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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韩国硕士留学(金华留学机构哪家好)

2024-11-01 12:44分类: 韩国硕士留学 阅读:

金华韩国硕士留学(金华留学机构哪家好)

感谢大家提供这个金华韩国硕士留学问题集合,让我有机会和大家交流和分享。我将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学习,为每个问题提供清晰而有条理的回答。

文章目录列表:

1.金华市人才补助政策(金华市人才补贴政策)
2.金华人才补贴政策2022
3.金华有哪些本科大学?
4.金华市人才补贴政策

金华韩国硕士留学(金华留学机构哪家好)

金华市人才补助政策(金华市人才补贴政策)

一、购房补助事项的办理

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于2018年5月8日后政策有效期内在市区购买首套家庭住房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标准的购房补助,具体标准为:

1.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支付。

2.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助。

3.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50%享受。

购房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45日内审核完结。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1。

购房补助与市区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政策,及同期其他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2017年12月31日前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于2018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在市区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的,按本细则补助标准执行。其余人员购房补贴仍按《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浙中崛起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租房补助事项的办理

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专科生,与市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于2018年5月8日后政策有效期内租房居住且家庭未购房的,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一定标准的租房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具体标准为: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分别根据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给予每月最高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租房补助。

2.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按标准较高的一方执行。

租房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集中审核、分批发放的方式进行,45日内审核完结。申请人员初次申请通过后,市人力社保、国土、建设部门以半年为单位进行复核,对不再满足申领条件的,终止发放租房补助。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2。

租房补助与市区高端人才租赁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不可同时享受。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2018年5月8日后仍租房且家庭未购房,租房补助期未满部分按本细则补助标准执行。

享受租房补助期间,申请人须在金华市区就业并正在租房居住,离金、已购房或不再租房时需及时办理中断。

其余人员租房补贴仍按《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浙中崛起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津贴补助事项的办理

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2018年5月8日起首次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于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5年内按规定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400元的津贴补助。

省市重点工程,及网络信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校本科生,按“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标准给予补助。

津贴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分批办理,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集中审核时间为政策有效期内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3。

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事项的办理

享受范围及标准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属用人单位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并落户的,可按规定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具体标准为:

1.对两院院士或相当层级的人才,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助;

2.对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或相当层级的人才,给予60万元的安家补助;

3.对省特殊支持计划专家或相当层级的人才,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助;

4.对市“双龙计划”专家或相当层级的人才,给予10-20万元的安家补助;

5.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

6.对副高职称人员,给予3万元的安家补助;

7.对企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助。

安家补助政策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4。

五、子女入学事项的办理

市区引进的各类人才,其子女入学事项按层级予以分类解决,具体标准为:

市区引进的省特殊支持计划专家以上的高层次领军人才,获国家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才,市“双龙计划”人才、拔尖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允许选择就读公办学校。

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员、网络经济特殊人才、五大千亿产业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其它经市人才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认定的特殊人才,其子女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综合个人意愿和学校承载能力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一次公办学校。

市区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其它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子女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已迁入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入学;未迁入户籍的,实行积分制办法。积分制计分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奖励分,总积分=基础分+奖励分。具体标准如下:

1.基础分

文化程度得分。得分标准:高职高专毕业为10分;大学本科毕业为20分;硕士研究生为40分;博士研究生为6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得分标准:中级职称、技师为10分;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为20分。按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不累加计分。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在金华范围内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加1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

2.奖励分

表彰奖励。得分标准:在金华市区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在金华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每次加10分。

科技创新。在金工作期间,取得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创新成果的加30分,取得市级科技奖或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加20分。

夫妻双方可累计计算。总积分在150分及以上的,其子女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一次公办学校。

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事项每年办理一次,政策有效期内的每年5月31日为申报截止日。

六、大学生市民礼包事项的办理

享受范围及标准

2018年5月8日之后首次到金华市区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与金华市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一定额度的大学生礼包,具体标准为: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1500元;

3.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1000元;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800元。

大礼包将以“人才银卡”的形式发放给各类人才,给予一定额度的公交补贴及市内景区购票、文化休闲、餐饮住宿、运动健身优惠。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6。

