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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来华留学生活动_2021来华留学生

2024-04-14 01:30分类: 2024年留学 阅读:

2024来华留学生活动的今日更新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新,更是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2024来华留学生活动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探讨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文章目录列表:

1.12项出入境便利化政策具体内容发布
2.清华外籍留学生政策
3.如何申请来华留学
4.留学中国计划的解读留学中国
5.国家对留学生有什么补贴政策
6.韩国人怎么来中国留学,读研究生

2024来华留学生活动_2021来华留学生

12项出入境便利化政策具体内容发布

一项新的移民政策也将于今年8月实施。此次首先实施的12项政策只是60项措施中的一部分。后续还会有更多的便民政策推广到全国。这批最新政策主要涵盖四个方面。更多信息,我们来看看。

4个方面

首先,扩大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地区工作的华侨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和国家特殊需要的外籍人才、长期在华工作且符合工资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外国人,方便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其申请。

二是放宽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范围。优化营商环境,为来华经商、工作、研究的外国人发放长期有效签证和居留许可。对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邀请来华从事技术合作、经贸活动和工作的外籍人才,向外籍高层次人才团队和辅助人员发放有效期2-5年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三是拓宽国外人才引进范围。为优秀外国青年来华创业提供服务,为国内重点大学和国际知名大学毕业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华创业,为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华实习的外国留学生提供签证、居留许可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四是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探索在外国人集中地区设立移民服务中心(站点),为常驻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便利服务。

:12条具体措施

1.对外国高层次人才有重大贡献、国家有特殊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家重点开发地区管理部门推荐,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2.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四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年工资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年工资收入标准的20%。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同申请。

3.在中国工作的华侨,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家重点开发地区连续工作满四年且每年实际居住满六个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同申请。

4.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入境。入境后可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多次签证或有效期不满五年的居留许可。

5.从国内重点发展和产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可凭工作证和单位介绍信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许可。创新团队的外籍成员也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五年的居留许可

7.受雇于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已办完,来不及出国办理工作签证的,可以持工作许可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工作相关的居留许可。对连续两次申领一年以上工作居住证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第三次申领工作居住证的,可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工作居住证。

8.在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所在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可以兼职创新创业。

9.在国内重点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国内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可凭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有效期为2-5年的居留许可。

10.国际知名大学毕业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后两年内来华创新创业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有效期为两年的居留许可。

1.受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华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留学生,可凭邀请单位介绍信和大学在读证明,向安全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有效期为一年的实习活动签证。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留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工作相关居留许可。

12.探索在外国人集中地区设立移民服务中心(站点),为永久居留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便利服务。

清华外籍留学生政策

清华外籍留学生政策如下:

一、清华大学对留学生的录取以择优录取则为基础,根据申请者的学术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创新能力及其它技能等综合素质情况进行筛选。

二、清华大学对每个留学生申请者有着严格的技能要求,包括语言能力、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领导力等。

三、清华大学对留学生的录取还需要申请者具备优秀的身体健康状况,可以让他们顺利应对留学生活动。

四、清华大学鼓励留学生参与社会活动,希望申请者能够在校外参加志愿性的社会活动,以增强自身的社会能力。

五、清华大学鼓励留学生拥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希望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具有责任感、尊重他人、尊重规则,以及自我控制等素质。

六、清华大学欢迎有创新能力的留学生,希望申请者能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培养其创新能力,以期能够在学习和研究中做出更多的贡献。

七、清华大学还希望留学生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帮助社会解决实际问题,以增强其实践能力,提升社会贡献能力。

八、清华大学注重留学生的职业发展,希望申请者能够拥有良好的职业规划,在学习期间就业能力,以及在校期间的科研能力等。

九、清华大学还注重留学生的国际视野,希望申请者能够掌握国际知识,培养国际化的视野,以更好的适应国际社会变化。

清华大学的留学生录取条件较为严格,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学术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创新能力及其它技能等综合素质,才能被正式录取。

如何申请来华留学

 外国留学生一般应当持普通护照和“X”或“F”字签证办理学习注册手续。来华学习六个月以上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X”字签证;来华学习期限不满六个月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F”字签证;以团组形式来华的短期留学人员,也可以凭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电,申请“F”字团体签证。

