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指南网

您好,欢迎访问留学指南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上海 留学 落户 流程_上海留学落户流程

2024-04-10 18:09分类: 留学流程 阅读:

上海 留学 落户 流程_上海留学落户流程

对于上海 留学 落户 流程的问题,我有些许经验和知识储备。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文章目录列表:

1.上海留学生落户申请流程
2.留学生归国落户上海要求是什么
3.上海世界名校落户政策
4.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5.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
6.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

上海 留学 落户 流程_上海留学落户流程

上海留学生落户申请流程

一、2022留学生落户审核全流程

1. 公司资质审核 只有 拥有落户资质 的公司才能协助留学生申办落户上海的业务。 政策中对公司资质的要求如下: ...

2. 线下网点确认 自2021年9月1日起,上海市各区的用人单位可以 就近选择注册地或经营地的网点 ,为留学生办理落户业务。 网上申请提交之前需要做网点确认,可以由注册地直接确认,经营地网点确认需要 3-10天左右。 ...

3. 网上预审 留学生在累计完社保个税之后,公司需要帮忙线上提交材料,准备网上预审。 ...

4. 调档、核档 预审通过后,留学生需要在“ 一网通办 ”系统中下载 调档函 。 ...

请点击输入描述(最多18字)

5. 线下交材料 线下交材料的环节需要 单位联系人 出面,申请人不需前去

留学生归国落户上海要求是什么

 随着海外留学学子回国发展的越来越多,国家为了支持留学优秀人才回国发展发布了一系列的福利政策,如落户政策,免税政策,创业扶持等等,其中落户政策是留学生比较关注的问题,那么留学生在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条件?一起看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吧。欢迎参考阅读!

留学生归国落户上海要求是什么

  世界排名前50院校留学生

  一、留学生上海落户条件

 只要是前50名毕业归国留学人员,没有基数和时间限制,有社保后就可以申请落户!

 51-100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没有社保基数要求,只要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

  二、留学生定居上海的流程

 第一步:准备以下材料并联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协助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应该注意两点:

 1.如果是电子成绩单,需要提供具体路径和对应账号进行网上查询。

 2.如果有网络课程提前回国的,需要补充提交网络课程通知邮件或学校网络课程通知的网站链接,并写一篇“的关于留学期间提前回国的说明。

 文件准备:

 1、境外本科学历认证.

 1、境外硕士学历认证.

 2、境外本科学位证.

 2、境外硕士学位证.

 3、本科补充成绩单2

 3、本科成绩单1

 3、本科成绩单查询路径

 3、硕士成绩单.

 4、国内最高学历学位.

 5、护照.

 6、出入境记录

 7、身份证

 8、户口本

 9.个人承诺与授权(留学生)最新版

 第二步:以上文件准备好后,HR会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保自助办理系统中帮助整理时间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文件。(在线填写步骤完成后,处理状态将变为“已提交”并等待预验收)。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预验收通过后,HR会提供班次函。你需要确认档案所在地(学校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档案转移,等待档案发送到位。交班完成后,网上受理环节通过,结束。

 然后,HR在自管系统上预约线下提交书面材料,然后准备好纸质材料原件的复印件,现场提交。需要注意的是,出入境记录需要更新到最近一个月。(其中HR会帮忙盖章,准备申请信)。

 第三步:提交材料后,进入初审复审阶段。

 拿到批文后,你需要在你的个人办公室上填写实际人口信息。查询准迁信息时可以拿着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拍一张身份证照片。(可以现场拿户口本,身份证3天左右到)。另外,别忘了办理就业创业证。

 留学生想上海落户,但是没有单位,或者单位不符合条件。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帮你解决此类问题,快速入驻上海。

  其他留学生落户上海的要求

 一、无社保基数要求,累计缴费满6个月即可上海落户。

 上海人社局的通知还提到:毕业于世界51-100强院校的留学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即可申请落户,社保缴费基数和时间要求将被取消。

 二、1倍社保基数,半年累计缴费可上海落户。

 具有国外非高水平大学双非本科+国外硕士或博士学位背景的学生,可通过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1倍社保基数申请落户上海。

 三、1.5倍社保基数,一年累计缴费可上海落户。

 国内双非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或国内专科+国外硕士的学生,可通过连续12个月缴纳1.5倍社保基数申请落户上海。

上海世界名校落户政策

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

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 51-100 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 6 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取消社保缴费基数要求。

一、落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二、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以下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条件:

1.在国外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学习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如果是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境)外高校,累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无社保基数,回国就可以落户上海。

2、硕士学位

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排名前500院校硕士: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6个月的社保;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非排名前500院校硕士: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6个月的社保;国内双非本科+国外排名前500院校硕士: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6个月的社保;国外正规本科+国外正规硕士: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6个月的社保;国内双非本科+国外非排名前500院校:按照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12个月的社保,且社保基数比前几种学历的留学生更高。

3、本科学历

国外前500院校本科:缴纳6个月社保;国外非前500院校本科:缴纳12个月社保基数,且缴纳的基数更高。

4、附加条件

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境外本科+硕士、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博士需在国(境)外待满1年,硕士180天,本科不少于2年;回国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但回国后2年内需在上海工作;同时要求落户的同学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三、申办流程:

1、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2、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5、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工作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二条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第二条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四)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六)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七)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八)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九)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十)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十一)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持国外结(离)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十二)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

一. 上海留学生落户条件

1. 对于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可直接在上海落户。(条件: 要过了试用期,而且签订的劳务合同剩余时间要在一年以上)

2. 对于世界排名51-10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可在上海办理落户。(条件如上)

3. 学校排名经参考泰晤士报,U.S. News,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终确定世界前50院校为73所,排名51-100院校为76所,详细排名信息请咨询公司HR。

4. 公司条件为: 公司必须在上海注册,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如果入职的为上海分公司,本人的社保和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不可委托第三方代缴或将社保个税申报外地或劳务派遣。

二. 落户步骤

1. 准备材料

承诺与授权书: 由公司HR编写,经自己查看无误后签字就行,以表示自己同意落户。

本人的国外毕业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这个就是本人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无需赘述了吧。

好了,关于“上海 留学 落户 流程”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上海 留学 落户 流程”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微信号咨询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在线报名

郑重声明:本文内容、数据、图表等来源于网络引用或其他公开资料,版权归属原作者、原发表出处。若版权所有方对本文的引用持有异议,请联系留学指南网,本方将及时处理。本文的引用仅供读者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目的。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网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读者阅读本文后做出的决定或行为,是基于自主意愿和独立判断做出的,请读者明确相关结果。如需转载本方拥有版权的文章,请联系留学指南网www.liuxue678.com注明“转载原因”。未经允许私自转载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上一篇:上海 出国留学流程_上海 出国留学流程图

下一篇:上海 留学生 落户 流程_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2024需要时长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留学指南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