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什么叫做企业兼并?
1、什么叫做企业兼并?
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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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兼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现金购买方式获益本企业股票调换其他企业的股票,从而获得后者的全部资产和控制权,以扩大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的一种合并使得企业产权交易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3、企业兼并名词解释
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企业兼并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 债权债务 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 《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企业兼并的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企业兼并的法律问题是:
1.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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