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区留学生入户流程_中山东区留学生入户流程图
中山东区留学生入户流程_中山东区留学生入户流程图
接下来,我将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中山东区留学生入户流程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们开始探讨一下中山东区留学生入户流程的话题。
文章目录列表:
1.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2.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
3.国外留学生怎样办理入户广州 ?
4.我想入户中山市,大家拉我一把
5.留学生入户广州有哪些步骤?
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
一. 上海留学生落户条件
1. 对于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可直接在上海落户。(条件: 要过了试用期,而且签订的劳务合同剩余时间要在一年以上)
2. 对于世界排名51-10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可在上海办理落户。(条件如上)
3. 学校排名经参考泰晤士报,U.S. News,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终确定世界前50院校为73所,排名51-100院校为76所,详细排名信息请咨询公司HR。
4. 公司条件为: 公司必须在上海注册,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如果入职的为上海分公司,本人的社保和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不可委托第三方代缴或将社保个税申报外地或劳务派遣。
二. 落户步骤
1. 准备材料
承诺与授权书: 由公司HR编写,经自己查看无误后签字就行,以表示自己同意落户。
本人的国外毕业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这个就是本人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无需赘述了吧。
本人国外相应学历的成绩单: 这个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原件,即成绩单上要有代表学校的印章,如果是学校发来的电子成绩单,则需要提供相关查询路径。(将自己接受成绩单的邮件截图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写明邮箱的账号密码,最好将该邮件星标,以便查询,此为路径一。将自己学校官网上的成绩单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在与邮件截图同一张纸上,并标明网址,学校账户密码,此为路径二。)
自己本人的护照首页,使用页及签字页。这个就是只要是护照中有签证页或者盖章页的页面都要打印好,不止是自己留学国家的签证页。
自己的出入境记录清单。 微信小程序搜索移民局即可自行下载,将自己自出国留学至今的所有出入境记录打印出来即可。
自己在留学前国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就是自己留学前最高学历是啥就带啥证书就行。要原件!
重点
身份证正反面及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个人档案不在上海的需要单位出具调档函和单位公函。将这两份材料填写完毕经HR核对无误后寄给本人档案所在地,注意所在地人才中心名称及地址不可填错,再由此地寄给工作所在地人才中心或工作地。
如果是落在居住社区的社区公共户的话,就在单位公函中填写自己要落在某某区某某派出所所辖社区公共户即可,可以向自己所住区域社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询问。
三. 在线申报
相关材料准备完毕交由单位HR核对,核对无误后HR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填写个人资料,等待预受理。预受理期间可能会需要本人补充相关信息,个人自出国学习至今的经历都要写全,不要有空当。信息补充完毕后等待结果就好。
3-4个工作日后,如果填写的资料没问题在随申办小程序中 我的-我的办件中会显示预审通过,此时HR也会收到相关信息,此时就是人事部门帮你预约到受理点提供相关材料。至预约时间带着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去受理点进行现场递交。 切记一定要带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
递交无误后等待3-5工作日后,随申办会显示特别程序,现场受理通过,等待初审,然后再过3-5个工作日,随申办会显示特别程序,初审通过等待审核,再过大概两周就会提示你审核通过了。此时人事部会收到关于你落户审核通过的批复。
此时说明落户流程已经走完了一大半。接下来我们需要带着自己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证书及审核通过的批复和本人身份证去社区派出所开具户口准迁证明。有效期为40天。
接下来去带着该户口准迁证明,本人身份证,原户口本去自己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可以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让直系亲属代办,就是让父母带着这些材料和自己本人身份证代你去派出所办理,自己可以写一份委托书一同寄回给父母让其代为办理,办理结束后得到户口迁移证。
