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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硕士公费出国留学补贴_安徽硕士公费出国留学补贴政策

2024-10-30 11:53分类: 硕士留学 阅读:

大家好,我很乐意和大家探讨安徽硕士公费出国留学补贴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集合涵盖了安徽硕士公费出国留学补贴的各个方面,我会尽力回答您的疑问,并为您带来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文章目录列表:

1.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
2.公派出国留学读博士学位国家每月发多少补助?
3.研究生国家有补助吗?
4.2014年美国公派留学补贴标准
5.对于硕士刚毕业的学生如何申请出国公费(或奖学金)进修?
6.公派留学博士每月补贴多少

安徽硕士公费出国留学补贴_安徽硕士公费出国留学补贴政策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动出国留学事业发展,国家设立出国留学专项经费。为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留学经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赴国外学习、访问、交流,奖励优秀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以及开展留学管理工作的经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项目要求,通过专家评审,择优公平选拔的赴国外学习、进修、交流、科研的人员。

第四条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明确经费管理责任和要求,确定经费收入来源、支出范围,加强预决算管理,保障经费合理使用。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留学政策,提出下一年度出国留学工作计划,拟定留学项目、留学人员规模、留学人员结构等,于每年编制预算前,报教育部、财政部。

第六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承担组织管理任务的其他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中央部门预算规定程序,编制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七条 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编制依据包括:

(一)享受出国留学经费资助的预计人数和各项资助标准;

(二)组织管理工作需要和业务费用开支标准;

(三)各项收入预计规模;

(四)以前年度出国留学经费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九条 出国留学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应当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 各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控制和管理,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要求,报送出国留学经费专项分析报告,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一条 年度终了,各单位应编制决算,纳入部门决算,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复。

第十二条 出国留学经费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照财政部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 出国留学经费预算收入包括:

(一)中央财政拨款,是指从财政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捐赠收入,是指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并用于开展出国留学工作的收入。

(三)合作收入,是指在开展出国留学工作过程中,与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按照合作协议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收入以外,依法取得的违约赔偿收入等。

第十四条 出国留学经费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依法取得各项收入。

(二)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三)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用于出国留学资助和组织管理工作;有限定条件的捐赠收入按捐赠协议执行。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出国留学经费预算支出包括资助经费支出和组织管理经费支出。其中,资助经费支出包括出国留学资助经费支出、留学回国资助经费支出以及其他资助经费支出。

第十六条 出国留学资助经费支出包括:

(一)学费、注册费或研修费,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支付国外留学机构的学费、注册费或研修费等。

(二)奖学金,包括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自费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用于资助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自费留学人员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

(三)艰苦地区补贴,是指用于发放赴条件艰苦国家(地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特殊生活补贴。

(四)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及结业回国的交通费。

(五)签证护照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签证、护照的费用。

出国留学人员根据留学项目类别、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等因素全或部分享受以上资助项目。

第十七条 留学回国资助经费支出,是指用于资助回国工作留学人员和已取得突出成就的留学人员回国开展科研合作、交流等活动的经费支出。

第十八条 其他资助经费支出,是指经财政部、教育部批准的其他资助经费支出。

第十九条 组织管理经费支出包括:

(一)选派和跟踪管理经费,是指用于开展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受理、选拔、录取、派出、违约追偿、跟踪管理等工作的经费。

(二)宣传教育经费,是指用于加强与留学人员联系,对留学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和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的经费。

(三)培训经费,是指用于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开展的语言、文化、心理、安全、专业预备教育等培训的经费。

第二十条 出国留学经费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第二十一条 出国留学经费资助的留学项目类别包括: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四)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五)高校合作项目;

(六)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七)政府互换项目;

(八)中外合作项目;

(九)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十)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其他留学项目。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教育部确定出国留学经费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并建立出国留学经费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提高支出标准。中外合作项目中,合作双方对资助内容和标准另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办理。

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出国留学人员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国外主要生活用品物价水平以及国家财力状况等确定。

回国科研活动经费资助方式和标准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留学人员回国科研工作特点、国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国家财力状况等确定。

