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硕士留学服务中心_河南硕士留学服务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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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河南省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暂行规定2.河南省政府留学生归国优惠政策
3.郑州大学公派留学条件
4.2022年下半年河南开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河南理工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
6.2022年河南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4月27日-5月4日
河南省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获得国外大专以上学历的国家公派与单位公派的出国留学人员;自费出国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出国留学人员,申请来我省工作,均应按本规定给予优待和妥善安置。第三条 省人事厅是综合协调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的职能部门,其所属的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具体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教育、外事、外经、科技、财政、公安等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配合人事部门做好留学回国人员的安置和服务工作。第四条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须提供本人出国护照、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和论文的复印件。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留学国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证明和学历证明(如无学历证明,可由省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学历)。第五条 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原单位安排工作,如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允许按本人志愿和专长调整工作。自费及外地来我省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根据本人志愿,可由人事部门分配,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自主联系选择单位。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和生产需要积极选择留学回国人员。第六条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到全民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亦可到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或民办科技机构工作。留学回国人员到外商投资企业、民办科技机构及私营企业工作,根据本人要求,可以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保管其人事档案。第七条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引进或利用国外资金、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可以自办或合办科技实体和企业;可以用个人或国(境)外注册公司的名义投资,以外汇形式向企业投资入股,可比照外商投资所享受的优惠待遇执行。
鼓励出国留学人员以讲学、咨询、指导、参观考察等形式来我省短期工作。第八条 留学回国人员自办、合办的科技实体和企业,申报科研项目,申领高新科技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优先审批、办理。对国家、省下达的重大攻关项目、课题,应优先考虑出国留学人员,省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其科研资助经费。第九条 省设立“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基金”。基金以国家下达的留学人员科研资助经费为基础,与省财政每年拨款构成。鼓励有关方面赞助或海内外留学人员捐赠。留学人员基金用于留学人员的科研或技术开发。第十条 到企业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可实行联效工资制,按项目投产后的效益联效计酬,超出原工资总额部分可纳入成本,不计入单位奖金总额。
出国留学人员从国外引进项目、科研成果,在经济建设中做出贡献,年增利润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五十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八十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按实现税后新增利润的5%至7%计算,一次性提取。个人完成的项目,奖金全部发给本人;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的50%发给第一主要完成者。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出国留学人员,由省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一条 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按照来去自由的原则,可以定居,亦可定期或不定期在我省工作。对要求再次出境的,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和我国再入境签证,即可再出入境。第十二条 外地自费出国留学来我省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由接收单位的主管部门报省人事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留学回国人员凭护照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口,从事短期工作的,凭应聘单位的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第十三条 接收出国留学人员的单位,应积极接收安置好出国留学人员。如受用人指标、工资计划限制,可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予以追加。凡需受聘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按规定程序评审,经省人事厅批准,可单列岗位,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晋升。第十四条 出国留学人员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出国留学并大学毕业,出国前与出国后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公派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国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学习年限可计算为工龄;自费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年限可计算为工龄。第十五条 来我省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如配偶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或在高中就读的子女原系农村户口,凭省人事厅的审批手续办理“农转非”,免收城市增容费。正在上学的子女由教育部门安排就学。
河南省政府留学生归国优惠政策
《河南省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七条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引进或利用国外资金、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可以自办或合办科技实体和企业;可以用个人或国(境)外注册公司的名义投资,以外汇形式向企业投资入股,可比照外商投资所享受的优惠待遇执行。
第九条
省设立“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基金”。基金以国家下达的留学人员科研资助经费为基础,与省财政每年拨款构成。鼓励有关方面赞助或海内外留学人员捐赠。留学人员基金用于留学人员的科研或技术开发。
第十条
到企业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可实行联效工资制,按项目投产后的效益联效计酬,超出原工资总额部分可纳入成本,不计入单位奖金总额。
第十五条
来我省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如配偶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或在高中就读的子女原系农村户口,凭省人事厅的审批手续办理“农转非”,免收城市增容费。正在上学的子女由教育部门安排就学。
扩展资料:
留学生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归口管理。其任务是: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拟定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政策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商谈和签订交换留学生协议;
(三)拟订接受留学生计划和规划;
(四)负责留学生工作的对外谈判和留学生的接受及院校分配;
(五)检查、总结留学生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六)处理各有关单位关于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等重要问题;
(七)按照国家接受计划,负责留学生专项经费的拔付与管理,并向财政部统一编报年度决算。
百度百科-河南省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暂行规定
河南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
郑州大学公派留学条件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郑州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战略目标,促进学校与世界各国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选拔与派出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派研究生是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院作为学校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公派研究生的选拔与派出、行前培训、学籍管理、回国报到、质量评估等工作。
(三)与培养单位、校内导师联系,共同负责管理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
第四条 培养单位负责协助研究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组织本单位公派研究生预选工作,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录取人员的派出及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导师做好公派研究生在外留学期间的业务指导和联系工作。导师负责协助研究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与国外导师共同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定研修计划和在国外留学期间进行学习指导。
第二章 选拔与派出
第五条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后回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学术作风,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申请截止时不超过35岁。
(四)外语水平符合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
(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
(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下在读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应已取得博士学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供学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
(七)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尚不满5年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第六条 评审工作流程