接下来带着户口迁移证和原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去上海市自己所在辖区派出所,就是你一直去的那个,办理新的户口卡。如果原户口上文化程度没有更新,可以此时带着毕业证及学历认证让他们帮你更新一下,然后是去派出所指定的照相馆拍新的身份证照片,拍完后拿着照相馆的身份证照片回执去办理新的户口卡。
现在就拿到自己的户口卡了,然后再去照相馆按指纹及缴纳制证工本费。选择到时候是自己来取还是寄送上门,等10个工作日,就拿到自己的新身份证了。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
同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的通知
沪人[1998]23号
为了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本市户籍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及当前留学人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对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定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做如下规定:
一、留学人员及其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样张附后)和护照(复印件)等文件,办理落户手续,其国外出生的子女,应提供国外出生证明。
上述人员出国时如未注销国内常住户口,在办理上述手续时,还应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区、县公安部门申领《准予迁入证明》。留学人员双方或其中一方可从国外随带子女来沪定居。
二、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其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等文件,到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留学人员子女随迁如超过规定年龄,可照顾随带一名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从外省市随带子女来沪落户(离婚、丧偶除外)。
三、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的,凭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并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证明、本人外国护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外国人在沪居留手续,居留期限一般为一年,但不得超过留学人员在沪居留期限。
来上海应聘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凭盖有上 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短期工作证》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其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在沪居留办理手续同上。
四、本规定不适用于回国探亲、旅游的留学人员。
五、原有文件规定与本通知规定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
留学生想要落户上海,具体需要哪些流程?提交预审大概需要多久?留学生落户上海线下递交材料审核要多长时间?户口怎么办理?相信这是很多留学生的疑问,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一、累计社保(6个月、12个月等)
根据留学生的不同学历背景,留学生落户上海的周期可以分为三种:直接递交、半年1倍和1年倍。 需要找到具备落户资质的公司,并且全职连续工作。 如果基数没有达到要求也不用担心,第一份工作达不到基数要求,不影响你的落户资格,只要等换工作或者涨薪达到要求再申请即可。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二、提交预审1-2周
累计社保,通过试用,并符合落户条件后,可以进行公司验资,并提交落户申请。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三、调档、教育背景核实2-3周
预审通过后,需要将档案调至人才中心,老师要对档案中的材料进行核实。 长三角区域可以网上调档更加便捷,留学生要提前确认自己档案所在地及档案中的材料,如果档案中缺少材料,要提前补档、建档。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四、线下递交材料2-3周
核实档案完毕后,可以预约进行线下递交材料,疫情原因需要提前预约,并且72小时核酸阴性。部分区可以跳过预约环节,直接去柜台递交材料。 在柜面,老师会验原件,收复印件,后续就可以坐等审核了。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五、领取电子批复:无需等待
审核通过后,即可拿到电子批复,去办理户口迁移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六、办理户口1-2周
可以提前做好实有人口登记 迁户口可以分为:线下和线上跨省网迁 迁好户口后,可以去派出所办理户口本和身份证,拿到户口本和身份证后,记得去办理劳动手册。 不会办理,或者是人不在上海,还没有单位,关注公众号“老丁在上海”,帮助你成功落户上海,解决各种落户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国外留学生怎样办理入户广州 ?