第二十三条 出国留学经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发放:

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由驻外使(领)馆或教育部确定的其他机构发放给留学人员。

学费、注册费和研修费,由驻外使(领)馆统一支付。

国际旅费和签证护照费等,由驻外使(领)馆或教育部确定的其他机构,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统一支付。

回国科研活动经费,拨付至受资助人员单位或由教育部确定其他拨付方式。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使用出国留学经费形成的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加强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单位负责人对出国留学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人员应当对出国留学经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财务相关制度,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教育部对出国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隐瞒、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出国留学经费现象,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浪费、物资设备毁损等情况,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教育部对出国留学经费实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以预算执行情况、各类资助发放情况、信息化建设水平等为主要依据,对出国留学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评估,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派出国留学读博士学位国家每月发多少补助?

视所在国家具体情况定,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 出国进修人员和访同学者,在批准出国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并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其受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年限,在国内计入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入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 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并对部门、地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开支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经费的具体管理,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专人负责或由使、领馆财务部门代管。

4. 对公派出国研究生留学年限及在国外期间国内工资(或生活补助费)待遇和演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

5. 国内大学本科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年限,根据各国不同情况都有规定。公派出国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确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者,可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办法办理延期手续。

6. 公派出国研究生,如出国前系国内在学研究生,其享受的国内生活补助费,自离境之次月起停发。

7. 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出国后由原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的,发放年限以附表规定的公派出国研究生攻读外国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限为准。超过附表规定年限者,其国内工资停发。

8.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如出国前系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包括在职研究生),学成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其在附表规定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

9.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的年限(包括经批准延期的时间)内获得博士学位,并按规定的留学期限(包括获得博士学位后经批准延期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时间)回国的,按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时间计算工龄。

 

研究生国家有补助吗?

问题一:读研究生国家是否有补贴 1、读研究生国家是否有补贴。

2、《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明确: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原来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3、同时,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制度,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等措施来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所以,读研的经济压力不会很大。

问题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国家补助)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国家有政策吗? 不是的

奖学金名额没有本科多,一般就占百分之十,而且大部分都是班干部拿的,毕竟人家太忙太累。拿些钱也是无可厚非的

至于助学金名额就更少,因为国家一般没有在研究龚教育上投入太多,不过每个人都可以办助学贷款,因为你的受教育权利没有人能剥夺,

楼主,明白了吗?

问题三:是不是中国的研究生 每月都会有国家的补贴金600元?不分学校 不分专业对吗 部分高校及科研院所博士及硕士待遇

兰州大学(博研待遇,以下省略)271元/月

中国海洋大学251元/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700元/月

大连理工大学700-750元/月,硕研230元

华中科技大学600元/月

北京工业大学 600-800元/月

南开大学 >1000

武汉大学 400

复旦大学 300

中国农业大学 450

浙江大学345 硕研305,学校给 不论自费公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210元 (博士下同)240元

中国人民大学 250元 280元

清华大学 360元 490元

北京大学 290元 350元

浙江大学 305元 415元

天津大学 260元 600元

北大的研究生是全公费,每个月补助290元,如工作过的,每一年工龄加10元

北京师范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好专业的导师在每月加100 公费:自费=9:1

北京理工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好的工科专业(电子,车辆)可以有1k/m,其余的没有 公费:自费=5:5

北航 同北理

北京交通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工科有活另算,理科文科经管没有,公费:自费=7:3

北京科技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工科有活另算,理科文科经管没有,公费:自费=6:4

北京工业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工科有活另算,理科文科经管没有,公费:自费=9:1

首都师范大学 基本50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公费:自费=6:4

中国人民大学 基本300 rmb/m

中科院 基本1200rmb/m 另:计算机所,电子所一月一万很平常,理科的研究所只有基本,好的如高能所不超过2k/m。公费:自费=10:0

中科院和清华大学待遇都不错,每月能拿到1000左右的津贴。

中科院、各类所基本在1200~1500,中科院硕博连读的同学每月是1000,导师还给安排住房跟额外补贴!

