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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费用国际收支申报_留学费用国际收支申报表怎么填

2024-11-19 01:06分类: 留学费用 阅读:

对于留学费用国际收支申报的话题,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供相关的资讯和建议。

文章目录列表:

1.关于国际收支申报的描述正确的是
2.出国留学 实例解析留学费用的交纳及现金携带常识
3.国外汇款到中行,被告知要申报,请问申报的时候需要带什么吗? 另外这个有没有时间限制?
4.中行个人外币跨境汇入汇款收支申报规定是什么?
5.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实施细则

留学费用国际收支申报_留学费用国际收支申报表怎么填

关于国际收支申报的描述正确的是

关于国际收支申报的描述正确的是汇入汇款。

国际收支申报制度是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规定。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实施统计申报制度的管理机关、统计申报范围、统计申报办法、统计申报的检查和处罚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通过银行的间接申报制度,二是企业、单位或个人的直接申报制度。

二者相互结合、互相补充。为避免重复统计,在申报制度中规定了免报内容。从报送方式讲,有定期的直接申报,也有通过银行的逐笔申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于1997年1月1日全面推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以金融机构为申报主体的金融机构自身资产负债和损益申报。以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和海外上市公司为申报主体的证券投资统计申报。

以直接投资企业为主体的直接投资统计申报。以现金形式为主的汇兑统计申报。并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海外上市公司及直接投资企业直接向国际收支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出国留学 实例解析留学费用的交纳及现金携带常识

 8月到来,一批大学新生将开启人生新的里程。将在月底或9月飞度重洋留学的学子们,则需面临除文化、语言差异外的更多挑战:孤身在异乡,刷卡缴学费会否只认Master不认Visa?境外办卡,是否如同国内银行办卡一般立等可取?学费采取何种汇款方式,既划算又不用担心到账延时?这些细节关乎生活,看似琐碎,实为学子们迈出独立生活第一步。

 在留学高峰季节来临前,为向准留学生家长及学子们呈现有用、有趣的信息,记者前后采访了十余名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地的在读留学生,由过来人用亲身经历分享这些留学期间与钱有关的经验。

 第一次出国留学,许多人对学费缴纳?一头雾水?。学费是大多数学生留学费用中的最大一笔支出款项。尽管留学中介以及银行都善意提醒,通常有汇票、电汇和刷卡支付方式,但不同的方式,到账时间、费用及便捷程度均不同。各自优劣点何在?如何根据需要来选择汇款方式?留学过来人纷纷表示,缴学费也是有套路滴!

  故事1

  大额汇票记得申报 走红色通道可免罚

 赵同学目前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某学校就读大二,她极力推荐汇票,?我选择的是汇票汇款,身边很多朋友也是采用汇票来缴纳学费,理由是:最便宜也最安全。?具体怎么做呢?赵硕建议,汇票收款人写自己的名字,办理好汇票后,随身带去学校,到当地银行开户以后,再直接存入当地银行账户。?即使签证未过,钱仍然在自己的账户上,其他人无法取走。?

 另外,大额汇票譬如超过1万澳元的汇票,赵硕提醒出机场时需走红色通道,?被抓住罚款的前辈不在少数,别存侥幸心理?。何为红色通道呢?简而言之红色通道表示你有申报的东西,一般是申报了什么检查什么。若随身携带有食品、药、烟、酒以及超过1万澳元的现金,最好申报红色通道。否则,若申报绿色通道,代表你没有需要申报的东西,机场人员将对随身行李检查得特别细。超1万澳元以上的现金或汇票,若申报的绿色通道将被罚款。

 过来人建议:1.办理时切记提供收款人的正确姓名和地址,并记得在银行留下国内的联系地址,一旦汇款出现问题,银行可以及时联系上本人。2.汇票到账时间比较慢,一般需要10天左右到账,并且要到指定网点办理解付,如果急用就尽量不要选择汇票。

  故事2

  为省钱带汇票 期间英镑升值净损失700镑

 电汇相对汇票而言手续费较高,不过仍然有很多留学生愿意选择电汇。就读于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大三学生邱同学认为,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有时候电汇更省钱。

 邱同学2010年秋季入学,当时担心电汇费钱,带了张汇票去英国。由于汇票到账时间较久,期间适逢英镑升值,1英镑的人民币兑价从9.6元升到了10.4元。?等我将汇票中的资金兑换成英镑,才发现恰恰是汇率的变动,让我的大额汇票累计缩水了700多英镑。?

 英国邓迪大学在读研究生王同学告诉记者,?英国很多学校对于在一定期限内缴清学费全款的,会给予一定折扣,也是笔不小的数目。我当时差不多返了600多英镑。?

 过来人建议:1.如果担心汇率浮动,可选择电汇,一般2-3天可到账。如果银行间有关联账户,最快1天就能到账。2.由于银行间中转费用不同,同样的金额,电汇至同一城市,不同银行的收费也会不同,电汇前可以先去银行咨询了解,选择正确的汇款线路,能节省不少的电汇手续费。3.无论哪种方式付款,记得留好付款凭证,以防学校系统操作风险无法查询到付款记录。

  故事3

  学校认Master不认Visa 多出200美金取现费

 在学校刷信用卡支付学费非常方便,如澳洲、英国大部分学校都支持留学生刷卡付学费。不过,过来人也有初到陌生地域走了弯路的。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的毕业生陆同学就曾吃过哑巴亏。当他带着一张在国内开立的Visa双币银行卡去缴学费时,才知道学校刷卡只接受Master卡,并且要支付7%的手续费。?最后,我只能先从银行卡取现再以现金方式交,这笔境外取现,收了我200多美金的手续费。?陆然表示,也有学校不收取刷卡手续费,记得来之前问清楚。

 过来人建议:1.最好先了解所就读的学校是否支持刷卡支付,以及支持的卡片类型。2.主要国际卡组织有Visa、Master等,携带国内银行发的双币卡记得对应留学目的地,即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卡最好在美元区使用。在非美元区就读的留学生,如英国、澳洲、欧元区等,可选择与目的地的清算币种相符的双币卡,如赴日本留学,就可选择中银JCB日元双币卡。

国外汇款到中行,被告知要申报,请问申报的时候需要带什么吗? 另外这个有没有时间限制?