(一)各培养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开展公派研究生中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的校内选拔和初审工作。
(二)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分配的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拟推荐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第七条派出手续办理
(一)研究生院负责向被录取人员发放录取材料,组织行前培训,办理签证所需校内材料。
(二)公派研究生须自行办理以下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1.护照: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须到县级以上、具有涉外能力的公证处办理。
3.《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须登录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网上签证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在线提交及打印。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指南》。
4.签证:可自行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
5.预订机票: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预订机票须知》。
第八条 公派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一)留学期限内,联合培养研究生按在籍非在校管理,联合培养时间计入培养年限。
(二)攻读国外学位研究生不保留学籍,出国前系在读生应及时办理退学和离校等手续,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三)公派研究生出国前需填报《郑州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备案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经学校推荐获国家资助的公派研究生,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经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须交存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章 国外管理与回国
第十条 公派研究生应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地区法律和所在院校的规定,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独立承担。
第十一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国外管理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研究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联系,派出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每学期末向研究生院、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联合培养研究生研修情况报告表》。未按照要求及时向导师、培养单位和学校汇报学习和工作进展者,将视情况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使馆教育处汇报,并做出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 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间申请变更留学单位、留学身份、国外导师、留学期限,中途休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等,经学校同意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第十三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出国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须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回国后,填写《郑州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回国报到表》,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
第四章 违约追偿
第十五条 未按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以上,在留学期间擅自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和留学身份,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和国家公派留学身份,单方面终止协议,未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等违反《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研究生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所掌握的本单位违约人员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展违约追偿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它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22年下半年河南开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开封市教育体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河南开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证202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开封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开封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显示有效期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高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注: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体局认定;开封大学、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到龙亭区教体局认定;河南大学老校区应届毕业生到顺河区教体局认定。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统一在开封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本次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发放证书”,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请选择是否在校生”。统一选择“否”,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符合认定条件且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
3.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此照片后期将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网上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4.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阶段。
高中和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26日-10月10日。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具体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开封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见附件。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于10月12日—10月18日(周日不体检)到开封市健康体检保健中心开封市中医院南院(北土街59号))。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怀孕人员胸透可以缓做,待条件合适时到体检医院免费补做胸透,持胸透结果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具体通知。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通过数据比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中国教师资格网会显示“待认定审批”状态,表明网上审核已经通过,无需现场再到现场提交材料;如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结论为“确认未通过”人员,请申请人认真查看右侧红色字体“留言”内容,须按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
由于报名人数较多,请申请人耐心等待,每天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审核状态,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于10月14日前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1.显示结论“待认定审批”人员
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后,于10月19日前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并填写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生成的报名序号(八位)。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2.显示结论“确认未通过”结论人员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结论“确认未通过”人员需要参加现场确认。
高中和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携带材料原件于10月20日—21日到开封市市民之家八楼西第三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如因疫情形势时间地点有所调整,相关公告会及时在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和开封教育体育公众号上发布)。
现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于10月24日前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上传照片清晰),并填写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生成的报名序号(八位)。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结论。
(五)领取证书
认定结论 公布后,证书领取事宜请及时关注开封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由各级认定机构统筹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各申请人能及时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建议准确填写邮寄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和电话畅通)。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疫情防控属于动态管理,请认定申请人关注省市县防疫要求,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及时查看防疫措施,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 开封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和发布公告网址
原文标题:开封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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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
河南理工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哪些考生可以报考河南理工大学呢?报考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有年龄限制吗?