中科院的植物所他们的研究生补助(我是指能拿到手里的)有每月800左右,博士有1500左右具体还要看各个的老板。

中科院物理所得博士最低可能是1200(一年级),其他还有餐卡每月补助170,另外老师可能还会补一些,还有好多的奖之类的,加起来有的人每月最高能到3000左右呢,100%比化学所和理化所待遇好!化学所大概三年分别是900,1000,1100吧,理化所也差不多!据我所知,半导体所得待遇更好,硕士最低1200,博士最低1600也有很多奖项可拿!

昆明动物所的待遇很好,重点是考领导的,待遇就不一样了,因为这些领导boss非常有钱啊.不过,要读书还是要考那些搞学术的,要搞钱就考领导的.

合肥中科院光激所研一时每月500

高校一般300到500,比较奇怪的是经济落后的地方还高点,上海的一般才3,400的样子。一般南方的学校导师很有钱但是很小气。中大每个月才300多,很多导师都是不给钱的。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做博士的待遇还是不错的,加上学校的补助大概也有1000,有宿舍,有热水器,公共活动室,没有住宿费,可能象征......>>

问题四:对于硕士研究生国家补助,国家有怎样的规定 只有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才有生活补助,一般来说,对于没有工龄的研究生,补助是230/月,1-5年工龄的是270/月,5年以上工龄的是290/月。

问题五:研究生补助每月有多少 部分高校及科研院所博士及硕士待遇

兰州大学(博研待遇,以下省略)271元/月

中国海洋大学251元/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700元/月

大连理工大学700-750元/月,硕研230元

华中科技大学600元/月

北京工业大学 600-800元/月

南开大学 >1000

武汉大学 400

复旦大学 300

中国农业大学 450

浙江大学345 硕研305,学校给 不论自费公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210元 (博士下同)240元

中国人民大学 250元 280元

清华大学 360元 490元

北京大学 290元 350元

浙江大学 305元 415元

天津大学 260元 600元

北大的研究生是全公费,每个月补助290元,如工作过的,每一年工龄加10元

北京师范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好专业的导师在每月加100 公费:自费=9:1

北京理工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好的工科专业(电子,车辆)可以有1k/m,其余的没有 公费:自费=5:5

北航 同北理

北京交通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工科有活另算,理科文科经管没有,公费:自费=7:3

北京科技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工科有活另算,理科文科经管没有,公费:自费=6:4

北京工业大学 基本29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另:工科有活另算,理科文科经管没有,公费:自费=9:1

首都师范大学 基本500rmb/m 硕士公费260rmb/m自费240rmb/m公费:自费=6:4

中国人民大学 基本300 rmb/m

中科院 基本1200rmb/m 另:计算机所,电子所一月一万很平常,理科的研究所只有基本,好的如高能所不超过2k/m。公费:自费=10:0

中科院和清华大学待遇都不错,每月能拿到1000左右的津贴。

中科院、各类所基本在1200~1500,中科院硕博连读的同学每月是1000,导师还给安排住房跟额外补贴!

中科院的植物所他们的研究生补助(我是指能拿到手里的)有每月800左右,博士有1500左右具体还要看各个的老板。

中科院物理所得博士最低可能是1200(一年级),其他还有餐卡每月补助170,另外老师可能还会补一些,还有好多的奖之类的,加起来有的人每月最高能到3000左右呢,100%比化学所和理化所待遇好!化学所大概三年分别是900,1000,1100吧,理化所也差不多!据我所知,半导体所得待遇更好,硕士最低1200,博士最低1600也有很多奖项可拿!

昆明动物所的待遇很好,重点是考领导的,待遇就不一样了,因为这些领导boss非常有钱啊.不过,要读书还是要考那些搞学术的,要搞钱就考领导的.

