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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_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图

2024-09-29 09:09分类: 留学流程 阅读:

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_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图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的话题,我们开始讨论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请问去国外要办哪些手续?
2.留学生办理上海落户需要多久?
3.出国留学社保怎么办理
4.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
5.留学生办理报到证需要什么?

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_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图

请问去国外要办哪些手续?

这个需要办理个人护照以及要前往国家的签证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提交申请人护照照片一张;

③特殊岗位人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

④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如果为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父母单方即可,但要出具相关证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一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查询;

⑤“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⑥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姓连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3)递交《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签证办理

办理外国签证,无论是中国人办理外国签证,还是外国人办理其他国家签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对于拒签,使领馆方面也是不退签证费的)

(7)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有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扩展资料

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和加拿大的移民签证是一张A4大的纸张,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签证一般来说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有效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护照 百度百科-签证

留学生办理上海落户需要多久?

留学生办理上海落户一般情况为2至3个月的周期,特殊情况除外,这是没有办法控制的,但多数不会超过这个周期。?

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待业时间没有在工作中体现留学生如果连续待业时间超过6个月。需要在工作经历中那一栏体现出来的。

留学回国人员的范围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需要同时符合多项条件,如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与上海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等,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於申办范围。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出国留学社保怎么办理

大家都知道,社保在办理了之后,是需要定期缴纳的,并且缴纳也有一定的年限规定,不能缺缴。所以很多留学的人想问:出国留学社保怎么办理呢?在此,的我为大家整理了出国留学社保怎么办理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出国留学社保怎么办理

可以继续缴纳,满15年后回国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出国留学交社保的方法是:

1、如果属于本市城镇户口,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部门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并累计缴费年限。

2、如果属于本市城镇户口,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则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不能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

二、出国留学注意事项

注意重要物件的保管

首先我们要学会自己保管好护照、身份证等重要物件。登机的时候,护照、身份证及机票都应该是要随身携带的。如果我们入住酒店的话,注意千万不要把这些重要物件随意的摆放在房间内,而应该把它们放入保险柜内,或者是随身携带。这些东西弄丢的话是非常麻烦的,相信出国旅游过的同学们都知道,这也是为什么旅游时候导游会一直强调的问题,为了以防万一,我们最好还要把他们都复印一份,然后带在身上,这样也有利于万一遇到丢失的时候证件的补办。

避免误机

然后是我们要避免发生误机的情况,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提前安排好时间,尽可能地提前到达机场,这个时候如果是平常爱“踩点”的同学要注意了,特别是如果遇到交通高峰期的时候,更应该把时间提前。国际航班一般来说至少需要提前三个小时到达机场等候。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记录是看累计缴纳的,养老只要交够15年退休就能享受养老待遇,不交了没有什么直接坏处,无法就是养老个人账户暂时不存钱了。

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

一. 上海留学生落户条件

1. 对于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可直接在上海落户。(条件: 要过了试用期,而且签订的劳务合同剩余时间要在一年以上)

2. 对于世界排名51-10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可在上海办理落户。(条件如上)

3. 学校排名经参考泰晤士报,U.S. News,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终确定世界前50院校为73所,排名51-100院校为76所,详细排名信息请咨询公司HR。

4. 公司条件为: 公司必须在上海注册,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如果入职的为上海分公司,本人的社保和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不可委托第三方代缴或将社保个税申报外地或劳务派遣。

二. 落户步骤

1. 准备材料

承诺与授权书: 由公司HR编写,经自己查看无误后签字就行,以表示自己同意落户。

本人的国外毕业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这个就是本人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无需赘述了吧。

本人国外相应学历的成绩单: 这个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原件,即成绩单上要有代表学校的印章,如果是学校发来的电子成绩单,则需要提供相关查询路径。(将自己接受成绩单的邮件截图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写明邮箱的账号密码,最好将该邮件星标,以便查询,此为路径一。将自己学校官网上的成绩单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在与邮件截图同一张纸上,并标明网址,学校账户密码,此为路径二。)

自己本人的护照首页,使用页及签字页。这个就是只要是护照中有签证页或者盖章页的页面都要打印好,不止是自己留学国家的签证页。

自己的出入境记录清单。 微信小程序搜索移民局即可自行下载,将自己自出国留学至今的所有出入境记录打印出来即可。

自己在留学前国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就是自己留学前最高学历是啥就带啥证书就行。要原件!