留学中国计划的解读留学中国

《留学中国计划》概念

7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教育规划纲要还指出,“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适应国内外发展新形势,在9月28召开的全国来华留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公布了《留学中国计划》。对于该计划中读者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张秀琴。

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的客观需要

问:在过去60年来华留学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背景下,我国为何还要启动《留学中国计划》?这个计划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当前之所以要启动《留学中国计划》,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的迫切需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留学中国计划》,作为我国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华留学工作在我国建设国际一流大学、推动教育国际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培育我国软实力、宣传和谐世界理念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推进来华留学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战略保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来华留学生规模逐年扩大。过去5年,来华留学生平均增长速度超过17%,年均净增人数约3万人。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年在内地高校及中小学就读的来华留学生规模将扩大到50万人次,其中学历留学生达到15万人,使我国成为亚洲最大的国际学生流动目的地国家。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我们必须要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政策。出台《留学中国计划》,就是要实现这一目标,不断推动来华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计划”将进一步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

问:我们注意到,《留学中国计划》提出了“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十六字工作方针。这是否意味着优化结构是今后10年我国来华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

答:应当说,扩大规模是未来10年我国来华留学工作的首要任务,优化结构是迫切要求,保证质量是发展关键,规范管理是重要保证。今后10年,来华留学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来华留学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来华留学规模稳步扩大,来华留学生生源国家和地区数不断增加,层次越来越高,专业选择也趋于多样化。但是,今后来华留学生的生源结构及专业结构仍有待进一步优化。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仍是我国来华留学生学历生的主要来源国。2009年,来自亚洲的留学生人数居首位,约16.16万人,占全年来华留学生总数的67.84%。接收来华留学生的文学、医学、经济、管理、工学、法学、教育、理学等11个学科中,文科(含汉语)和医科仍是留学生就读的主要专业领域。

问:当前,来华留学已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也成为教育外事工作新的增长点。在《留学中国计划》实施过程中,将有什么样的机制确保来华留学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答:来华留学工作需要外交、公安、财政、物价、卫生防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有人与我们一起统筹规划,打出先手牌,既有短期战斗,又有长期规模战役。为此,我们将建立来华留学部际协调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前者以行政部门为主,后者以专家学者为主,形成领导有力、分工协作、共谋发展的来华留学工作格局。

多项措施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问:我们注意到,《留学中国计划》被称为是指导我国未来10年来华留学工作的“规划纲要”和“行动指南”。未来10年,我们将有哪些措施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答:“计划”提出,到2020年,使我国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家。这也是未来10年我国来华留学工作的发展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今后10年,我们的来华留学工作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创新来华留学教育培养模式,鼓励来华留学教育机构积极探索,进行学历教育弹性学制试点”。

当然,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将是我们的工作重心。具体措施上,我们在招生录取、品牌专业课程建设、“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奖学金体系建设、学校来华留学工作的质量评估体系构建和来华留学人员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以保证来华留学生在华都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历经60次修改,征求意见超过500人次

问:这份用于指导未来10年中国来华留学工作的《留学中国计划》,其诞生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

答:可以说,这份留学中国计划,是很多人智慧的结晶,凝聚了许多人的心血。整个制定工作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在计划制定之前,我们深入调研,开展战略研究。我们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各自组织研究小组,研究来华留学在我国教育外事工作中的定位,研究来华留学的发展轨迹,研究来华留学工作与政治、外交、经济、教育水平的关系。同时,我们还请20多个我国主要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报回驻在国的国际学生发展规划,如日本的30万人计划,韩国的10万人计划等,形成了近10万字的调研报告。

二是起草文本,广泛征求意见,反复咨询论证。从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我们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教育专家积极参与起草修改工作,文本初稿形成后,教育部副部长郝平主持召开了《留学中国计划》修改专题办公会,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召开了三次修改讨论会,征求了有关司局、直属单位、32个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5个计划单列市教育局、75所部属高校、59个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和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欧盟使团的负责人,以及100多位从事来华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意见。

