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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多久

2024-12-15 03:01分类: 研究生留学 阅读:

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多久

随着科技的发展,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的今日更新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它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了解它的最新技术。

文章目录列表:

1.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是否能转学到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2.在研究生录取中“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是什么意思呢?
3.云南大学研招办的电话和邮件是多少?
4.云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5.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6.云南大学研究生复试时间2023

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多久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是否能转学到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在研究生录取中“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是什么意思呢?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就是在与非少数民族同等条件下,可以照顾录取

以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为例: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规定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符合上述条件,并达到国家线中“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要求,且打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下载填写《报考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并与各报考学院联系

在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交到各报考学院,未在规定时间联系并申请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同时申请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3.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打印《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单位签订协议。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打印《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与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单位签订协议。

扩展资料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条件: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仅能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定向就业单位或其所在地人才市场,一律无法转入云南大学,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我校研究生工作部规定为准;

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研究生火车票优惠等,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单位。毕业时学校就业处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上的定向就业单位。

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考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填写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同时,学校将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

云南大学-2018年关于报考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云南大学研招办的电话和邮件是多少?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033837 ;邮编:650091

地址:明远楼303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研究生的招生管理工作。包括云南大学招生管理规定的制定,各项招生计划的申报、分配,招生咨询与宣传,招生报名、考试,研究生复试、调剂与录取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做好招生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努力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

扩展资料: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相关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职责:负责研究生院对内协调、沟通与服务工作、对外行政事务的联络与协调工作,包括人事、经费、接待、资产、各种会务、文书档案管理、研究生档案管理、学籍证明的出具、印章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质量办公室

职责: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及研究生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研究生精品课程、优秀教材项目管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及申报工作,省优博、优硕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导师论坛组织工作。?

云南大学官网-研究生院

云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云南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考生两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选测科目排序时按以下规则将等级换算为积分,两门选测科目积分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换算规则为:B级=1分,B+级=2分,A级=3分,A+级=4分。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及等级积分之和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等级积分之和以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所含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2020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方式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以各省区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

第三十一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官网(云南大学MBA)发布的《云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方向)2023年招生简章》,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计算截止日期到2023年9月1日,上同)。

3、报考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的招生对象

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仅招收非全日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同时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

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流程

1、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后,点击导航栏上的“统考网报”,用个人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未注册的请先注册。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到下载准考证仍然用得到。

2、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常用手机号/身份证号/邮箱/密保等

3、进入“统考硕士招生”下面的“网上报名”,报名须知点击“确定”。

4、考研需要的个人信息很详细,一定一定要有耐心耐心,认真、仔细填写,检查检查再检查。

5、确认考生信息后,返回主页。点击“填写报考信息”,阅读页面上出现的《网上报名公告》后,点击“阅读完毕”,继续阅读《考试承诺书》,完成后点击“同意”。

6、选择报考学校。

7、选择报考专业:报考院系填写“(008)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报考专业填写“(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研究方向填写“0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

8、选择报考点,省内省外考生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报考点。

9、校对填报信息,一旦提交不可更改。

10、完成报名,截图保存报名号,下载报名信息表。

11、考生需要进入网报系统查询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者需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教育报考点核验。

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时间

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报考考生查询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网站。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023年云南大学MBA研究生网上确认相关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3、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云南大学研究生复试时间2023

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上午 10:00-10:30

英语笔译:3月31日 上午 9:00-17:00

法语笔译:3月28日 下午 13:40-18:00

日语笔译:3月28日 下午 14:25-18:00

3、复试地址:以后续通知安排为准。

四、复试分数线

以云南大学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准,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复试工作实施

1、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学院将派专人与考生进行联系,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2、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交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

3、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同时提交电子版复印件)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5)《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6)复试通知书

(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8)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9)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考生本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10)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11)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2)单独考试考生,需提交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

(1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上述顺序打印装订成册,一志愿考生按后续具体通知要求提交上述装订成册的电子扫描版材料(文件命名: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复试。考生需在现场复试时,将上述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交给现场考评老师,以备查验。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4、复试考察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水平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能力:

学术型硕士:针对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外国语(英语/法语/日语/德语),进行相应语种的口语、听力考察;

专业型硕士:针对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本专业语种(英语/法语/日语)的口语、听力考察。

(2)考官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提问。

(3)部分专业包含现场中外互译测试考察。

5、复试过程要求

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7、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对应的复试成绩权重为30%。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8、复试结果公布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于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录取。

六、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校复试名单。

4、第一志愿考生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或方向),且已接受复试通知,原则上将不会再列入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方向)复试名单。

5、咨询电话:(0871) 6503 4858

八、本办法由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好了,关于“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云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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