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落户2021,上海留学落户2024政策
上海留学落户2021,上海留学落户2024政策
很高兴有机会参与这个上海留学落户2021问题集合的讨论。这是一个多元且重要的话题,我将采取系统的方法,逐一回答每个问题,并分享一些相关的案例和观点。
文章目录列表:
1.2021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细则2.上海留学生落户2021新政策是什么?
3.上海户口落户政策2021年
4.上海毕业生落户新政策2021
5.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提供所有的劳动合同吗?有些已经找不到了,该怎么办?
6.留学生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落户上海
2021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细则
1.2020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会有什么变化?
上海海留学生落户政策是5年一个周期,2020年末是这个周期内最后一年,之后的政策听人说会比现在更加严格,你可以问下上海凡图人才咨询的老师,他们做留学生落户,对政策比较熟悉。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要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如果在市区上班拿9400肯定是属于工资低的,如果在金山,奉贤,青浦,崇明是可以的。但最终还是要看行业的平均工资。留不留学都是假的,文凭不一定过硬。
上海留学生落户2021新政策是什么?
在19年之前,全国开启哄抢人才大战之前,政府基本上在观望和研究为主。而留学生落户并不被大家看重,觉得麻烦复杂。而且很多政策说的不是很清楚,导致很多人不知道如何下手。
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近年来,人才战略成为了共识,落户所需材料日益减少,申报流程不断优化,这样就为高端人才落户开启了一个新的大门。政策上也取消了很多流程:
如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社保单子和个税单子等都不在需要提供;出入境记录可以通过随申办打印,实有人口可以通过线上等级, 部分地区可以网上调档等。
一、留学生,是指在母国以外进行留学的学生。“留学生”一词起源于中国唐朝时期中日文化交流,意为当遣唐使回国后仍然留在中国学习的日本学生,现在泛指留居外国学习或者研究的学生。
二、教育部数据显示,2015年度中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52.37万人,回国40.91万人,较上一年增长了12.1%。而在从1978年到2015年底的37年间,走出国门的留学生累计达404.21万人,毕业后回国发展的占79.87%。
三、唐朝时,日本政府为了吸取中国的先进文化,曾多次派遣唐使来中国。遣唐使团是外交使节,在中国停留的时间不能过长,因而难以更好地吸取中国的先进文化。所以日本政府从第二次派遣唐使起,就同时派遣“留学生”和“还学生”。
四、7世纪以前,日本学习中国文化主要靠中国移民的传播。至推古天皇在位(593—629),圣德太子摄政期间,日本开始直接向中国派遣“遣隋使”、“遣唐使”以及大批留学生和留学僧,主动学习中国文化,成为最早派人到中国留学的国家,隋朝也是中国开始大批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时期。
五、唐朝的时候,中国同日本的友好往来更是盛况空前。从贞观年间开始,日本先后派遣了13次“遣唐使”,还有6次迎送唐朝的使者。每次所派遣唐使团规模都很大,最多的时候达到了600人。留学生和留学僧都是跟随使团到达中国,使团回日本时,留学生(僧)们则仍留下来学习中国文化。
六、日本留学生一律被安排在国子监学习。唐朝国子监有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各学招生对象不同。唐玄宗命国子监的四门助教赵玄默在鸿胪寺教授这些留学生们的功课。
上海户口落户政策2021年
01居住证的户口迁入
持有证明书的人申请本市常住户籍。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了。
(二)持有证明书的期限是按照规定加入本市城市社会保险后的7年。
(三)持有证明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拥有工程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另外,专业、职种也对应着被雇佣的职位。
(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应转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其他常住户籍的情况。
02户籍以外的应届毕业生落户。
这个定居方式是为上海户口以外的上海普通高中毕业生制定的。
今年的毕业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不是上海生源的今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来上海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方法》进行评分。
上海的应届毕业生需要达到72分。
特别要注意的是,应届生的定居只对应届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
同时,本科毕业后马上定居的大学由原来的北京大学清华二所增加到现在的六所,分别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
03留学生的定居
根据“留学回国者申请上海常住户籍实施细则”,“留学者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等待就业时间不超过2年”。回国后,在其他省市工作的话,留学者的户籍申报相关政策不适用。
留学生在上海定居的学历要求:
博士:国外的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要长一年以上。在国内外合作办学,共同培养性质的话,累计在外学习需要半年以上。
硕士: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大学硕士;国外大学本科+硕士。
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学位。
04夫妻定居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无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和本市家庭常住户籍的居民(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后10年)依法登记结婚满10年,年满35岁,可以在配偶户籍所在地定居。
外省市少数民族和归居华侨、归居子、华侨子女和本市家庭常住户籍的居民(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后7年)依法登记结婚7年,可以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定居。
外省市人员和本市残疾人居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年以上,可以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定居。
05孩子定居
外省市人员和本市常住户籍居民(指本市有登记常住户籍)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儿童(16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学生)已申请外省市父亲(母亲)的出生登记本市的父亲(母亲)可以允许依靠户籍。根据定居,家庭的人均住宅面积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难标准,可以定居。
06老人定居
是指本市动员分配到外省市的常住户籍者,现在以国家法定年龄退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你要求回上海寄孩子,可以在孩子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如果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以在本市亲属的户籍所在地定居。
上海毕业生落户新政策2021
2021年如何申请上海户口?想要落户上海有哪些方式?留学生、应届毕业生、在沪工的都能申请上海户口,但申请上海户口的方式却各不相同!一起来看看2021年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2021年上海户口新政策!