从初稿,到最终公布,这份《留学中国计划》累计进行了近60次修改,征求意见超过500人次。

国家对留学生有什么补贴政策

补贴政策是:在稳定现行中国政府奖学金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奖学金资助内容,科学合理设置项目。

1、调整完善奖学金资助内容。完善后的奖学金资助内容整合为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和国际旅费五个方面,奖学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全部或部分资助。

与原先资助内容相比:学费与住宿费分开设置、分别确定资助标准;将以往单独设立的一次性安置费、教材费、门诊医疗费并入生活费中;将假期活动经费、文体活动经费并入学费中。

2、针对特定人群和特定目标,设立特别奖学金项目。

3、奖励品行优良、学业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华学习学历生。不论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还是自费来华留学人员,只要符合条件都有机会获得优秀留学生奖励金。奖励金可与其他资助内容叠加,不影响留学生获得其他资助。

扩展资料:

国内外学生的收费标准差别很大。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费和住宿费资助标准,主要是按照市场原则和成本补偿原则,参照奖学金生应向学校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平均标准确定。

按照国际惯例,一国高等学校对外国留学生往往收取较高的学费和住宿费。据调查,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向自费来华留学人员收取的学费标准年平均约为本科20000元、硕士25000元、博士32000元,住宿费标准约为本科12000元、研究生14000元。

国内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年平均本科4000—6000元、硕士8000元、博士10000元,住宿费标准一般为1200元。

人民网-官方:不宜将留学生资助力度简单与国内学生比较

韩国人怎么来中国留学,读研究生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高等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等学校,系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本规定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三条 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工作,应当遵循“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 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应当具有必备的教学和生活条件,以及相应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应当遵循国家外交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教育部统筹管理全国来华留学工作,负责制定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中国政府奖学金”,协调、指导各地区和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并对各地区和学校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计划内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高等学校接受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管理。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高等学校具体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应当有校级领导分管本校的外国留 学生工作;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并设有外国留学生事务的归口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

第三章 外国留学生的类别、招生和录取

第十条 高等学校可以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接受学历教育的类别为:专科生、本料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类别为:进修生和研究学者。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外国留学生招生办法,公布招生章程,按规定招收外国留学生。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名额不受国家招生计划指标限制。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对外国留学生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以人民币计价收费。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专业应当是对外开放专业。为外国留学生单独设立新的学历教育专业,必须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五条 申请到我国高等学校学习、进修的外国公民,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符合入学条件,有可靠的经济保证和在华事务担保人。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申请来华学习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录取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对使用汉语接受学历教育者,应当进行汉语水平考试。

第十七条 外国留学生的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高等学校应当优先录取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外国留学生;高等学校可以自行招收校际交流外国留学生和自费外国留学生。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可以接受由其他学校录取或转学的外国留学生,但应当事先征得原接受学校同意。

第四章 奖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 中国政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设立“中国政府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类别有:本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和进修生奖学金等。

教育部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项研究或培训等奖学金。

第二十条 教育部根据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以及我国与外国交流的需要,制定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应当接受享受奖学金资格的年度评审。评审工作由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未通过评审的外国留学生,将根据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高等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为外国留学生设立奖学金。中国和外国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经征得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为外国留学生设立奖学金,但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第二十四条 汉语和中国概况应当作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政治理论应当作为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类专业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其他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第二十五条 汉语为高等学校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对汉语水平达不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外国留学生,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汉语补习条件。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条件为外国留学生开设使用英语等其他外国语言进行教学的专业课程。使用外语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毕业论文摘要应当用汉语撰写。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组织外国留学生进行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应当按教学计划与在校的中国学生一起进行;但在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时,应当遵守有关涉外规定。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教学需要,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外国留学生在教学计划以外使用其他设备和获取其他资料,应当提出申请,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国留学生进行学籍管理。高等学校对外国留学生作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当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如受到上述处分者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学校还应当书面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外国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业证明,为获得学位的外国留学生颁发学位证书。学校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上述证书的外文翻译文本。

