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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硕士入户常州补贴_留学硕士入户常州补贴政策

2024-12-18 13:29分类: 硕士留学 阅读: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留学硕士入户常州补贴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留学硕士入户常州补贴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文章目录列表:

1.常州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2.常州启动引才计划5年内引进千名海内外领军人才
3.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购房补贴有多少钱
4.常州大学生补贴政策
5.最全!2021常州买房最全买房卖房、贷款、落户、补助政策!!!
6.留学生回国落户有什么福利政策?怎么申请?

留学硕士入户常州补贴_留学硕士入户常州补贴政策

常州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申请指南:

新就业大学生可通过各区政府官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登录系统在线申请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

对其进行审核时间在每年1月和7月下旬分别将租金补贴发放到审核通过的新就业大学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上。

申报主体

由新就业大学生所在企业统一集中申请

申请入口:

常州高新区人才一网通综合服务平台

登录“常州高新区人才一网通综合服务平台”—“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按程序指引填写、上传材料进行申报。

武进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请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实现首次就业。

(二)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我市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三)在常州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经开区自主创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届毕业生(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人除外)。

(四)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本市租房居住,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五)新就业大学生未享受过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

(六)新就业大学生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

常州启动引才计划5年内引进千名海内外领军人才

[liuxue86.com]为中国留学生提供海外新闻:《常州启动引才计划5年内引进千名海内外领军人才》07月14日扬子晚报报道。

日前,常州市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引进和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决定在连续两轮“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提前完成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龙城英才计划”,以更大力度引进和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5年内重点引进并大力支持1000名领军型人才来常州创新创业,由此带动引进10000名各类高层次人才。

围绕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

支持领军型人才来常创新创业

该意见明确,常州将围绕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利用5年时间大力引进一大批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其中将重点引进并大力支持1000名领军型人才来常州创新创业,由此带动引进10000名各类高层次人才。同时要围绕培育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积极整合相关政府资源,撬动各类资本对创业企业进行聚焦式投资。利用5年时间,重点支持200家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实施股权融资,助推创业企业加速发展。龙城英才计划主要包括“领军型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和“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培育计划”等三方面内容。

三类创业项目

创业资金支持百万元起步

“领军型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主要是围绕推动常州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大力引进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团队。根据项目的技术领先性、产业化前景等,分类支持领军型人才领办和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引进的领军型人才创业A类项目,给予5000万元以上的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B类项目,给予1000万元以上的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C类项目,给予100—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的创业场所和100㎡的住所。

为领军型人才分忧解难

落户有奖励购房有补贴

“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主要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常州重点企业,大力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领军型创新人才和团队。根据其所掌握技术的领先性、与企业在研项目的结合度、项目的发展前景等,进行分类补贴和奖励。对引进的领军型A类人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30万元的落户奖励;B类人才,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20万元的落户奖励;C类人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10万元的落户奖励。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购房补贴有多少钱

法律分析:1、对于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产业紧缺人才、社会事业高端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2年内购房的给予5万-1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

2、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双一流”“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理工类等硕士研究生以及《泰晤士报》前400强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2年内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高校引进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不含青年千人计划)等,2年内购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4、中小学引进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身份的校长,给予30万元研究经费,2年内购房的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5、对医院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团队),给予300万-5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2年内购房的给予50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第二条政府首购首用政策内容1.建立《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纳入《目录》认定的创新产品,为领军人才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质量可靠、节能环保,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其属于首次投放市场的,实行政府首购。市人才办每年制定更新《目录》,纳入《目录》的产品一般自首次纳入三年后自动退出。

常州大学生补贴政策

一、放宽落户门槛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来常发展意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二、支持自主创业

深入推进“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开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者社保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开展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并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项目入选“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优先支持项目的,给予最高800万元创业资助支持,以及最高3000万元的“人才贷”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市财政局)

三、拓宽就业渠道

全年全市组织举办30场公益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采集、开发不少于6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开发3100个就业见习岗位,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各级事业单位今明两年提高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其中今年招聘比例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70%。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其中今年招聘比例不低于新增招聘人数的50%。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四、促进吸纳就业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20年度,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安居保障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提高博士购房补贴标准并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对企业新引进的人才2年内购房的给予补贴:

1. 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包括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引才企业6万元引才资助。

2.35周岁以下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泰晤士报》高校排名400强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35周岁以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紧缺工种高级技师、技师分别参照硕士研究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提供交通便利

新来常州就业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专属地铁卡,自办卡之日起给予一年免费乘坐地铁通勤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轨道公司)

