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京登记表留学时间_留学回京登记表留学时间怎么填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留学回京登记表留学时间”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有朋友办过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吗,遇到点问题,求解2.留学生回国如何办理落户 北上广深申请指南
3.如何开留学回国证明
4.前往英国留学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回国证明
5.英国留学归国证明邮寄回国内花多长时间
6.自费生出国留学需知的若干暂行规定
有朋友办过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吗,遇到点问题,求解
疑难解答
问: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英国正规高等院校(即中英两国政府学位证书互认框架协议所包含的高等教育机构/mingdan/yg01_1.html)、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除外)且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赴英国学习语言的就读生、留学人员学习期间出国探亲的留学人员家属和在英国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等),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问: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主要有什么用途?
答: 1)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 2) 为子女在当地中小学入学; 3) 联系并落实工作单位; 4) 申请科研启动费; 5) 办理学历认证(www.cscse.edu.cn); 6) 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 购物时(特别是汽车)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
问: 教育处收到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材料后,多长时间能办好?
答: 若材料齐全,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
问: 能否向教育处问询所寄的材料是否收到?证明是否已经办好?
答: 正常情况下,教育处不受理“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如担心收不到,邮寄人可寄挂号信。教育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之内办好寄出。教育处不接收“证明是否已经办好”的电子邮件或电话查询。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自己查询,如没有问题,网上就会显示“通过审核”,凡通过审核者,教育处会将留学证明放在申请人的回邮信封中寄出。超出20个工作日网上仍未显示通过审核者,可先点击回邮信件退回名单链接查询,链接查询中仍查不到自己的信息,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申请人重新邮寄材料。
问: 我急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能否优先办理?
答: 目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要的时间(教育处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不是人为控制的时间,是由于办理此证明的人数不断增多,排队客观需要的时间。在申请人较少时,不需要20个工作日即可办好寄出。申请人不能“插队”优先办理。
问: 回邮信封大小和邮资?
答: 1) 信封需用中号(A4纸的一半)信封。 2) 请写好收信地址(英国当地和中国国内地址均可,中国地址要用中文,写上邮编,开头写“To: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 寄往中国的信件最好贴1.12英镑的邮票,寄往英国本地请注意根据信封大小使用普通或大号信封邮资(First Large或Second Large)。重要提示:因教育组离邮局路程较远,加上教育组人手少,不可能安排人员去邮局寄信。因此,建议你向教育组提供普通平信回邮信封,不要使用 ①Royal Mail Special Delivery, ② DHL, ③TNT,④ Recorded Delivery,否则将会耽误你的收信时间。
问: 我在英国读了两个学位,学校分别属于曼城管区和伦敦管区或者在同一个管区的两个学校读了两个学位,如何办理回国证明?
答:目前系统不提供跨管区修改信息的功能。根据报到登记系统设计要求,对于攻读两个以上学位,应分别进行登记,分别办理回国证明。可按照先后顺序先登记第一个学习经历,提交第一个学位的材料。因办理第一个学位的回国证明时没有回国机票,可用第二个学位的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在读证明代替回国机票。
等办理完第一个学位的留学证明,网上审核通过30天后,系统才能允许登记第二个学位的信息。如果要办理第二个学位的留学回国证明,需要在网上重新登记(不是修改原登记表!!!)。学业结束时,仍按规定程序办理。
问: 我在网上已经成功注册,但为什么总是处于“未审核”状态?
答: 留学人员信息需要本人在学习期间负责维护,如护照号码,地址或电话号码更改,需要在网上修改更新。留学人员在网上注册后,信息中就会出现“未审核”状态,只有收到留学人员提交的办理回国证明材料,才能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填写的信息就自然处于“已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将不允许做任何修改,意思是如果留学人员填写的信息有误,办理好的留学证明上的信息就可能有误,如果需要更改信息,只能把留学证明寄回到教育处,教育处将重新审核修改盖章,但网络上的信息不能更改。
问: 我能否直接去教育组办理回国证明?
答: 从2005年10月起,教育组只接受邮寄办理回国证明。
问: 我在网上已经成功注册,但忘记了密码。使用“密码取回功能”,系统显示已经把密码发到我的邮箱,但我根本没收到邮件。
答: 收不到密码邮件可能是由于使用了hotmail邮箱,自动发送密码邮件的服务器有时连接hotmail邮件服务器失败,所以导致有些信件无法送达。若遇到类似问题,请发邮件至系统管理员(在国内):srssupport@moe.edu.cn,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由系统管理员手工发送密码邮件。
问: 我在网上报道过程中,在填写完成并提交后,系统总是说我的地址填写得不对,我试了好多次也不行,这是为什么。?
