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记闲情记趣,沈复的《浮生六记·闲情记趣》原文和翻译
1、沈复的《浮生六记·闲情记趣》原文和翻译
出自:《浮生六记·闲情记趣》是《浮生六记》中的一篇文章,此为清代沈复作品。原文: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
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其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目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邱,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蛤蟆也,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惊恐。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译文:
我回忆童年小的时候,能睁大眼睛直视太阳,眼睛可以看清极其细小的东西。看到细小的东西,我一定会细心观察它的花纹。所以时常收获观察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夏天蚊子的飞鸣声像雷一样,我私下里把它们比做群鹤在空中飞舞。心中想象的景观(鹤舞),那么或者成千或者成百(飞舞着的蚊子)果真(觉得它们)是鹤了。
仰起头观赏这种景象,脖颈因为这样都僵硬了。我又把蚊子留在白色的蚊帐里,用烟慢慢地喷它们,使它们冲着烟雾飞叫,当做青云白鹤看,果真像鹤在云头上高亢地鸣叫,高兴得直喊痛快。
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花台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身体和花台一样高,聚精会神仔细地看。 把繁茂的杂草当做树林,把昆虫蚂蚁当做野兽。
把泥土瓦砾凸出的地方当做土山,把低洼的地方当做山沟,想像在里面游历的情景,感到心情舒畅,自得其乐。有一天,我看见两只虫子在打架,正看得兴趣正浓,忽然又一庞然大物。
搬开山,拔倒树一样向我而来,原来是一个癞蛤蟆,舌头一吐两只小虫都被他吃了。 我年纪小,正看得出神,不觉吓得叫了起来。定了定神,捉住这只癞虾蟆,鞭打了数十下,便驱逐去别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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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沈复少年随父游宦读书,青年以后经历坎坷,中年曾经商,所以他一生游历过许多地方。嘉庆十三年(1808年)随翰林院编修齐鲲出使琉球,参加册封琉球国王的盛典,十月间归国。
在此期间,创作了《浮生六记》。《童趣》就是卷二《闲情记趣》中的一篇,追忆了童年富有情趣的生活,表达了童年生活的乐趣。
赏析:
这是一篇叙述童年趣事的美文,其核心就是凸现那令人没齿难忘的童真童趣,为此,文章以儿童眼中看世界所得“童趣”为主线,按照“总—分”结构组织全文,紧扣一个“趣”字来写。
先总写童年时常有超乎尘世之外的乐趣,其中“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为下文作张本。然后分说三件趣事:第一件趣事是观蚊如鹤之趣,视飞蚊为“群鹤舞空”。
于蚊帐中玩蚊子,“我”感到极其愉快;第二件趣事是神游山林之趣,视小草为林木,虫蚁为走兽,土砾为丘壑,“我”神游其间,怡然自得。
第三件趣事是观二虫相斗,视为“庞然大物”的蛤蟆吃掉了二虫,“我”生气,鞭数十而驱之。至此,几个分散的小故事就连缀成一个整体,取得了形散而神不散的效果。
本文正是通过大胆的想象,进行高度的夸张来极力张扬童趣。兼用夸张和比喻的“夏蚊成雷”,找到了蚊群嗡嗡与闷雷之间的声似,以鹤喻蚊,找准了二者体形的形似。
“心之所向”,眼前果然就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进而创造性地“作青云白鹤观”;我蹲在草间,观二虫争斗,兴致正浓时,竟把癞蛤蟆的“偷袭”。