合肥中科院光激所研一时每月500

高校一般300到500,比较奇怪的是经济落后的地方还高点,上海的一般才3,400的样子。一般南方的学校导师很有钱但是很小气。中大每个月才300多,很多导师都是不给钱的。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做博士的待遇还是不错的,加上学校的......>>

问题六:读研究生…的学费以及杂费一般是好多?国家有补助吗? 公费没有学费,只需交住宿费,一般600~1200不等,看学校所在的城市而定。每月补助240,一年10个月

自费没有补助,学费10000!15000不等,看学校政策

大部罚是这样,有的学校也把补助发给自费生以缓解学生经济压力

问题七:国家给研究生的每人每年的补贴是多少? 具体不太清楚,我朋友读研究生,他们是以奖学金的形式发放的,具体金额看他们的成绩判定

问题八:对于研究生的津贴补助国家有明确规定吗? 200多就是国家的补助啊,一般学校都有三助岗位的啊,助岗助教什么的,还有啊,就是跟着老板做项目呗,或多饥少还是会给点的,我也郁闷我的生活费呢......

问题九:研究生补助每人都有吗 1、是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全日制研究生都有。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问题十:2015年开始,所有研究生都是自费了吗?没有补助? 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取消公费,实行助学金制度,国家给每位研究生每年6-8千元助学金,学硕学费也是6-8千元,专硕学费是学硕的1.5倍,这是一般规律。这样算下来读研也花不了多少钱。从2014起,加大奖学金力度,获国家奖学金每年给2万,还有别的奖学金,别愁,还有助学贷款每年贷给6千元。

2014年美国公派留学补贴标准

您好,您是想问2014年美国公派留学补贴标准是多少吗?2014年美国公派留学补贴标准是1000-1100美元。2014年美国公派留学补贴,如果是中部的小城市,补贴金额约为1000美元。在一些大城市,但不属于生活成本高的地区,补贴金额约为1100美元,所以补贴标准是1000-1100美元。

对于硕士刚毕业的学生如何申请出国公费(或奖学金)进修?

公费留学简介

一、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①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②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③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④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

二、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

2.访问学者

3.博士后研究

4.研究生

具体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等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确定。详细情况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三、选派学科

为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同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并支持其它学科领域的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四、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2.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五、申请办法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及电话请上国家留学网()查询。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1)》、 《专家推荐信(附件2-2)》、《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具体请见附件四《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0日。

2.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将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五《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一览表》)。

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按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部分项目的遴选事宜,留学基金委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并将遴选通知发至有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六、评审、录取

1.通过受理机构申请的项目

(1)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表格填写是否工整;有关名称及代(类)码是否准确、规范等。

(2)受理机构将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统一寄(送)至留学基金委。

(3)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留学基金委将按项目要求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留学基金委拟于2005年7月31日前通过 “国家留学网”、《神州学人》杂志和有关媒体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名单,并将有关录取材料(《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通过各受理机构转发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到2007年底有效。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亦同时寄送申请人所在单位。

2.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的项目,评审、录取办法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安排。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公布并同时通知有关单位。

七、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

1.所有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及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

3.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留学人员应有二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4.根据协议的要求,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应按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单位所在地区、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一至四万元不等。出国期限为三个月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5.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留学基金委确认其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退还留学人员本人。

6.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对按规定须赔偿全部留学费用的人员,其出国前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本人;同时,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须另赔偿和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不足部分及违约金。如不按规定赔偿,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7.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八、派出及管理

1.为保证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先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2.被录取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在外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 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九、其他

1.2005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安排请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2005年1月下旬):,或国家留学网。

2.本简章由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公派留学博士每月补贴多少

1500美元。公派留学博士是指由国家或相关机构资助的学生前往海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支付学费、生活费等一系列开销,为了帮助学生减轻经济压力,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公派留学博士的补贴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情况而定的,补贴包括生活费、住房费、医疗保险费用等,其中,生活费是最主要的一项补贴,通常每个月的标准在1500美元。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指南

 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介绍

 重点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派专业领域由推选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

 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 12-24个月 ,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申请要求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 申请时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6.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等。

  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 学费材料

 6. 学习计划(外文)

 7. 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

 8. 国外导师简历

 9.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供)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留学资讯,如果喜欢请按 Ctrl+D 进行收藏!

好了,今天关于“安徽硕士公费出国留学补贴”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安徽硕士公费出国留学补贴”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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