去申报的时候只需要带身份证就可以,什么时候申报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中国银行账户接收个人境外汇款的产品类型为对私活期汇户、活期一本通户。目前外汇管理政策,除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国际收支申报的规定,履行申报手续外,无更多要求。

国际收支申报的具体规定如下:

国际收支申报对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对私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即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款凭证中的申报信息(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但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除外。

扩展资料:

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规定:

第四条: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2、对于汇款金额超过国际收支申报限额(5000美元)的汇入汇款,应按照当地外汇管理局相关申报统计规定办理手续,经办网点(通常为客户开户网点,最终以电话通知为准。)会主动电话联系需要申报客户到网点填写申报单,

3、对于不同客户需要申报的信息有所不同,若客户不能提供符合申报要求的信息以及资料,则有可能影响入账,具体申报要求可引导客户咨询经办网点。

百度百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中行个人外币跨境汇入汇款收支申报规定是什么?

中行个人外币跨境汇入汇款收支申报规定:

1、国际收支申报:对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下(含10000美元)的对私涉外收付款:

(1)限额下免申报,即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款凭证中的申报信息(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

(2)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除外。

2、对于汇款金额超过国际收支申报限额(10000美元)的汇入汇款:

应按照当地外汇管理局相关申报统计规定办理手续,经办中行网点(通常为您中行开户网点,最终以电话通知为准。)会主动电话联系您。

温馨提示:

1、您应于T+5日内到中国银行办理申报手续,因此,正常情况下中行网点会在解付汇款后尽快通知您;

2、需要您到中行网点填写申报单,对于不同客户需要申报的信息有所不同,若您不能提供符合申报要求的信息以及资料,则有可能影响入账;

3、具体申报要求建议您咨询中行开户行。

(作答时间:2023年9月27日)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APP办理相关业务。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汇发[2003]2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适应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的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修改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发给你们。请各分局转发辖内的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转发其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负责国际收支统计的管理部门。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其以各种支付方式(包括本外币电子支付手段和现钞等)进行的对外交易和相应的收支情况。

第三条 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收入款项的,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解付行应当按照规定,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中国居民未在申报期内按操作规程进行申报的,之后其在外汇局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从境外收入的款项,应当在完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之后,解付行方可为其办理解付手续。

非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收入款项的,由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第四条 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支付款项的,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付款行在受理其申报后,方可为其办理对外付款手续,并按照规定,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非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由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第五条 收款人通过境内邮政机构等从境外收入款项的和付款人通过境内邮政机构等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由邮政机构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第六条 中国境内办理外币兑换人民币以及人民币兑换外币业务的兑换机构应当填写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并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其办理的汇兑业务情况。

第七条 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应当填写直接投资统计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直接投资者与直接投资企业间的所有者权益、债权债务状况以及分红派息等情况。

各有关管理部门应向外汇局提供企业涉外资产划拨、收购、兼并、重组、处置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 涉外证券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申报:

(一) 通过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进行涉外证券交易,由境内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填写证券投资统计申报表,并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该交易以及相应的收支和分红派息情况。

(二) 中国境内不通过境内证券交易所进行涉外证券交易的(包括自营和代理),由境内证券交易商或境内投资者填写证券投资统计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交易以及相应的收支和分红派息情况。

(三) 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证券的,应当填写证券投资统计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境外证券发行以及相应的收支和分红派息等情况。

第九条 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申报:

(一) 通过中国境内期货、期权等交易所(交易中心)进行的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由境内期货、期权等交易所(交易中心)填写期货、期权交易申报表,并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该交易以及相应的收支情况。

(二) 中国境内不通过境内交易所(交易中心)进行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的,由境内交易商或境内投资者填写期货、期权交易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交易以及相应的收支情况。

第十条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应当填写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表,按照规定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对外资产负债状况及损益情况。

第十一条 在境外开立账户的中国非金融机构应当填写境外账户收支申报表,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其境外账户的余额及其变动情况,并向外汇局提供相应的银行对账单。

第十二条 从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的人员,应当经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培训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第十三条 外汇分支局应当按照要求通过计算机系统逐级向上一级外汇局传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第十四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其他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本细则的,由外汇局视情节轻重对其单处或并处以警告、罚款处罚:

(一) 逾期未履行申报或申报信息传送义务的;

(二) 造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遗失的;

(三) 误报、谎报、瞒报国际收支交易的;

(四) 阻挠、妨碍或破坏外汇局对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进行检查、审核的。

本条上款(一)(二)(三)中的罚款金额为所涉及的单笔国际收支交易金额的1-5%,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本条上款(四)中的罚款金额由外汇局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确定,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外汇局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行为进行调查、检查和审核时,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处罚规程》的规定办理,有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为之提供便利。

第十七条 对外汇局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际收支统计具体申报信息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请责任者所在外汇局或者上一级外汇局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03年2月21日 颁布

好了,今天关于留学费用国际收支申报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留学费用国际收支申报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留学费用国际收支申报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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