说成是“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这里由实生虚,“虚”得鲜活生动神奇;把丛草当作森林,虫蚁视为野兽,土砾比作丘谷,同样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的产物。
而这些联想和想象,又是以一颗天真的童心(儿童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作为出发点的,因而显得形象逼真,情趣盎然,更使文章洋溢着新奇烂漫的童趣。
语言简朴、自然、生动。例如“夏蚊成雷”,写出了蚊虫之多,轰鸣之响。“昂首观之,项为之强”,这一细节描写,表现了观赏群鹤舞空图的专注、入迷。
“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吞”、“吐”两个动词,表现了蛤蟆用舌头捕捉小虫动作的迅速、准确,极为生动传神。“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这里连用了“捉”“鞭”“驱”三个动词,表现了惊恐方定,随即惩罚蛤蟆,驱除强暴,同情弱小的急切心情。另外,有些词语用得也很准确。
如“冲烟飞鸣”的“冲”字,使人想见蚊群在弥漫的烟雾中乱飞乱闯的情状;“鹤唳”的“唳”字,仿佛使人听到鹤翔云端高亢的鸣叫。
“拔山倒树”,形容蛤蟆扑来的气势和力量,虽然在成人看来有违事理,但以儿童的眼光来看却是自然、贴切,所以真实、生动,使人如见如闻。
来源:百度百科-浮生六记·闲情记趣
2、沈复的《浮生六记.闲情记趣》全文带译文
浮生六记·闲情记趣
(一)原文:
余闲居,案头瓶花不绝。芸曰:“子之插花能备风晴雨露,可谓精妙入神。而画中有草虫一法,盍仿而效之。”余曰;“虫踯躅不受制,焉能仿效?”芸曰:“有一法,恐作俑罪过耳。”余曰:“试言之。”
曰:“虫死色不变,觅螳螂蝉蝶之属,以针刺死,用细丝扣虫项系花草间,整其足,或抱梗,或踏叶,宛然如生,不亦善乎?”余喜,如其法行之,见者无不称绝。求之闺中,今恐未必有此会心者矣。
译文:
我闲居在家,桌上的瓶花总是不断地更换新鲜的。芸对我说:“你的插花中能够体现大自然的气息与特征,可算是十分精妙传神。在画画的技巧中有画草虫的方法,你在插花时为什么不仿效呢?”我说:“虫在插花上是会跑来跑去不听话的,怎么能仿效呢?”
芸说:“我有个办法,就是怕那样的做法有罪过。”我说:“你不妨说说看。”她说:“虫子死后颜色不变,你可以捉来螳螂和知了、蝴蝶之类的昆虫,用针把它们刺死,用细丝系住虫的颈部绑在花草当中,整理它们腿的姿态。
有的抱住根茎,有的站在叶上,就像活的一样,不也很好吗?”我很高兴,按照她的办法去做,看到的人没有不称赞绝妙的。如今在闺中寻找,恐怕未必有能够如此懂得我心思的人了。
(二)原文: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其冲烟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怡然称快。
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常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目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邱,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蛤蟆也,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惊恐;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译文
我回忆幼小的时候,能睁大眼睛对着太阳,眼力足以看清极其细小的东西。见到细小的东西,一定要仔细观察它的花纹。所以时常有观察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夏天蚊子的飞鸣声像雷一样,我私下里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心中想象的景观(鹤舞),那么或者成千或者成百(飞舞着的蚊子)果真(觉得它们)是鹤了。仰起头来观赏这种景象,脖颈因为这样都僵硬了。
(有时我)又把蚊子留在白色的蚊帐里,用烟慢慢地喷(它们),使它们冲着烟雾飞叫,当做青云白鹤看,果真就像鹤在云头上高亢地鸣叫,令人高兴得连声叫好。我常在高低不平的土墙边,杂草丛生的花台旁,我常常蹲下自己的身子,使身子和花台一样高,定睛细看。
把丛聚的草当做树林,把昆虫蚂蚁当做野兽,把泥土瓦砾突起的地方当做山丘,低洼的地方当做山沟,想像在里面游历的情景,真感到心情舒畅,自得其乐。一天,看见两只虫子在草丛间相斗,观看这一情景兴趣正浓厚的时候。