答: 请仔细核对提供的地址,检查是否使用了错误的输入方式,是否使用了与地址不相关的“非法”字符。
问: 我在报道登记系统的“就读(或进修)学校名称” 栏中,没有找到我所就读的学校,这是为什么?
答: 一种可能是就读学校还未正式列入中英学历互认框架协议;另一种可能是,报道登记过程中误选了伦敦管区的学校,您的档案自动进入伦敦管区系统,因此在系统中无法找到曼城管区的学校。如果属于这种原因,请将自己的详细情况告诉系统管理员(srssupport@moe.edu.cn),经确认后系统管理员将原来登记的信息删除,便可重新登记报到。
问: 我是攻读硕士学位DEGREE的,由于成绩原因学校最终只给我POSTGRUADUATE DIPLOMA. 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如果可以, 在登记表中, 在英留学身份我应该填写“硕士生”还是 “其他”呢?
答:可以办理,但留学生身份应填写“其他”。
问:我已更换新护照,但报到登记表是用旧的护照号码注册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
否应该在系统上将护照号码改过来?
答:应该更换成新的护照号码。
问:我已经通过了考试,提交了论文,但还没有论文成绩,没有拿到学校的学位证书,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答:可以办理。但必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已经通过考试、提交了论文且论文通过,可以授予学位的证明信原件。
问:我已经在英国完成本科学习,但是中途曾经休学一学期,另外,在上本科之前我在英国读了预科,我现在要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问在英学习期限应该怎样算?
答:直接填写你本科注册和学习结束的期限即可,中间休学期限可以包括在内,预科也可以包括在内。
问: 我的国外学历(学位)如何得到认证?
答: 办理国外学位认证,须持由教育组开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到位于北京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办法
1.申请认证须出具如下材料(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
(1)本人护照;
(2)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获材料均应为原件。
2.在京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申请表》,申请人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所颁发的证书;
4. 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问: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主要有什么用途?
答: 1)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 2) 为子女在当地中小学入学; 3) 联系并落实工作单位; 4) 申请科研启动费; 5) 办理学历认证; 6) 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 购物时(特别是汽车)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
问: 教育处收到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材料后,多长时间能办好? 答: 若材料齐全,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
问: 能否向教育处问询所寄的材料是否收到?证明是否已经办好?
答: 正常情况下,教育处不受理“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如担心收不到,邮寄人可寄挂号信。教育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之内办好寄出。教育处不接收“证明是否已经办好”的电子邮件或电话查询。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自己查询,如没有问题,网上就会显示“通过审核”,凡通过审核者,教育处会将留学证明放在申请人的回邮信封中寄出。超出20个工作日网上仍未显示通过审核者,可先点击回邮信件退回名单链接查询,链接查询中仍查不到自己的信息,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申请人重新邮寄材料。
问: 我急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能否优先办理?
答: 目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要的时间(教育处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不是人为控制的时间,是由于办理此证明的人数不断增多,排队客观需要的时间。在申请人较少时,不需要20个工作日即可办好寄出。申请人不能“插队”优先办理。
问: 申请材料能否分开邮寄?
答: 材料必须收集齐备后一次性寄给教育处。不能先寄一部分,再寄补充的部分。否则等于没有寄过材料。
问: 回邮信封大小和邮资?
答: 1) 信封需用中号(A4纸的一半)信封。 2) 请写好收信地址(英国当地和中国国内地址均可,中国地址要用中文,写上邮编,开头写“To: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 寄往中国的信件最好贴1.12英镑的邮票,寄往英国本地请注意根据信封大小使用普通或大号信封邮资(First Large或Second Large)。重要提示:因教育组离邮局路程较远,加上教育组人手少,不可能安排人员去邮局寄信。因此,建议你向教育组提供普通平信回邮信封,不要使用 ①Royal Mail Special Delivery, ② DHL, ③TNT,④ Recorded Delivery,否则将会耽误你的收信时间。
问: 我在英国读了两个学位,学校分别属于曼城管区和伦敦管区或者在同一个管区的两个学校读了两个学位,如何办理回国证明?