七、大学生实习补贴事项的办理

享受范围及标准

2018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金华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企业,每实习年度引进5名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且每名实习生来金实习1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实习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1.实习期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其他实习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实习期结束留用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50%。

3.企业为实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综合商业保险的,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4.单个大学生的实习补贴期不超过6个月;实习补贴与见习补贴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组织大学生到实习基地参加教学实践一个月以上或者实习二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200元的补贴;大学生实习结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再给予每人200元的补贴。

实习补贴按照“先认定、后实习”的原则落实,申请认定实习基地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总体要求: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健全的实习管理制度。

2.岗位适合:每实习年度可提供不少于10个适合大学生专业与技能特点的实习岗位,有详细的实习安排计划。

3.师资优良:推出的每个实习岗位至少有1名工作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指导老师,专门负责实习带教工作。

4.保障有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能为参加实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实习补贴标准的生活补助,并为实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8。

八、其它有关事项

大专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按其它高校本科毕业生标准给予购租房补助;已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或已按规定享受人才购房优惠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不再享受上述的购租房补助优惠政策。留学回国人员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按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购租房补助停止发放,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本细则相关补助标准适用于金华市区,各县可根据各地实际,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关人才政策。本细则涉及的财政补助资金,均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本细则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本细则执行三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5月7日有效。其它政策文件与本细则有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金华人才补贴政策2022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人才有什么好的政策?在市(区)属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补贴标准为“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给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助。

新引进至市(区)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生源地全日制本科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一档享受生活补助。

综上所述,生活补助与租房补助、津贴补助、安家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已申请市区高端人才租赁用房、人才公寓的,发放补助金额需减去租金减免部分。。留学回国人员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享受政策。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一条第二项领军人才来通创业,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项目落户所在地政府(园区)提供租住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在通购房自住的,按《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层级,给予40~1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第九项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提供统建类、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购房自住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金华有哪些本科大学?

金华共有7所大学,名单分别为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

浙江师范大学(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111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建有浙江省唯一的教育学一级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对口支援衢州学院,与金华市委市政府共建金华理工学院。

截至2019年3月,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19个学院(含独立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组成;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5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学生),研究生5000余人,留学生30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近2万人;有73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2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数学、化学、工程学、材料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

金华市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

申报条件2020年5月4日(含)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

补贴标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人才

申报条件:2020年5月4日(含)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市(区)属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

补贴标准:

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第—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给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1条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主要是明确了受理条件、享受对象、补助标准。一是明确了生活补助享受范围的关键时间要素。2020年5月4日(含)后,即新政实施之日后首次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助。对2020年5月4日之前的引进人才仍按“智选金华”政策执行。二是明确了引进单位性质。引进单位为市(区)属用人单位,并根据学历层级细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三是明确了青年人才的关键年龄要素,即“45周岁以内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四是明确学历层级及三年补助发放金额,分博士(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硕士、“双一流”本科、普通本科、专科5个层级,按不低于原有政策补助金额,逐年递增的方式发放,发挥政策激励效用。五是扩大提档享受范围。在浙师大、金职院应届毕业生留金就业享受政策提档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至金华生源地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提升本地生源的回金率。

第2条博士后工作补助,除明确双龙新政中涉及博士后工作补助的内容外,将2016年人才政策30条里的部分条款“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对获得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的给予10万元资助”也一并整合纳入,保持博士后工作政策的延续性、完整性。

第3条来金招聘交通补贴,明确了主办单位、活动性质、补贴金额,以及经费补贴开支来源。

第4条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明确了享受范围、资助标准和奖励方式,并将“飞地”人才纳入享受范围。

第5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明确了培训补助范围和标准。

第6条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奖励,明确了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

第7条柔性引才补助,明确了引才时间、补助对象和金额。

第8条为政策说明条款。明确本细则办理流程查询方式,对留学回国人员人才政策作补充说明,重点明确本细则试行范围、经费路径及政策解释主体。

今天关于“金华韩国硕士留学”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金华韩国硕士留学”,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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