重点

身份证正反面及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个人档案不在上海的需要单位出具调档函和单位公函。将这两份材料填写完毕经HR核对无误后寄给本人档案所在地,注意所在地人才中心名称及地址不可填错,再由此地寄给工作所在地人才中心或工作地。

如果是落在居住社区的社区公共户的话,就在单位公函中填写自己要落在某某区某某派出所所辖社区公共户即可,可以向自己所住区域社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询问。

三. 在线申报

相关材料准备完毕交由单位HR核对,核对无误后HR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填写个人资料,等待预受理。预受理期间可能会需要本人补充相关信息,个人自出国学习至今的经历都要写全,不要有空当。信息补充完毕后等待结果就好。

3-4个工作日后,如果填写的资料没问题在随申办小程序中 我的-我的办件中会显示预审通过,此时HR也会收到相关信息,此时就是人事部门帮你预约到受理点提供相关材料。至预约时间带着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去受理点进行现场递交。 切记一定要带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

递交无误后等待3-5工作日后,随申办会显示特别程序,现场受理通过,等待初审,然后再过3-5个工作日,随申办会显示特别程序,初审通过等待审核,再过大概两周就会提示你审核通过了。此时人事部会收到关于你落户审核通过的批复。

此时说明落户流程已经走完了一大半。接下来我们需要带着自己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证书及审核通过的批复和本人身份证去社区派出所开具户口准迁证明。有效期为40天。

接下来去带着该户口准迁证明,本人身份证,原户口本去自己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可以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让直系亲属代办,就是让父母带着这些材料和自己本人身份证代你去派出所办理,自己可以写一份委托书一同寄回给父母让其代为办理,办理结束后得到户口迁移证。

接下来带着户口迁移证和原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去上海市自己所在辖区派出所,就是你一直去的那个,办理新的户口卡。如果原户口上文化程度没有更新,可以此时带着毕业证及学历认证让他们帮你更新一下,然后是去派出所指定的照相馆拍新的身份证照片,拍完后拿着照相馆的身份证照片回执去办理新的户口卡。

现在就拿到自己的户口卡了,然后再去照相馆按指纹及缴纳制证工本费。选择到时候是自己来取还是寄送上门,等10个工作日,就拿到自己的新身份证了。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

同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的通知

沪人[1998]23号

为了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本市户籍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及当前留学人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对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定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做如下规定:

一、留学人员及其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样张附后)和护照(复印件)等文件,办理落户手续,其国外出生的子女,应提供国外出生证明。

上述人员出国时如未注销国内常住户口,在办理上述手续时,还应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区、县公安部门申领《准予迁入证明》。留学人员双方或其中一方可从国外随带子女来沪定居。

二、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其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等文件,到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留学人员子女随迁如超过规定年龄,可照顾随带一名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从外省市随带子女来沪落户(离婚、丧偶除外)。

三、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的,凭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并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证明、本人外国护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外国人在沪居留手续,居留期限一般为一年,但不得超过留学人员在沪居留期限。

来上海应聘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凭盖有上 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短期工作证》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其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在沪居留办理手续同上。

四、本规定不适用于回国探亲、旅游的留学人员。

五、原有文件规定与本通知规定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留学生办理报到证需要什么?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等同于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是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是留学回国人员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工作时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挂靠手续、评定职称、由学生身份转变为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

所需 材料包括: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在线登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可委托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单位接收函;由具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40天,过期或遗失后不可补办,因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交至用人单位

附:

  1.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

凡是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学生,或已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人员,留学回国后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从而获得干部身份。落户手续是指为留学回国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如果留学人员回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则无需办理落户手续。

2.办理就业及落户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确定工作单位,然后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点击“派遣落户”栏,按照网上要求,将所需材料报送回国处审核,并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

3.学历认证和就业落户手续能否同时办理?