答:目前系统不提供跨管区修改信息的功能。根据报到登记系统设计要求,对于攻读两个以上学位,应分别进行登记,分别办理回国证明。可按照先后顺序先登记第一个学习经历,提交第一个学位的材料。因办理第一个学位的回国证明时没有回国机票,可用第二个学位的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在读证明代替回国机票。
等办理完第一个学位的留学证明,网上审核通过30天后,系统才能允许登记第二个学位的信息。如果要办理第二个学位的留学回国证明,需要在网上重新登记(不是修改原登记表!!!)。学业结束时,仍按规定程序办理。
问: 我在网上已经成功注册,但为什么总是处于“未审核”状态?
答: 留学人员信息需要本人在学习期间负责维护,如护照号码,地址或电话号码更改,需要在网上修改更新。留学人员在网上注册后,信息中就会出现“未审核”状态,只有收到留学人员提交的办理回国证明材料,才能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填写的信息就自然处于“已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将不允许做任何修改,意思是如果留学人员填写的信息有误,办理好的留学证明上的信息就可能有误,如果需要更改信息,只能把留学证明寄回到教育处,教育处将重新审核修改盖章,但网络上的信息不能更改。
问: 我能否直接去教育组办理回国证明?
答: 从2005年10月起,教育组只接受邮寄办理回国证明。
问: 我在网上已经成功注册,但忘记了密码。使用“密码取回功能”,系统显示已经把密码发到我的邮箱,但我根本没收到邮件。
答: 收不到密码邮件可能是由于使用了hotmail邮箱,自动发送密码邮件的服务器有时连接hotmail邮件服务器失败,所以导致有些信件无法送达。若遇到类似问题,请发邮件至系统管理员(在国内):srssupport@moe.edu.cn,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由系统管理员手工发送密码邮件。
问: 我在网上报道过程中,在填写完成并提交后,系统总是说我的地址填写得不对,我试了好多次也不行,这是为什么。?
答: 请仔细核对提供的地址,检查是否使用了错误的输入方式,是否使用了与地址不相关的“非法”字符。
问: 我在报道登记系统的“就读(或进修)学校名称” 栏中,没有找到我所就读的学校,这是为什么?
答: 一种可能是就读学校还未正式列入中英学历互认框架协议;另一种可能是,报道登记过程中误选了伦敦管区的学校,您的档案自动进入伦敦管区系统,因此在系统中无法找到曼城管区的学校。如果属于这种原因,请将自己的详细情况告诉系统管理员,经确认后系统管理员将原来登记的信息删除,便可重新登记报到。
问: 我是攻读硕士学位DEGREE的,由于成绩原因学校最终只给我POSTGRUADUATE DIPLOMA. 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如果可以, 在登记表中, 在英留学身份我应该填写“硕士生”还是 “其他”呢?
答:可以办理,但留学生身份应填写“其他”。
问:我已更换新护照,但报到登记表是用旧的护照号码注册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
否应该在系统上将护照号码改过来?
答:应该更换成新的护照号码。
问:我已经通过了考试,提交了论文,但还没有论文成绩,没有拿到学校的学位证书,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答:可以办理。但必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已经通过考试、提交了论文且论文通过,可以授予学位的证明信原件。
问:我已经在英国完成本科学习,但是中途曾经休学一学期,另外,在上本科之前我在英国读了预科,我现在要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问在英学习期限应该怎样算?
答:直接填写你本科注册和学习结束的期限即可,中间休学期限可以包括在内,预科也可以包括在内。
问:我在英国完成硕士学习已毕业已回国,现需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我在中国怎样办理POSTAL ORDER的2镑工本费?我能让同学给我寄来2镑的POSTAL ORDER,我再连同材料一起寄过去给您,可以吗?
答:你可以把材料寄给你的同学,请其帮你买好POSTAL ORDER后,由你的同学连同材料一起寄给教育组。
问: 我的国外学历(学位)如何得到认证?
答: 办理国外学位认证,须持由教育组开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到位于北京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详细情况可查询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申请办法
1.申请认证须出具如下材料(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
(1)本人护照;
(2)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获材料均应为原件。
2.在京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申请表》,申请人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所颁发的证书;
4. 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生回国如何办理落户 北上广深申请指南
谈起2018年上半年的热门关键词,大家一定会想到的是“各省人才大战”。西安、武汉、南京等各个城市,为了吸引高端人才,纷纷开出住房、户口等优惠条件,力度之大、红利之多,甚为罕见,由此可见,要想吸引到优秀的人才,“户口”一直以来是很好的诱饵!
对于刚毕业的留学生来说,他们在国外千辛万苦地学习生活,回国之后,自然是希望找一个好归属地发展的,毕竟一纸户口,关系到一系列人生重大问题,所以各地落户政策还是需要了解的,对于国内最受欢迎的“北上广深”它们的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check一下吧!
