

据2016年9月哈工大官网信息显示,哈工大拥有校本部、威海校区和深圳校区(筹),形成了“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其中校本部校园面积347.49公顷,建筑面积203.86万平方米 ;专任教师总数为3695人,其中正高职1122人,占教师总数的30.4%,副高职1534人,占教师总数的41.5%,专任教师博士化率为75.7%;下辖20个学院,开办87个本科专业。

东北电力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Northeast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简称东电(NEEPU),坐落在吉林省吉林市,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为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全国社会体育人才培训和科研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6年加盟“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同年发起加入“中国智能量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学校始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体系。截至2016年1月,学校共有15个教学院系,43个本科专业,教职工1402人,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9000人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电力学院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据学校官网显示,截止2015年6月30日,学校设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临港新校区正在建设中,其中,杨浦校区位于上海市区东部长阳路,毗邻杨浦大桥,现为电力特色专业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电力系统中高级培训、电力科技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孵化基地;浦东校区位于浦东新区学海路,现为本科、研究生教育基地和中外合作教育基地。

截至2017年5月,学校设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含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共13个院部。学校拥有工、管、理、经、文5个学科门类,共有全日制本科专业31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4个,市教委重点学科5个,市高校一流学科1个。学校在2006年获得硕士点授权,已在18个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独立招收和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独立招收和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现有在编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8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50.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为54%;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总规模11000余人。

长沙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长沙理工(CSUST),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大学,为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南省2011计划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绿色交通联盟”六所高校之一、教育部“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学校、电力企业、电力行业“特高压奖学基金”院校之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入选首批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学校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

学校由原国家交通部所属的长沙交通学院和原国家电力公司(原国家电力工业部)所属的长沙电力学院于2003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

截至2017年4月,学校占地面积298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6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4亿元,全校藏书总量331.19万册。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5000人。有专任教师1931人,其中教授283人,副教授66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43人。

好了,今天关于“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22级研究生留学生名单”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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