突然有一个很大的东西,像搬开大山,撞倒大树一般地闯过来,原来是一只癞蛤蟆。(蛤蟆)舌头一伸,两只虫子就全被吞掉了。我那时年纪还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哎呀地惊叫一声,感到害怕;心神安定下来,捉住蛤蟆,鞭打它几十下,把它赶到别的院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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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记趣》是《浮生六记》的第二卷。 作者以朴实的文笔,记叙自己大半生的经历,欢愉与愁苦两相照应,真切动人。书中描述了他和妻子志趣相投,伉俪情深,过一种布衣蔬食而从事艺术的生活。
由于封建礼教的压迫与贫困生活的煎熬,终至理想破灭,经历了生离死别的惨痛。道光二十九年(1849)王韬曾为书作跋,称赞此书“笔墨之间,缠绵哀感,一往情深”。
与妻子的故事:
陈芸是沈复的表姐,长沈复十月,二人幼即无猜,芸生而聪慧,刺绣之余渐通吟咏,沈复眷其才思隽秀,缔姻。及长,花烛之夕,比肩调笑,恍同密友重逢。自此耳鬓厮磨,亲如形影,常寓雅谑于谈文论诗间。二人琴瑟和鸣二十三年,年愈久情愈密。
家庭之内,同行同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沈复曾于七夕镌“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二方,沈复执朱文,陈芸执白文,以作往来书信之用。二人又曾请人绘月下老人图,常常焚香拜祷,以求来生仍结姻缘。陈芸于珠宝不甚爱惜,于破书残画反极珍视。
芸尝着沈复衣冠与夫一同出游,知音相得。后芸失欢于公婆,夫妻几度受逐于家庭,二人痴情一往,略无怨尤,患难之间感情益深,然芸终因血疾频发不止,魂归一旦。因贫困,芸至死不肯就医,弥留时惟心心念念缘结来生。芸虽亡,而沈复对她的深情却无止境。
沈复与陈芸的事迹在沈复的自传《浮生六记》中有详细的记述。沈复夫妇为家庭所不容,固然还有家族内部财产争夺以及小人拨弄是非、蓄意陷害等因素,但最本质的原因还是他们夫妇二人率真任情的个性作风与封建礼法相冲突。以家长和传统的眼光来看。
沈复就是一个“不思习上”的败家子,而陈芸则是助纣为虐的坏媳妇。尽管因此遭遇种种变故,但沈复始终不曾因自己的品行而忏悔,他自信与陈芸相亲相爱是夫妻应有之义,自信个人才性无可指责,所以他敢于敞开胸怀,坦然相陈。他或许算不上伟男子,却绝对是一位奇男子。
作者介绍:
沈复 (1763年—1832年),字三白,号梅逸,长洲(今江苏苏州),清代杰出的文学家。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出生于姑苏城南沧浪亭畔士族文人之家。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十九岁入幕,此后四十余年流转于全国各地。
后到苏州从事酒业。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此后情况不明。著有自传体作品《浮生六记》六卷(后佚两卷),影响甚大,1936年林语堂曾将这部作品译成英文在国外出版。
来源:百度百科-闲情记趣
3、《浮生六记·闲情记趣》的翻译
沈复的《浮生六记.闲情记趣》全文带译文
原文:
余闲居,案头瓶花不绝。芸曰:“子之插花能备风晴雨露,可谓精妙入神。而画中有草虫一法,盍仿而效之。”余曰;“虫踯躅不受制,焉能仿效?”芸曰:“有一法,恐作俑罪过耳。”余曰:“试言之。”曰:“虫死色不变,觅螳螂蝉蝶之属,以针刺死,用细丝扣虫项系花草间,整其足,或抱梗,或踏叶,宛然如生,不亦善乎?”余喜,如其法行之,见者无不称绝。求之闺中,今恐未必有此会心者矣。我的居室休闲,案头瓶花许多,芸说:“这样插花,能表现花在风晴雨露中各种姿态风韵,可谓精妙入神。然而画卷中也有草木与昆虫共同相处的方法,你何不仿效一下?”我说:“小昆虫徘徊不定,怎么仿效?”芸说:“我倒有个方法,恐怕始作俑而引起罪过呢!”我说:“你试说说。”芸说:“小昆虫死了不会变色,寻找螳螂、蝴蝶之类用针刺死,拿细丝线捆着它的脖子系在花草间,再整理它的脚足,或抱在花梗上,或踏在叶上,这样宛如活生生的小虫,不是更好么?”我很高兴,按她的方法去试验了,结果来看的人无不称绝赞美。在女人里寻找(和芸同样的人),现在恐怕再没有这么善解人意的了吧!