北京
落户条件
1、留学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者留学前在国内就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是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的同学。
2、出国留学时间满一年以上。(即把在国外待的每一天加起来,大于或等于360天。中途回国的日子不算在内)。
3、留学生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4、留学生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5、留学回国后两年内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6、出国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P.S.:帮你提交落户申请的,最好是你在京工作的第一个单位)。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落户过程
第一步: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第二步:在京用人单位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第三步:用人单位专办员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中心提交由单位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明细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需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7、《单位接收函》原件;
8、聘用(劳动)合同(递交材料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9、档案在中心的留学人员可出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中心将档案调入);
10、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第四步:中心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
第五步: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前往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友情提醒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落户资格,而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
办理落户需尽早,因为还存在一个预约的时间,所以实际上能办理落户的时间没有2年。
上海
落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除博士之外学历要求:
(1)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2)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
6、其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但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且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的。
7、回国后待业不超过2年的。
8、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的。
落户过程
(申请材料需单位人事前来申报)
第一步:单位网上注册;
第二步:单位持相关材料至手里部门现场审核资质;
申请人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4、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5、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6、《进沪人员落户申请表》一份。
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单位请示公函;
2、申请单位的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4、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社会保险缴纳单。
第三步:通过后,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单位的人事专员至受理部门提交
第四步:书面的申请材料受理;
第五步:受理部门将材料送报市人社局;
第六步:通过后受理部门将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与此同时,市人社局将落户名单发送至公安局,由公安局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
第七步:申请单位可凭借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友情提醒
上海对于落户人员的社保标准也是有要求的,对于符合条件1-4的海归硕士,需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的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在2019年3月31日前申请落户上海,则须按照7132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对于符合条件6的海归硕士,需连续1年都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的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
广州
落户条件
1、学生留学获本科及以上学位,并要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备注:如果留学生需随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办理。
2、入户年龄要求:
(1)学士学位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硕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按规定需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留学生须在申办前,就在广州工作的单位办理五险一金登记,且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落户过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陆留学人员信息系统进行上网注册;
第二步:申请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留学人员人才引进登记表》1份(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
4、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
5、提供本市引进单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1份;
6、提供与本市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第三步: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初审,初审结束后送人社局审批;
第四步:领取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并前往公安办理落户手续。
深圳
落户条件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取得深圳《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
落户过程
第一步:申请人网上注册,提交申请,在业务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批人员对通过审核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非深户办理人员)。
第四步: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并前往公安办理户籍手续。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如何开留学回国证明
办理留学生回国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的证明信:上面需要有明确的入学和毕业时间。
4.单程回国机票。
5.留学生登记表。
6.照片一张。
学历认证材料清单如下: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前往英国留学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回国证明
对于在英国留学的同学来说,很大一部分会回到中国来就业,那么就办理回国证明这件事情也需要深入了解,在这里就先来和大家说一说办理回国证明的一些问题。
英国留学毕业生办理回国人员证明会遇到的一些问题
1、我在英国留学期间,计划读或已经读了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学习经历(例如:学士和硕士、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如何注册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对于攻读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不同学习经历的(含不同馆区的)留学人员,驻英使馆教育处仅对其在英国所获得的最终学位给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事宜。例如,留学人员在英陆续获得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驻英使馆教育处仅对其获得的博士学位予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在抵英之后应尽快在驻英使馆教育处办理网上注册登记,如果注册登记的留学经历与最终取得的学位不符,应在登记系统里进行修改,改为取得最终学位的相关信息。
留学人员之前所获得学位及学习经历,请本人务必在注册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标明。这一备注的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佐证你在英国期间的全部学习经历,无需重复办理证明。如你未加备注提交材料后,将无法修改,故此,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后提交材料。
2、因各种原因,我在英国期间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能否补办?
留学人员在完成学业或结束工作决定回国之前,应该在教育处网站上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您在英期间,因故没有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则请速先补办报到登记手续,而后方可按要求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申办材料时,请附另纸,说明您未及时报到登记的原因。
3、我在英国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但最后没有得到相应学位,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在英留学身份栏需填写“其他”。
4、我在英国分别读了本科和硕士,“在英留学身份”该如何填写?“入学日期”如何填写?
