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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_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图

2024-10-06 03:01分类: 留学流程 阅读:

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_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图

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思考和讨论。我愿意与您分享我的见解和经验。

文章目录列表:

1.咨询留学生落户上海应该去哪里
2.上海留学生落户申请流程
3.落户上海最快的办法
4.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5.留学生归国,怎样落户上海
6.留学生落户上海如何办理

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_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图

咨询留学生落户上海应该去哪里

留学生落户上海应当在当地派出所办理。

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办理程序为:

1、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上海市户口准迁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有申请书、积分证明、申请人身份证件等资料。

2、原户籍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3、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上海办理户口登记。

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查,若是符合落户要求的,办理登记。材料进行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上海留学生落户申请流程

一、2022留学生落户审核全流程

1. 公司资质审核 只有 拥有落户资质 的公司才能协助留学生申办落户上海的业务。 政策中对公司资质的要求如下: ...

2. 线下网点确认 自2021年9月1日起,上海市各区的用人单位可以 就近选择注册地或经营地的网点 ,为留学生办理落户业务。 网上申请提交之前需要做网点确认,可以由注册地直接确认,经营地网点确认需要 3-10天左右。 ...

3. 网上预审 留学生在累计完社保个税之后,公司需要帮忙线上提交材料,准备网上预审。 ...

4. 调档、核档 预审通过后,留学生需要在“ 一网通办 ”系统中下载 调档函 。 ...

请点击输入描述(最多18字)

5. 线下交材料 线下交材料的环节需要 单位联系人 出面,申请人不需前去

落户上海最快的办法

本市企业缴纳3倍半年社保,注意社保和个税需要匹配。之后就可以去申请落户

一、应届生落户上海:应届生落户方式又包括直接落户和打分落户。

二、留学生落户上海: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海归留学生,回国2年内来上海工作,都具备留学生落户资格。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能超过2年。

三、人才引进落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划分为18类。不是高学历博士,就是能力强的人士,再或者是单位加成,人才在哪都是稀缺资源,所以人才引进不适合于大多数人。

1、直接落户

学校和学历是第一条件,应届博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硕士以及在五大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硕士应届毕业生以及清北复交、同济和华东师范大学的六所本科应届毕业生都可以直接落户。

2、打分落户

学校条件不能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同学,可以通过满足72分打分政策,评分办法是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部分要素组成。

如果你想通过应届生渠道落户,一定要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和企业明确,公司是否有资质且能帮助申请应届生落户。

主要的评分指标包括: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荣誉、用人单位要素分等。

应届生落户上海注意事项:

(1)只有毕业当年才可以申报。

(2)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和个税(自主创业除外),实习工资不能申报薪金,可以申报劳务报酬。

(3)以下企业影响应届生落户:劳务派遣、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等。

(4)提交落户申请后不要换用人单位。

(5)公示审核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落户手续,超过时间将失去落户资格。

3、人才引进落户上海:

以下5种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其中对于重点用人机构紧缺急需的人才:

持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满1年的可按本市人才引进办法申办上海户口。

高新技术企业紧缺的急需的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公司业务核心骨干人员在企业任职满2年的可按本市人才引进办法申办上海户口。

以上两类重点用人机构落户人员,政策中虽未明确申请人社保基数,但从实际成功申请案例来看,申请人的社保基数绝大多数不低于2倍,其中很多申请人社保基数都是3倍,这也符合紧缺急需人才的市场化薪酬价值标准。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

对于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为本市上年城镇职工社平工资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

一、关于适用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其他特殊管理人员的引进落户,根据相关部门或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办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政府表彰项目由政府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四)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所称“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列入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申请引进。

(五)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4项所称“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应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以下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留学生归国,怎样落户上海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扩展资料

家属申请随迁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安置登记表(附一张二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需材料与留学回国人员相同。

(三)随(归)迁配偶(属农业户口的须先办理“农转非”)和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五)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注销户籍的,须附国外出生证明和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要在父(母)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且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参考资料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上海市政府网

留学生落户上海如何办理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办理方法:

第一步:单位资质审核

单位在“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进行在线资质审核

(二)选择“我要办——个人——户籍办理——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审批”,点击“立即办理”进入自助经办系统。

(三) 右侧导航菜单打开“单位信息管理”,选择“单位信息填写”。

(四)单位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单位信息上报”,核对单位信息无误后,将界面拉到末尾,点击“上报”按钮。

第二步:个人信息填报

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并提交系统审核

右侧导航菜单打开“申请信息管理”,选择“新增”

(一)插入公司CA证书(数字证书),打开上海一网通办首页并选择法人用户登录

(二)填写身份证信息,点击“下一步”,开始填写个人信息。

(三)首先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留学人员申请条件或依据选择”,并依次填写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填写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① 申请人基本信息填写(注意籍贯信息的填写,不要错字、漏字)

② 主要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及专业特长(限500字)

③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

④ 就业及社保信息填写(劳动合同起止日期、是否为事业/机关单位编制内人员/是否为创业人员等)

⑤ 户口迁出地信息(需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保持一致)、户口迁入地信息(可照下图填写)、档案信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⑥ 教育经历(从高中起)

⑦ 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需要连续、待业时间超过三个月,填写待业)

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 获奖情况(日期、名称、发奖单位、荣誉等级、证书编号)

⑩ 子女信息(如无则不填)

(四)以上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需要上传相关附件

附件为系统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自动生成的附件列表,系统有样张可供下载。

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2年

2. 要求合同剩余期限3个月才能提交落户申请

注意:

(1)公司为落户人员缴纳的社保个税基数需满足落户要求

(2)劳动合同不能为派遣合同。

(3)公司内部是否有忠诚度考核、霸王条款等问题(比如落户后多少年之内不可离职,大额违约金等)。

(4)公司配合度要高(文件盖章、走申请流程等)。

三、上海留学生落户学历要求

1、(2022年底最新标准变更)

无需缴纳社保直接落户

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

对于毕业于新发布学校榜单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

2、半年1倍社保基数

对于毕业于新发布学校榜单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不看社保基数。

3. 一年1.5倍社保基数

四、上海留学生落户境外累计学习时间要求:

1.博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1年;

2. 硕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半年;

3. 学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2年;

4.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 在外学习时间需满1年。

ps. 境外高校录取后在国内就读,国内学习总学分不能超过50%

境外高校录取后非学历教学学分<20%

五、部分新政修改内容

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要求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

1. 留学生落户申请办理结束前(领取身份证前),申请单位必须确保申请人的社保正常缴纳,个税正常申报,不可以出现社保断缴、漏缴、补缴,不可以出现个税漏报、补报。

2. 留学生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保期间,不可以频繁或长期出境。

3. 留学生在上海缴纳社保个税期间,不可在外地(上海以外城市)缴纳社保个税。

4. 留学生归国后至申请办理结束前(领取身份证前),不可以人才引进落户外地(上海以外城市)。

5. 入职公司后,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缴纳社保的单位不是同一个,就无法申请落户。

6. 漏税需要补缴,但补缴是不算在累计期间内的。

7. 目前留学生落户上海公司是没有名额限制的,但是不排除一些大型公司由于要落户的同学过多,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可以申请,入职前可以问一下HR这方面的问题。

8. 如果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没有缴纳,是对申请落户没有影响的。

9. 办理落户手续中途是不可以离职的,需要等落户通过后才可以,如果碰上公司信息变更需要及时更新。

10. 公司的营业执照也要注意到,万一有效营业期小于6个月,是不可以申报落户的。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好了,今天关于“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留学回国学生落户上海流程”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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