1、留学生入户:
办理常住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并履行以下手续:
1、本人护照复印件,验看原件;
2、《资格证》;
3、国内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4、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5、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6、单位接收证明;
7、配偶、子女或父母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明及户口证明,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明。 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提交原所在地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户口未注销的,提交原所在地户口本及复印件;
8、身份证照片六张;
9、填写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回国工作审批表、入户登记表、户口准予迁入情况登记表(户口未注销者)。
持中国护照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暂住证的,提供以下资料并履行以下手续:
1、《资格证》;
2、本人护照复印件一式二份,验看原件;
3、所在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4、身份证照片三张;
5、填写回国人员登记表和暂住人口登记表(须填写原身份证号码)。 持外国护照留学人员申请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证件分为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持标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以及根据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免办签证入境,需在中国停留30日以上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县公安行政管理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上述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即为准许持证人在中国居留的期限。持标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不需办理居留证件。
我想入户中山市,大家拉我一把
一、手续办理相同镇区
火炬区、南区、五桂山、横栏镇、东升镇、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黄圃镇、南头镇、东凤镇、三角镇、民众镇、南朗镇、三乡镇、坦洲镇、板芙镇、神湾镇。
1、入户对象
愿意到以上镇区工作,已落实工作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入户提供资料
1)《学校推荐表》;
2)《就业协议书》;
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户口所在地计生证明;
5)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接收非中山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三份);
7)《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一式三份);
8)原户口部首页,如集体户口复印件盖学校公章。
3、办理流程
1)到各镇(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初审手续(提供以上资料);
2)凭组织人事办公室初审意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接收手续。中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中山市人事局接收函〉〉;
3)毕业生将〈〈中山市人事局接收函〉〉交回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就业方案,出报到证;
4)就业指导办公室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出报到证;
5)如户口在学校的,学校保卫科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6)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到落户镇(区)公安局办理迁入手续。
二、 西区
1、入户对象
愿意到西区工作,已落实工作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入户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2)聘用单位营业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劳动合同(必须经劳动部门鉴证);
4) 《接收非中山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三份);
5)《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一式三份)。
3、办理流程;
1)到西区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审批(提供以上资料);
2)凭《办理西区人才公共户口入户手续通知》到区计生办办理手续。(单位与计生办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证明、个人承诺书等);
3)凭组织人事办公室的意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4)毕业生将〈〈中山市人事局接收函〉〉交回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就业方案,出报到证;
5)如户口在学校的,学校保卫科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6)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区计生办开具的《计生手续完备通知单》、《人才公共户管理协议书》、个人《承诺书》回组织人事办公室加意见;
7)毕业生凭加意见后的《户口迁移证》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三、东区
1、入户条件:
1)愿意到东区工作,已落实工作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接收单位须为在中山东区工商分局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注册资金在20万人民币以上(不需在工商部门注册、无注册资金的非公经济组织须在年营业收入在20万人民币以上);
3)接收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有社保、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区组织人事办定期检查,如果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停止该单位入户。
2、提供材料
1)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接收公章);
2)聘用单位(中山东区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聘用单位劳动合同(必须经劳动部门鉴证);
4)《接收非中山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三份);
5)《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一式三份)。
3、办理流程
1)到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初审,填写《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资格初审表》;
2)到东区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凭初审表到计生办签订《东区引进人才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合同书》、《东区引进人才计划生育合同书》以及填写《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申请表》;
3)凭计生完备手续证明、初审表、人才流动登记表、《接收非中山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三份)、《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一式三份)回组织办审批;
4)凭组织人事办公室的意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5)毕业生将〈〈中山市人事局接收函〉〉交回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就业方案,出报到证;
6)如户口在学校的,学校保卫科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7)到东区公安分局办理迁入手续。
四、石岐区
1、入户对象
愿意到石岐区工作,已落实工作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提供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件(盖就业办公章);
2)户口部首页,如集体户口复印件盖学校公章;
3)《接收非中山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一式三份);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5)劳动合同(必须经劳动部门鉴证);
6)户口所在地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3、办理流程
1)到石岐区人事组织办公室办理初审;
2)组织办通知与计生办签订相关计育合同书;
3)凭组织办意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4)毕业生将〈〈中山市人事局接收函〉〉交回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就业方案,出报到证;
5)如户口在学校的,学校保卫科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6)到石岐区户证中心办理迁入手续。
五、古镇
1、入户对象
在古镇工作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提供材料
1)《学校推荐表》;
2)《就业协议书》;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接收非中山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一式三份)。
3、办理程序
1)到古镇人事组织办公室填写《中山市古镇镇人才公共户户口入户申请表》并附以上材料进行初审;
2)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3)毕业生将〈〈中山市人事局接收函〉〉交回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就业方案,出报到证;
4)如户口在学校的,学校保卫科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5)回古镇组织办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签订《中山市古镇镇人才公共户户口委托管理协议书》和《入户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
6)凭中山市人事局签署意见的《户口迁移证》或证明到镇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小榄镇
在当地工作满一年方可申请。
七、阜沙镇
在当地工作试用期过后方可申请。
留学生入户广州有哪些步骤?
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社保要求:
按规定需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申请人须在申办前在本市引进单位办理五险登记,并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中山东区留学生入户流程”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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