按照办理最后学位的原则,“在英留学身份”和“入学日期”处应填写硕士学位信息。即“在英留学身份” 应填写硕士生,“入学日期” 应填写硕士入学日期。单独学习语言的时间不包括在内,并需与学校出具的证明信上的时间一致。
自费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已确定近期回国或已经回国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英国须停留期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应为持有效的学生签证(STUDENT),在英全日制高校攻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位的中国学生。或持学术访问签证(ACADEMIC VISITOR),在英国高校进修或持WORK PERMIT (工作许可)签证,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的中国研究人员。上述人员就读的单位应为英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
二、申请材料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在提交后打印)。
2、授权证明信(须本人签字后打印)。
3、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已获得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原件。
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护照身份页、抵英签证页及BRP卡正反面复印件。
5、已填写地址并付费的回邮快递单(地址pleted)学位课程,已取得获得学位的资格,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
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院校,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有****。
一般学校会有注册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Registrar's Office),专门负责学生在校记录、学籍与档案等信息。
申请人可向学校该类部门提出申请。
英国留学归国证明邮寄回国内花多长时间
出国风为您详细作答,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30天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
PS.根据以往学生的经验,回邮信封的邮票尽量比标准价钱多一点,例如,从英国的伯恩茅斯寄到北京,邮局的人会问你文件大概多重才能决定邮费,大概是3磅多,建议你贴5磅的邮票,以防万一。
寄回国的话大概1个多月左右,你也可以在回国之前提前申请,大概10天就下来了
自费生出国留学需知的若干暂行规定
自费出国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也是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引进国外智力的一个方面。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应支持和关心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鼓励他们早日学成回国,显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为此,作如下规定:
1. 公费就读的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自费出国留学,除侨眷外,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五年服务期年限。公费就读的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也可申请自费留学。申请自费留学的高中毕业生和自费大学生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2. 按规定须完成服务年限的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员,其入学前已有的工龄以及确已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在职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年限,均可以按规定折算成服务年限。
3. 按规定须偿还在学习期间由国家负担的培养费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自出境之日起8年内回国服务的,可退还其所交的培养费。
4. 国内在学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按学籍规定努力完成学习、研究计划,一般不得中断学习自费出国留学。个别特殊情况,需要自费出国留学的,应由所在学校报经省教委同意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方可以受理。
5. 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和非亲友资助的在职、在学人员出国留学,均应纳入公派出国留学范围。对其中有些不宜公派,或者所在单位不能纳入公派计划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自费出国留学办理。
6. 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及具有相当于同等职称以上的其他人员,毕业研究生(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纳入公派范围的自费留学人员,无论其经费来自亲友还是外国学校和机构的经济资助,都要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如个别需办自费出国留学手续的,由所在单位报经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同意后,公安部门方可按自费出国留学办理。
7. 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国内或内地的眷属,不论是在校本科、专科学生、应届毕业班学生或在校研穷生(研究生招生时有关学校规定不能中途自费出国留学者除外)只要取得正当可靠的经济担保证书和入学许可证,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但具体的政策规定,又分直系眷属与非直系眷属而有所区别:(1)凡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入(以下简称六种人)在国内或内地的直系眷属:配偶及子女、孙儿女(含配偶)、外孙儿女(含配偶)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免收培养费,免除服务期。(2)六种人在国内或内地的非直系眷属,亲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均含配偶),如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偿还学习期间国家负担的培养费后,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已毕业的在偿还培养费后,亦可免除服务期。(3)在职职工属六种人若申请出国自费留学,则由所在单位按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上述对象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时,须递交由所在单位(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并经省级侨务部门和台办审核盖印的证明。
8.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可以回国探亲、休假,实习等,次数不限,来去自由,费用自理,自费留学人员每次回国探亲时,一定要办妥各种所去学校同意回国探亲后继续就读的证件,否则会影响再次入境签证,以致中断国外学业。同时,在留学国办妥再入境签证手续。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出境。
9. 已在国外的自费留学人员的配偶如要求自费出国留学,只要具备条件,便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自费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手续。如要求探望留学人员(不包括学习语言等非正式课程的留学生),可到当地公安部门按照出国探亲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探亲手续。
10.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如系毕业的研究生或大学本科生、专科生,本人要求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填写“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登记表”,由使领馆报告国内,回国后,由国家教委负责安排,工资待遇和职称的评定与同类公费留学入员相同。凡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其回国国际旅费,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提供,其国内安家费由用人单位按情况给予补助。自费进入国外大专院校学习但没有毕业的人员,回国后由出国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人事部门根据专长量才录用,享受国内同类人员工资持遇。
11.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提醒留学人员:已归国的自费留学人员,不受回国工作时间的限制,只要具备条件,仍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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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关于“留学回京登记表留学时间”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留学回京登记表留学时间”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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