七、鼓励社会实践

积极组织举办各类高层次人才对接、课题项目研究、社会实践等活动。

1. 对应邀来常参加“万名硕博常州行”系列活动的硕博研究生,给予交通及食宿等补贴。

2.对来常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给予交通等补贴。完成课题项目研究目标的,除接收单位提供食宿和生活待遇外,给予2000-3000元/人的课题补贴,并给予指导老师(导师)1000-2000元的带教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八、加强校地合作

1.减轻用人单位招聘成本,对参加我市“名校优才引进计划”等引才活动的用人单位,免收租场费、席位费、招聘海报制作和布展等费用,并根据招聘会性质和地域,相应减免食宿费及交通费。

2.设立荐才和引才工作补贴。对积极向我市推荐人才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和引才成效突出的我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经评选后给予3-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九、优化职业培训

组织有培训意愿在常大中专(技、职)院校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充分运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云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并稳岗就业的,按照2020年净增参保人数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落实税收优惠

毕业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可按每年14400元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款。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款。

政策来源:

最全!2021常州买房最全买房卖房、贷款、落户、补助政策!!!

很多人对常州的购房政策还不是特别清楚 ,在此我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最全买房、贷款、落户以及人才补助政策。

2021年在常州买房看这篇文章就够了,将这篇文章转给你周边今年需要买房的人!

1、常州市区买房、卖房政策;

2、常州市区商品住宅贷款政策;

3、常州落户政策;

4、常州人才补助政策。

1、常州市区买房、卖房政策

限购政策:

常州无限购措施,本地户口及外地户口均可以购买。

限售政策:

普通住宅契税:

增值税及附加(个人出售住宅):

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2年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未满2年全额的5%(按全额/1.05*5%计算)另外按增值税额的6%征收附加。

个人所得税:

按计税价格的1%或者差额的20%收取;

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满五唯一)

2、常州市区商品住宅贷款政策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申请条件:

在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常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经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且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1)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2)能提供本人购买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依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5)申请人在异地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2、公积金贷款额度:

(1)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且至少有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额度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

(2)借款申请人不符合20倍计算规则条件的,均按符合条件申请人公积金余额之和6倍计算贷款额度。

(3)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贷款,无论有无使用记录,仍按公积金余额20倍计算。

(4)创新创业类人才及现役军人配偶无购房类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仍放宽至60万元。

3、其它注意事项:

(1)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目前常州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为20%,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第二套房子才能够使用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

(3)常州目前实施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常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常州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更多信息也可以登录网址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厅查询,也可以搜索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zgjj12329)。

3、常州落户政策

1、租房:

租赁房屋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3年即,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2、买房: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3、就业:

(1)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一是符合在常就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二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一次市的原籍落户,也可以申请一次迁入本市在读的高校落户。

先落户后就业。符合在常就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此条款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引进审核,公安部门负责落户。

(2)职业技能人才落户进一步放宽

取得初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3)符合规定引进的各类优秀、紧缺人才,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经依法批准引进的教练员、运动员,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本市录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4)经依法批准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驻常部队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经依法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迁家属,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经依法安置的退役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5)原户籍系本市居民,因国家建设需要工作调动、下放农村、支援边疆、支援三线建设到外地工作的退休人员,申请回原籍落户的,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城镇地区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落户。

4、家庭:

(1)未婚(离婚)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

(2)与本市居民结婚后需投靠共同生活,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其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为其直系亲属所有的,也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3)城镇地区已退休(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和农村地区已满50周岁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80周岁以上老人自愿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被投靠人是否为家庭户口限制。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5)父母双亡的成年子女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申请投靠。

(6)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经依法批准符合定居本市条件的华侨,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4、常州人才补助政策

2021年2月18日,常州发布一号创新政策——《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在20项促进创新发展的政策中,支持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主要内容有以下四条:

1、对企业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2年。

2、对无本地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补贴,连续补贴2年。

3、在常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抵常工作2年内首 次购买本地商品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4、对企业新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分别参照全日制本科、硕士的条件享受生活、租房和购房补贴。

为支持“人才优居”工程建设,规划建设或改造10万套符合青年生活需求的人才公寓。在人才公寓中配套规划“青年驿站”,为来常就业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提供最长3个月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等服务。

留学生回国落户有什么福利政策?怎么申请?

 近些年来是留学生回国热潮,一批又一批的留学生选择回国发展,就是我们俗称的海归,而国家为了鼓励与支持留学生回国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福利政策,其中的落户政策对于留学生回国落户提供了大大的便利,可以在北上广一二线城市落户,具体有落户政策是什么?一起看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吧。欢迎参考阅读!