译文:
我的居室休闲,案头瓶花许多,芸说:“这样插花,能表现花在风晴雨露中各种姿态风韵,可谓精妙入神。然而画卷中也有草木与昆虫共同相处的方法,你何不仿效一下?”我说:“小昆虫徘徊不定,怎么仿效?”芸说:“我倒有个方法,恐怕始作俑而引起罪过呢!”我说:“你试说说。”芸说:“小昆虫死了不会变色,寻找螳螂、蝴蝶之类用针刺死,拿细丝线捆着它的脖子系在花草间,再整理它的脚足,或抱在花梗上,或踏在叶上,这样宛如活生生的小虫,不是更好么?”我很高兴,按她的方法去试验了,结果来看的人无不称绝赞美。
4、闲情记趣全文翻译
《闲情记趣》——《浮生六记》沈复,全文翻译:
我回忆儿童时,可以张开眼睛看着太阳,能看清最细微的东西。我看见细小的东西,一定会去仔细地观察它的纹理,因此常有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
夏天蚊子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我暗自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心里这么想,那成千成百的蚊子果然都变成仙鹤了;我抬着头看它们,脖颈都为此僵硬了。我又将几只蚊子留在素帐中,用烟慢慢地喷它们,让它们冲着烟雾边飞边叫,我把它当做一幅青云白鹤的景观,果然像仙鹤在青云中鸣叫,我为这景象高兴地拍手叫好。
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自己和花台相平,聚精会神地观察,把草丛当做树林,把虫子、蚂蚁当做野兽,把土块凸出部分当做山丘,凹陷的部分当做山谷,我在其中游玩,觉得非常安闲舒适。
有一天,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蹲下来观察它们,兴趣正浓厚,忽然有个极大的家伙,掀翻山压倒树而来了,原来是一只癞蛤蟆,舌头一吐,两只虫子全被它吃掉了。我那时年纪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呀’的一声惊叫起来。待到神情安定下来,捉住癞蛤蟆,鞭打了几十下,把它驱赶到别的院子里去了。
沈复(1763年—1825),字三白,号梅逸,清乾隆二十八年生于长洲(今江苏苏州)。清代文学家。著有《浮生六记》。工诗画、散文。
据《浮生六记》来看,他出身于幕僚家庭,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随父亲到浙江绍兴求学。
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乾隆皇帝巡江南,沈复随父亲恭迎圣驾。后来到苏州从事酒业。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此后情况不明。
《闲情记趣》是《浮生六记》的第二卷,《浮生六记》是清代文学家沈复的一部自传体散文,共六卷,每卷皆有小题,分别是第一卷:《闺房记乐》 第二卷:《闲情记趣》 第三卷:《坎坷记愁》 第四卷:《浪游记快》 第五卷:《中山记历》(已佚) 第六卷:《养生记道》(已佚)。
《浮生六记》以作者夫妇的生活为主线,赢余了平凡而又充满情趣的居家生活和浪游各地的所见所闻。作品描述了作者和妻子陈芸情投意合,想要过一种布衣蔬食、从事艺术的生活,却由于封建礼教的压迫与贫困生活的煎熬,终至理想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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