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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区留学硕士_天津静海区留学硕士落户政策

2024-10-28 11:39分类: 硕士留学 阅读:

感谢大家给予我这个机会,让我为大家解答天津静海区留学硕士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一系列与天津静海区留学硕士相关的问题,我将全力以赴地回答并提供有用的信息。

文章目录列表:

1.天津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
2.天津仁爱学院在哪
3.求天津市 蓟县,静海县,宁河县 所有的中学名称和地址
4.天津静海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
5.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静海区留学硕士_天津静海区留学硕士落户政策

天津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

关于天津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须知已经出炉了,要报名的天津朋友先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在进行报名吧!下面是整理的“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学籍)须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全市共设38个报考点,其中设置高校报考点19个,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置区报考点19个,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区(汉沽)、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油田)、静海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招生办公室。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须选择报考点。所有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相关说明见天津市高招办发布的《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说明》)。

 (2)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等19个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所属院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的,只能选择报考院校作为报考点);报考上述19个院校的其他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所报考的院校。19个区招办报考点均不接收报考上述19所院校的考生及上述19所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津南区作为报考点。

 (3)其他考生,其报考点可自主在19个区招办报考点中选择(报考工商管理类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开区作为报考点)。预报名期间,津南区只接收报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的报考费有效)。

 (2)网上填报信息:凡拟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以下简称“研招网”),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网报信息确认

 选择天津市报考点的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1)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1月5日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

 (2)网上确认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提示。

 (3)考生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核验。

 2023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

 1.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类长学制转段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确认。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2.报考少民骨干计划方式的考生,报名校验码领取方式另行公告。

 3.天津市高招办不接收考生报考。

 4.天津市高招办和本市招生单位将遵循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所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信息的重要途经,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报考点及招生单位,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重要提示?: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非津户籍考生选择本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需提供本市工作证明。

天津仁爱学院在哪

天津仁爱学院在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博学苑。

天津仁爱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始建于2006年,时名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属独立学院。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学仁爱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校名更名为天津仁爱学院。

学院地处天津市团泊新城,团泊湖自然风景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区交通便捷,各项生活配套及教学设施条件优越。学校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与创新创业中心、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等教育教学设施。

选择适合自己大学的方法和技巧

1、参观校园和交流经验,如果可能,参观你感兴趣的大学校园,参加校园招生活动或交流会。与学生、教授和校友交流,了解他们的经验和看法,从而更好地了解大学。

2、考虑国内和国际机会,如果你对国际交流和留学有兴趣,考虑大学是否提供国际交流项目或合作学位计划。这将为你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3、咨询和寻求建议,与老师、辅导员、家人、朋友或学长学姐交流,寻求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他们可能有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和经验,能够帮助你做出决策。

4、文化多样性和国际化程度:考虑大学的文化多样性和国际化程度。了解学校是否有国际交流项目、留学生群体和国际化教育资源,这将为你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5、校友网络和声誉:了解大学的校友网络和声誉。校友网络可以为你提供职业发展和人脉资源,而学校的声誉也将对你未来的学术和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求天津市 蓟县,静海县,宁河县 所有的中学名称和地址

蓟县中学(63所):

白涧镇初级中学 地址:天津蓟县白涧镇政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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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尤古庄镇初级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尤古庄镇东1公里仓桑公路南邓各庄村北

蓟县渔阳镇仓上屯初级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渔阳镇仓上屯村北10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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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子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罗庄子镇史家井28号

南营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官庄镇居官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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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燕山中学 地址:天津市津蓟高速路出口东侧

西龙虎峪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西龙虎峪镇大街

西芦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桑梓镇西芦庄村东侧

下窝头镇白塔子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下窝头镇白塔子村西

下营镇小港学校 地址:天津市蓟县下营镇小港村北区16号

许家台乡许家台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许家台乡许家台村东

杨家楼初级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别山镇杨家楼初级中学

杨津庄镇杨津庄初级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杨津庄镇杨津庄村东

尤古庄镇西塔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蓟县尤古庄镇梁贾庄村南

静海县中学(49所):

蔡公庄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蔡公庄镇蔡公庄镇中学

陈官屯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陈官屯镇小钓台村西

陈官屯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陈官屯镇一街(南侧)