  留学生回国落户有什么福利政策?怎么申请?

  回国留学落户政策介绍

 大家都知道现在在大城市上户口有多难。有时候工作多年也不能在那个城市有户口,尤其是现在买房政策收紧了。没有户口真的很不方便。但是有些出国留学的同学回来就可以有当地户口了。他们只需要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并获得最低本科学历。不管是北京还是上海,这个都可以。

  留学生回国就业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管理留学职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城市或地域的户口。

  1、落户北京

 留学生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

  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国外获得国内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

国内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从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开除公职手续的归国留学人员。

2.留学360多天。

根据护照出入境时间,需要扣除学习期间在国内探亲的时间。

3.留学生在北京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合同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并且要参加社保。需要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才有资格提交申请。

4.留学回国后两年内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时间从毕业后第一次回国的落地时间算起;学习结束时,境内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其他境内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表、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工作证明等。

  所需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单位接收函》

 7.劳动合同

 8.《档案保管证明》或《存档合同(卡)》

 9.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办理机构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落户上海

  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国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

 博士不论毕业院校,回国皆可落户

 2.在国外留学获得硕士学位。

 国内 211 院校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研究生;

 国内非 211 院校本科+国外排名前 500 高校研究生;

 国外本科+硕士;

 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 211 或国外排名前 500,且需在国外学习时间达到 6 个月以上;

 3.在国外留学获得本科学位。

 国外排名前 500 高校本科且累计学习时间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本科需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外本科学位;

 4.海外进修及访问学者。

 国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访问学者 1 年以上;国内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出国进修 1 年以上;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同学与沪工作单位签订合同后还需缴纳连续 6 个月社保且税单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工资。(2018 年的标准是 7132 元)

 若不符合前面的条件 需要在国外学习实践一年以上且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同时,需缴纳连续 12 个月社保且税单高于上一年度平均工资 1.5 倍。(按照 2018 年标准 7132*1.5=10698 元)

 签订的工作单位要求如下:

 必须是上海注册的守法企业;

 注册资金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类企业;

  所需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外文凭和成绩单。学员需提供出国(境)培训证书(须附有资质翻译机构的翻译文件)、《留学回国人员证书、》国内硕士以上学历证书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3.留学前在国内取得的相应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前为在职职工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如有国外工作经历,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工作证明(须附有资质翻译机构的翻译)。

 4.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户口簿、身份证;出国转农业户口前,必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出国留学居住登记已注销的,须附90日内有效的居住登记注销证明。

 5.上海住址证明。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住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户口簿和产权人签署的书面同意证明;住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有涉外结婚(离婚)证的,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的翻译。

 7.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在国外出生,需要有合格翻译机构的翻译)和合法出生证明。

 8.上海市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如果档案已经在上海,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9.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社保缴费基数与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预备录用相关证明);回国后半年以上未就业的,须附劳动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失业证明。

  3、落户广州

  满足以下条件条件:

 1.在国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并要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如留学人员需随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办理。

 2.年龄符合以下要求

 留学取得学士学位的同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留学取得硕士学位的同学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留学取得博士学位的同学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社保要求

 按规定需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留学生须在申办前,在广州工作的单位办理五险一金登记,且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

 1. 提供《留学人员人才引进登记表》 1 份(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 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 1 份,查验原件;

 4. 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 1 份,查验原件(户口已注销者,须由入户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办理户口通知》,并提供《留学人员户口注销证明》;

 5. 提供在穗拟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或本人房产证或《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复印件 1 份,查验原件;

 如挂靠街道公共集体户者,请先征询拟挂靠街道办事处意见后,填写《落户公共集体户申请书》1 份;

 如需挂靠工作单位集体户者,须提供经工作单位盖章签字的《同意迁入证明书》;

 如需挂靠非直系亲属或朋友户口者,建议先向拟挂靠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征询挂靠意见后再到我中心递交材料。

 6. 提供本市引进单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1 份;

 7. 提供与本市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 份,查验原件;

 8. 申报人视不同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 份,查验原件;

 2) 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关代理协议或证明(不能转委托或再委托)。代缴单位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许可资质;

 3) 如需随迁家属者,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复印件各 1 份,需随迁子女者须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1 份,查验原件。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

 (2)申报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递交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申请后请直接到现场递交材料);

 (3)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

 (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6) 申报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领取《广州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其它入户材料;申报人持全部入户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7) 广州市申请时间,每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今天关于“留学硕士入户常州补贴”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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