不可以,必须先拿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国内博士赴国外进修、做博士后的除外)。

4.未曾出国,通过远程教育或中外办学项目取得了国外学位,能否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目前国家没有对此类问题的相关政策,所以还不能办理。

5.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时,其父母和子女能否随迁?

我处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手续,子女以及父母户口随迁不属我中心的业务范围,请在本人办完户口迁移手续后再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咨询办理子女及父母的户口迁移手续。

6.哪些单位不需要办理“单位立户”手续?

国家机关、国家级科研院所、公办高校等无需立户。在京外商独资企业也不用立户,但必须由六家外事服务机构其中的一家出具“单位接收函”。北京以外各省市的单位均不用办理立户手续。

7.留学回国后到军队、公安系统工作,能否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机关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部队聘用的非军籍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不由我中心负责,请直接与总政、公安部等主管单位联系办理。

8. 档案在自己手中,如何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325房间办理存档手续(档案材料需符合我中心档案室要求,具体要求见“留学存档”网页),然后复印加盖有“档案已到”的存档合同即可。如果接收单位可以存档,也可以将档案直接交给单位,然后由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9.到全国各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都在此处办理吗?

到上海和深圳就职的留学人员落户手续直接找当地人事局(引智办)办理,赴港澳台工作不存在落户问题,赴其它城市的落户均可向我中心申请办理。

10.本人无法前来,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可以。只要将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11.工作单位不在北京,是否必须来京办理手续?

在京外就业的留学人员可以通过我中心设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代办,也可以自己邮寄办理。具体方法见网上“邮寄办理”相关内容。

12.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由上述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或原籍派出所注销,请直接到该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证明”。

13.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是否有有效期?

有效期都是40天。

14.已经办理过就业报到证,又更换了工作单位,是否需要重办?

不能重办。就业手续办完后就已经具备了干部身份,更换单位只需在单位间办理调动手续即可。

15.已加入外国国籍,能否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加入外籍的华人不能办理中国户口或就业报到证,除非先办理放弃外国国籍手续。

16.如何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该业务由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具体业务请登录www.bjlx.gov.cn

17.落户地址有几种选择?

如果自己在落户城市有自己的房产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定义以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一般只包含配偶和父母),可将户口落在对应的地点;如果就职单位或者对应的人才服务中心有集体户口,也可以落户单位;已在我中心办理完派遣落户北京的留学人员,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将户口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

18. 能否将户口落在其他亲戚朋友家?

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19.如果出国前是农业户口,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跨省市落户?

不可以,必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手续后户口才可以迁移。(我国某些省市户口已取消二元制,不再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该类省市居民就不适用此款规定。)

20.出国前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的“户口迁移证”仍在自己手中,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不可以,必须先回原籍落上户口后再持原籍户口本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如果出国前毕业于北京的高校,毕业时间已超过两年且学生集体户口仍保留在学校者,必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然后再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21.哪些情况需要先将档案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第一,需要将户口落在留学服务中心者;第二,接收单位为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FESCO)者,公司要求员工档案必须经我中心转递;第三,原档案所在机构不能出具合格的档案保管证明者;第四,接收单位无权跨省市调档者;

第五,其他需要调档的情况。

22.赴港、澳、台地区学习者,能否办理相关手续?

赴香港、澳门攻读学位或进修者目前可参照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派遣落户手续,赴台湾地区学习者不属于留学人员,故不能在我处办理相关手续。

23.回国后已经通过国家人事部或地方人事局(引智办)办理了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配和落户手续,是否还需要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不需要重复办理。

24.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配偶随迁?

我处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手续,配偶随迁问题请咨询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

25.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

26.各阶段学位均在国外获得,办理派遣落户手续时是否需要认证所有学位?

只需要认证最高学位,之前各阶段提供学位复印件即可。

27.回国后到非户籍所在地工作,能否只办理派遣报到手续不办理落户手续,或者先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后办理落户手续?

必须同时办理。(如果不符合落户条件,就不能单独办理派遣报到手续。)

28. 在国内保留学籍期间出国留学,回国后能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此类情况的留学人员须回国后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留学人员回国办理退休流程”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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