大丰堆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丰堆镇大丰堆村南

大邱庄镇胡连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胡连庄村西

大邱庄镇尚码头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前尚码头村

东方石油基地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石油物探小区

独流镇北肖楼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增光渠东

静海县蔡公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蔡公庄镇蔡公庄村

静海县陈官屯镇王官屯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陈官屯镇王官屯新村

静海县大邱庄尧舜实验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尧舜度假村丙区3号

静海县大邱庄镇大屯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大屯村

静海县大邱庄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长江道南段

静海县第二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5号

静海县第六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口子门村口张路增1号

静海县第四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南街112号

静海县第五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地纬路

静海县第一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开发区地纬路19号

静海县独流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兴业大街北头

静海县独流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新开路1号

静海县静海镇徐庄子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徐庄子村东

静海县模范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开发区地纬路20号

静海县师范学校附属艺术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胜利南路89号

静海县实验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建设路5号

静海县唐官屯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

静海县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静文路37号

静海县王口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路97号

静海县王口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王口镇大瓦头村东

静海县沿庄镇东滩头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沿庄镇东滩头村

静海县沿庄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沿庄镇东禅房村北

静海县瀛海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南纬一路西

静海县中旺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中旺镇中心街34号

静海县子牙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王二庄村东

静海县子牙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商品街北排4号

良王庄乡府君庙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良王庄乡府君庙村

良王庄乡良王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良王庄乡良一村西

梁头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梁头镇梁头村

双塘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镇西双塘村

台头镇三堡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台头镇三堡村

台头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台头镇义和村

唐官屯镇大郝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大郝庄村

唐官屯镇大张屯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长张屯村

唐官屯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文昌路增1号

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杨成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政府所在地

团泊镇团泊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宫家堡村东南

西翟庄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西翟庄镇西翟庄村

中旺镇大庄子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中旺镇大庄子村

中旺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中旺镇中旺村

子牙镇王庄子学校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王庄子村北

宁河县中学(29所):

板桥镇板桥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板桥镇盆罐村南

北淮淀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北淮淀村

表口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表口乡洛里坨村东

大北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大北镇

大辛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江洼口村南

东棘坨镇赵本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李城村西北

东棘坨镇中学 地址:东棘坨镇卫星路与西四青路交口(镇政府北侧)

丰台镇后棘坨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后棘坨村丰李路南

丰台镇小李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原小李乡政府对面

丰台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东村

丰台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东大街57号

廉庄乡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廉庄乡孟庄村南

芦台第二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震新路30号

芦台第三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震兴路2号

芦台第四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震新路45号

芦台第五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金翠路2号

芦台第一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一中路1号

芦台镇小薄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小薄桥西

苗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苗庄镇苗庄中学

宁河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四村

潘庄镇大贾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大贾庄

潘庄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南

潘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潘庄村南

七里海镇南涧沽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张尔沽村

七里海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大坨村东

任凤高中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真任凤村南

岳龙镇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岳龙镇岳龙村南300米

造甲城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造甲城村东

赵庄中学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贸易开发区西侧205国道旁

天津静海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30名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职位须在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天津市生源2021届毕业生延至2021年8月31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静海区在编教师;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15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 。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6月28 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909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

办理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本科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3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校园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建成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心、中医药防治疾病中心、中医药国际教育和交流中心、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医药文化中心,已冠名天津中药植物园、天津中医药博物馆等。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名誉校长张伯礼院士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被党中央授予“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学校以“进德修业,继承创新”为校训,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下设16个学院、1个学部、1个研究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学校拥有6个学科门类,29个本科招生专业,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本科在校生10617人,硕博研究生3496人,留学生1588人。学校现拥有中药学1个国家“双一流”学科,中医内科学和针灸推拿学2个重点学科,2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天津市高校“十三五”综投第五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3个天津市优势特色学科群。学校中药学专业获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制药、临床药学、市场营销8个专业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药学、康复治疗学2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先后荣获教学成果奖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

 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其中1人为兼聘),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教学大师奖获得者1人,拥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1支、传承创新团队1支。

 学校以科学研究为优势,建有组分中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现代中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天津市高校智库等高层次研究机构40余个。近年来学校获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省部级科技重大成就奖1项,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2项。

 学校以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教育部和外交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做精医学,做强药学,做实健康相关专业,做大社会服务”的发展战略,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以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国内28000元/生/年,在英国就读期间学费约2.2万英镑/生/年,由诺丁汉大学依据其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依据房间床位数收取,四人间标准为:1200元/生/年,六人间标准为:7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儿科)、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或专业组)、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如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无明确规定,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调剂环节;英语高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的省市,考生所得分数不得低于110分(满分为其他标准的省市,参考该比例执行),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且考生具有良好的化学基础。

 第十五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我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第十九条:护理专业由于工作性质需求,建议男生身高1.65米、女生身高1.55米以下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请假,得到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学籍注册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学业警示管理办法》、《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纪律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部分专业实施大类培养,为学生提供了先了解专业再选择专业的机会,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贯穿到教学管理全过程,严格课堂教学管理,严格考试管理,严把毕业出口关,严格执行最长修业年限等规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和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是我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二十八条: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是我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要求设立的专业,经过培养,各项考核合格,达到要求,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中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实行动态进出机制,进行分流和择优递补,优秀学生可实现本研贯通培养。

 第三十条:为适应国家招考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双一流学校的建设实施方案,中医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按大类招生。

 第三十一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1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网址: /zsxx.htm

 E-mail:zhaoshengchuzc@163.com

 电话:(022)59596333 59596151

 传真:(022)59596150

 监督电话:(022)59596101

好了,今天关于“天津静海区留学硕士”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天津静海区留学硕士”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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