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上海居转户以下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社保)。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目前该政策延迟至:2024年12月31号 相关阅读:居住证积分徐老师:正式发布!
2021年上海居转户申请条件!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引进人才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方式适合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上海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这5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相关阅读:居住证积分徐老师:上海户口申请被拒?真正原因越早发现越好!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创新创业、投 资、企业人才落户此类落户方式适合的人群有创业人才、风险投 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留学生落户留学生落户上海学历要求: 上海的落户政策在留学生的学历方面还是有着较为明确的要求。博士:境外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长不少于一年;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性质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长不少于半年。
硕士: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高校硕士;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校硕士;境外高校本科+硕士。本科:在境外高水平高校本科学位。对于政策中所提到的“双一流”高校的名单,大家可以查看之前的文章。目前该政策延迟至: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落户上海条件自测:点查2021年上海户口新政策:本科也能落户上海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亮点:其中最引人注意就是就是根据新政策规定,本科毕业即可落户的院校由原来的北大清华2所增加到了现在的6所,分别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这一下引起了不少学生和家长的注意,毕竟本科毕业就能落户上海这个事儿,吸引力是非常大的。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新增的4所院校全部都是上海当地的985重点院校。
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投靠落户投靠类落户主有三类,分别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关于配偶落户上海,这里还有夫妻分居落户。这里的分居不是指离婚分居,主要指两地分居。双方满足以下条件,配偶一方可5年落户上海: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省市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聘代评的除外),并被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管理人员确认:在管理岗位工作,具备(1)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2)聘用制干部,提供聘用制干部审批表、登记表。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以及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政府认可的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含相当级别);
2.在外地的配偶系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3年(以取得本市户籍起算)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上海积分、落户上海问题,
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提供所有的劳动合同吗?有些已经找不到了,该怎么办?
一、2021留学生落户上海准备:
重点,落户对于社保和个税的要求一贯还是比较重视的,所以公司这方面一定要避免合理避税,工资不要分两次发,而要每个月个税大于等于社保基数,这点要提前和公司Hr确认好。所以每个月查查自己的社保及个税是非常有必要的。
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回国后外地不能工作。很多留学生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这样是不可以落户的。外地工作判断的标准就是异地有无缴纳社保和个税,如果有就不可以办理落户了。
二、待业期回国后待业超过2年:留学生待业期回国后待业超过2年。2年指落户待业时间累积不超过24个月,而不是说回国2年内必须要办理落户申请手续。
三、证件有效期:
1、营业执照
申办公司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2、身份证
申办人的身份证(包括随迁配偶身份证)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3、户口本
申办人在申办期间提供的户口本登记日期(包括随迁人员)需要距申请日期是在5年以内。农业户口要先办理户口属性变更,否则无法办理留学生落户上海。
扩展资料:
上海"4+1"海外人才新政:
上海"4+1"海外人才系列新政,具体包括《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及临港配套出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等。按照国家“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工作要求,此次发布的。
《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结合新时期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特点和上海实际,为留学人员来沪创业提供从资金支持、社保补贴、知识产权保护,到落户"绿色通道"、专业服务等在内的立体支持。
进一步放宽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核心团队成员落户条件,对担任企业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的留学人员办理落户予以优先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专人服务,对其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
除此之外,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评审可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不受国内任职年限限制,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创新“留创贷"融资服务也是《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的一大亮点,尤其加大对拥有专利、科研成果和专有技术的海外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的支持力度,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
数据显示,目前,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达19万余人,留学人员在沪创办企业5300余家,注册资金超过8亿美元。上海各留创园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驱动力的创业企业,其中境内上市企业达35家,境外上市企业10家。
同时,《上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上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规范化发展、科学化运作和系统化提升。为落地一批"全球领先、国内首创"的项目和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行业驱动力和全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企业、涌现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与国际号召力的企业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而随着临港留学人员创业园正式揭牌成立,上海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已达12家。
参考资料:
留学生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落户上海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上海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
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予以公布。
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先在上海人社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海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一、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学历学位要求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二、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回国后要求
回国后待业期2年内
(1)政策对回国后的要求有所放松:
“回国后两年内开始并持续在上海工作”(公司所在地、个税、社保在上海)。
(2)回国时间的界定如下:
拿到毕业证再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还没拿到毕业证,结课后就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
毕业后,有国外工作经历的:以结束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三、上海留学生落户之个税和社保问题
(1)2021年7月1日起,1倍社保基数要求10338元;1.5倍15507元。
(2)入职公司后,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缴纳社保的单位不是同一个,就无法申请落户,劳务派遣制也是不能落户上海的。
(3)个税和社保需匹配,漏税需要补缴,但补缴是不算在累计期间内的。
(4)办理落户手续中途是不可以离职的,需要等落户通过后才可以,如果碰上公司信息变更需要及时更新。
四、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入职公司问题
总公司资格需注意
(1)公司注册地为上海。
(2)公司注册资金(含)100万人民币。
(3)公司无不良诚信记录。
分公司也要注意:
(1)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劳动合同必须要与分公司签订。
(3)社保和个税也要由分公司缴纳,不可以委托第三方缴纳。
五、上海留学生落户之个人问题
(1)不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得有超生、未婚先孕等情况。
(2)不能有违法乱纪等行为。
(3)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好了,今天关于“上海留学落户2021”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上海留学落户2021”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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