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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司考改革以后自考考上全日制法学硕士也不能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么?

2024-03-18 01:59分类: 硕士留学 阅读:

1、司考改革以后自考考上全日制法学硕士也不能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么?

能参加考试、

司考改革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其中规定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以后可以参加司考的人群为:法本、非法本但为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三年法律工作经验者。非法本也不是法硕的今后不能参加司考,考上法硕之后应该是毕业之后才可以参加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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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为哪些职业特别立法了

国家对以下几种职业立法

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规定: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法官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检察官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从事法律工作”。

主要包括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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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大概何时出台

据新华社北京2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要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正确方向。二要坚持整体规划。三要坚持遵循规律。四要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4、法考公安部规定全称叫什么

法考全称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法考考试科目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科目,客观题考试通过后才可报考主观题考试,两个考试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在本年度及下一考试年度内有效。

法考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在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以及担任法律类仲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从2002年起,吸收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自2018年后,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以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修改的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变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考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改革还特别强调,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

法考主观题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

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必须依法履行下列十四项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机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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