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留学硕士人才引进待遇_宁波留学硕士人才引进待遇怎么样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宁波留学硕士人才引进待遇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宁波留学硕士人才引进待遇的话题,我们开始讨论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引进待遇怎么样2.浙江省人才补贴
3.留学生入户宁波政策
4.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5.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参加宁波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引进待遇怎么样
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引进待遇好。以下是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引进的主要待遇和优惠政策:
1、住房补贴:对一定条件下引进的人才可提供租房补贴或住房补贴,以缓解他们的住房压力。
2、入住公寓:对特定职业的人才,可提供公寓入住或资助。
3、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入区人才,可提供优先入学或补贴的子女入学政策。
4、科研经费: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请科研项目资金时可享受一定的扶持。所以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引进待遇好。
浙江省人才补贴
杭州 宁波 绍兴 温州
根据政策,杭州2022年最新补贴标准为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且没有户籍限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满足相应条件均可申请。01
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最多可申领一年)02
申领条件
★全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在杭州用人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03
领取方式
分两笔领取:(以本科为例) ★第一笔:连续参保6个月发放第一笔5000元补贴 ★第二笔:继续参保6个月(连续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5000元补贴 ★自己申请→杭州市民卡APP ★公司申请→亲情在线 租房补贴分为两种:租房补贴和公租房补贴,二者不可同时申领。 租房补贴(应届生补贴)01
补贴标准
每年1万元,每年分两笔领取(最多可申领三年)02
申领条件
★全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在杭州用人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在杭州无房且未享受其他租房优惠政策03
领取方式
★分两笔领取: 第一笔:连续参保6个月发放第一笔5000元补贴 第二笔:继续参保6个月(连续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5000元补贴03
申请渠道
★自己申请→杭州市民卡APP ★公司申请→亲情在线 ) 公租房货币补贴(往届生补贴)01
补贴标准
按月发放:一人户864元/月、三人户1080元/月、四人户1440元/月(最多可申领六年)02
申领条件
★全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7年内) ★在杭州用人单位工作(交满6个月社保)或自主创业(一年以上完税证明) ★在杭州无房且未享受其他租房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并需要在杭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03
申请渠道
申请网站→政务网01
就业补贴
在宁波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被中小微企业招用,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20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多可以拿6000元。02
租房补贴
申报对象为2018年4月19日以后鄞州区企业正式新引进或新培养,在鄞州区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区内企业(不含五大国有银行以及邮政、电力、电信、水利等垂直管理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作并在鄞缴纳社保或个税6个月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人才须在宁波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范围内无住房。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的时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才,每月1500元。 高级技师、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浙江省颁发的新版证书)的人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双一流”院校或者“双一流”学科毕业(例如宁波大学“力学”为双一流学科,只有该学科毕业的本科生才能申报,并非所有宁波大学毕业的本科生都能申报。)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每月1000元。01
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
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3万元,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2万元,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技师(含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每年补贴1万元,专科(高职)毕业生每年补贴6000元,补助三年。对公办医院引进的“双一流”医学类硕士,给予一次性5万元安家补贴。02
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
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技师(含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分别给予3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房票补贴。03
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
全日制本科(技师 )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户)每月5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毕业生每人(户)每月3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温州人才补贴政策01
人才引进补贴
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毕业2年以内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02
租房补贴
向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其中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8年。03
购房补贴
向全职在温工作且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分别发放5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向全职在温企业工作并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4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体信息以每年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
END留学生入户宁波政策
留学生入户宁波政策如下:
1、高层次人才,包括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
2、高级人才;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且持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的。
宁波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材料如下: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等;
4、录用(聘用)证明、任命文件或劳动合同;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集体户接收证明;
6、满足落户条件第3条的,还需要提供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满足落户条件4条的,还需要提供在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综上所述,以上人员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含配偶、子女或父母所有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户口;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法律依据: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适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来宁波落户。
宁波人才落户条件如下:
1、符合《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人才专户A类家庭户”,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
2、硕士、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15年内的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及紧缺人才,在宁波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迁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参加宁波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参加宁波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民受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在国内已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一年以上取得科研成果者;其他为我市急需的且确有真才实学的留学人员。第三条 宁波市人事局综合管理留学人员参加本市建设的有关工作,其下属的宁波留学服务中心(宁波留学出国人员工作站)具体承担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的信息咨询、工作安置、管理服务等工作。第四条 鼓励留学人员参加宁波建设,确保其来去自由。
留学人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参加本市建设:
(一)在本市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
(二)在由本市投资兴办的境外企业及其驻甬机构工作;
(三)在本市单位驻境外机构工作;
(四)受聘在境外承担专项工作;
(五)来本市进行技术转让、技术承包、项目承包;
(六)以境外注册公司的名义来本市投资或以本人专利、专有技术和资金在本市的企业投资入股;
(七)在本市自办、合办企业。第五条 留学人员来本市投资或兴办企业、从事研究或生产高新科技产品的,可按规定享受先进高科技企业、先进技术型企业、产品出口型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第六条 留学人员来本市进行科研和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可优先立项,可向市人事局申请宁波留学回国人员科研择优资助基金,可通过宁波留学服务中心(宁波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科研择优资助经费;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有专长的留学人员,还可向宁波市科委申请宁波市青年科学基金。
用人单位应优先为其提供科研经费和其他必需条件。第七条 留学人员在本市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按有关规定可在投产获利当年税后留利中提取3%-6%的酬金。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由受益单位根据其受益的程度,给予一定的报酬。第八条 留学人员为本市引进项目并取得经济效益的,参照有关规定可从获利年度起一年内所获税后利润中提取1%-5%的酬金。第九条 留学人员应邀来本市讲学、进行科技交流等短期、不定期服务的,应从优付其酬金。自愿短期回国来本市非教育系统工作的留学人员,可提前通过宁波留学服务中心(宁波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向国家人事部申请一次单程或往返国际旅费的资助,其在国内费用(工作津贴、食宿交通费、研究费等)由用人单位负责或双方协商解决。留学人员无偿来本市帮助工作超过六个月的,可携带配偶,并可享受在甬旅游一周,其夫妇的生活费和旅游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第十条 留学人员来本市定居工作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户口落户地。
短期应聘来本市工作或投资的,宁波留学服务中心(宁波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可为其代办《工作寄住证》,凭《工作寄住证》可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有关待遇。第十一条 原无公职的留学人员来本市定居工作,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无主管部门的,由用人单位报经市人事局批准后录用。第十二条 留学人员到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受编制、增人指标、工资基金、工资总额的限制。接收单位可分别向有关部门专项报批。
留学人员受聘在本市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指标限制。对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可分别确定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其中突出的优秀人才可予以破格聘任。第十三条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出国(境)前属停薪留职的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的,其在国(境)外留学年限或停薪留职期限按连续工龄计算。第十四条 留学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其工作岗位或担任的职务确定。对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出国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出国(境)学习一年以上并在国内取得相当于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每月补贴100元;对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出国前具有中级职称、出国(境)学习两年以上并在国内取得相当于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每月补贴50元。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宁波留学硕士人才引进待遇”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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