目前河南理工大学2024考研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日期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学科门类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学业限定要求。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专业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相关招生政策同时按照《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领域设置及要求(试行)》(工程管理教指委〔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为:会计(125300,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035102,法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125200,非全日制)。
(四)现役军人报考我单位时,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单位联系,现役军人报名时须出具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的《同意XXX同志报考河南理工大学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 一般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门类报考。
2.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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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2.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3.报名入口
河南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
一、学校介绍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是华夏民族始祖、人文初祖黄帝的故里,是医圣张仲景的故乡。自古以来,中原医林兴盛,名医大家辈出,中医药资源丰富,群众基础深厚,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发源地。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前身是1955年在开封创办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现有5个校区,分别为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人民路校区、东风路校区,文化路校区,占地面积1862亩。建筑面积97.64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7亿元。图书馆各类图书162万册,中外文期刊3383种,中外文数据库113种,馆藏的中医线装古籍文献尤为丰富,收藏量居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
60余年来,学校已由单一的中医药学科发展为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层次和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现设有中医学院(仲景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儿科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本草书院、尚真书院、仲景书院等21个学院及书院,现有党政管理机构21个、群团机构2个、直属单位10个。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海外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287人,博士研究生187人。留学生89人。
二、人才队伍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打造了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567人,专任教师1503人。硕士生导师719人,博士生导师124人。有国医大师4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1人、岐黄学者6人,全国名中医6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
三、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4个,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学科1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3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9个。2019年,启动学科特区计划,成立中医学、中药学和中西医结合3个学科特区建设。2020年,学校进入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行列,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学科进入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行列。2021年中医学科入选河南省一流学科创建学科。
四、教育教学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海外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4839人,其中本专科生21298人,硕士研究生3268人,博士研究生184人,留学生89人。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16余万名。学校现设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预防医学、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康复治疗学、中药资源与开发、汉语国际教育、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软件工程、中医儿科学、中医养生学、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学、中医骨伤科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运动康复、医学信息工程等33个本科专业和2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校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布局更趋合理,现有中医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等12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等16个专业获批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门课程入选首批“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8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20门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3门省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
近年来,先后荣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80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78项;荣获全国教育教学“十三五”规划项目1项,国家虚拟教学实验项目3项。成立“双创学院”,通过参加省级、国家级“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共荣获国家级奖项31项,省级奖项160余项。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管理专家等。以及首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为代表的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学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五、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医学技术9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管理、药学、生物与医药7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近年来,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324项,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研奖励318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807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447项;主编学术专著(译著)共2544部;发表学术论文50850篇,被SCI、EI、ISTP等收录2283篇;共承担科研项目1952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97项,省部级项目458项,厅局级项目1297项,累计承担科研项目计划经费25630.75万元。
六、 ?仲景研究
学校积极开展仲景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进一步挖掘仲景学术,并使之发扬光大。学校成立了中华中医药学会仲景学术传承与创新共同体、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仲景传承与创新专业委员会、河南省仲景方药现代研究重点实验室、张仲景传承创新中心,编撰完成了600万字、5卷12册的《张仲景学术研究大成》,出版了系列研究专著,建立了目前国内一流的仲景学术研究论文目录数据库;学校完成了《伤寒论》教学片及**《张仲景》的拍摄,举办了仲景科技文化节、百家论坛、国际和全国学术会议等系列学术活动等,彰显了学校立足河南,突出仲景的办学特色。
七、 ?社会服务
学校下设3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直属附属医院,开放床位6400余张。年门诊量达627万余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24万余人次,医疗综合服务水平稳居全国同类医院前列。附属医院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大力加强专科专病建设,有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35个、省级重点专科23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8个,河南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个,健康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学校有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分别为河南中医药大学附属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市中医院、安阳市中医院、濮阳市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洛阳市中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其他教学实习医院70所。医疗联合体建设卓有成效,与143家兄弟医院、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拉大了合作框架。
八、 ? 国际交流合作
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近40年,目前紧紧围绕“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工作目标,与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与医疗机构、企业等广泛开展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产品研发等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2020年学校获批开办我省第一所特色孔子学院——美国亚利桑那中医孔子学院,开展了意大利护理学、意大利医学影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2年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MSU)设立“?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学校“中国-马来西亚仲景中医药中心”揭牌;再次中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并获得“中医药国际化护理人才培养”文化类项目。学校与河南省侨联共同开展了“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医药文化”行动,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九、 ?文化传承创新
学校以传承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为己任,以打造中原中医药文化品牌为目标,加大特色校园文化景观建设,拥有河南中医药博物馆、河南中药植物园、人体科学馆、中医源文化展厅、医德馆以及中原文化、中医药文化、药企文化展厅,在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求的同时,面向社会开放,积极向各界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近年来接待省内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小学生等中医药爱好者5万余人。2015年,学校被命名为第一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成为全国第一家以高校名义获此殊荣的单位。2019年,获批“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2020年,获批河南省及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好了,关于“河南硕士留学服务中心”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河南硕士留学服务中心”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