第六章 校内管理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外国留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当教育外国留学生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第三十一条 高等学校一般不组织外国留学生参加政治性活动,但可以组织外国留学生自愿参加公益劳动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允许、鼓励外国留学生参加学校学生会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外国留学生也可以自愿参加我国在重大节日举行的庆祝活动;在外国留学生比较集中的城市或地区,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外国留学生举办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经学校批准,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并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外国留学生成立跨校、跨地区的组织,应当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申请。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

第三十四条 外国留学生经高等学校批准,可以在校内指定的地点和范围,举行庆祝本国重要传统节日的活动,但不得有反对、攻击其他国家的内容或违反公共道德的言行。

第三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外国留学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和公布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社会管理

第三十七条 外国留学生的社会管理,由有关行政部门负责。高等学校应当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社会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外住宿,但应当按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有关部门应当为外国留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收费标准应当与中国学生相同。

第四十条 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的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 外国留学生携带、邮寄物品入出境,应当符合我国有关管理规定。

第八章 入出境和居留手续

第四十二条 外国留学生一般应当持普通护照和“X”或“F”字签证办理学习注册手续。来华学习六个月以上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X”字签证;来华学习期限不满六个月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F”字签证;以团组形式来华的短期留学人员,也可以凭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电,申请“F”字团体签证。

第四十三条 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和中国外交、公务或礼遇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持本国外交机构出具的、声明在华学习期间放弃特权与豁免的照会,向中国省部级外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外事部门的同意函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改办“X”或“F”字签证;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根据双边协议免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换持普通护照,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X”或“F”字签证;持普通护照但非“X”或“F”字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改办“X”或“F”字签证。外事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上述人员的申请时,应当查验申请人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第四十四条 外国留学生家属可以凭接受学校的邀请函,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L”字签证来华陪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接受学校的公函,为外国留学生陪读家属办理签证延期,陪读家属在华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外国留学生居留证的有效期限。

第四十五条 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外国留学生来华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无法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者,必须在当地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体检。经检查确认患有我国法律 规定不准入境疾病者,应当立即离境回国。

第四十六条 持“X”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必须在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在学期间,如居留证上填写的项目有变更,必须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七条 外国留学生转学至另一城市时,应当先在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到达迁入地后,必须于10日内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第四十八条 外国留学生在学期间临时出境,必须在出境前办理再入境手续。签证或居留证有效期满后仍需在华学习或停留的,必须在签证或居留证有效期满之前办理延期手续。

第四十九条 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境。对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外国留学生,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其所持外国人居留证或缩短其在华停留期。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外的教育机构接受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负责审批,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规定由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于2000年1月31日发布施行。

2024年出国留学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国外研究生所必备的条件是成绩要求、语言要求、个人陈述这三大条件是缺一不可的,但具体的条件还是要看申请的国家来决定,不同的国家在各方面要求上,会有一些差异性。

申请国外研究生的条件:

1、成绩要求:申请国外的研究生留学,需要提供GPA,如果是比较好的学校,通常GPA的成绩需要达到3.0以上,而不同的大学,针对于具体的分数要求也会有差别。

2、语言要求:申请国外研究生留学的话,在语言方面也会有所要求,通常英国的留学生雅思成绩需要达到6.0以上,如果是北美地区的国家,通常托福的成绩需要达到90分以上才可以。

3、个人陈述:个人陈述针对于国外留学生来说,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外留学生申请流程:

1、查看自己是否具备国外研究生的相关条件。

2、参加相应的留学考试,要准备学习类和语言类的考试语言类,其中主要包括了托福和雅思。

3、准备相应的材料,其中有托福或者是雅思的成绩以及本科的成绩单,还有个人简历和个人陈述,以及推荐信和学位证,还有毕业证,或者是在读的证明以及财产证明。如果是艺术生需要提供自己的作品集。

需要注意,其中推荐信的推荐人,主要是跟学科相关领域的人士,才能够证明学生在这个学科中的能力和资历。

4、签证准备。

留学以自己的水平能申请到什么层次的大学,可以使用留学志愿参考系统:/dingwei/?ozs=dw-1

使用方法:把你的GPA、语言成绩、专业名称、院校背景(211/985/双非)等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系统会自动匹配出与你成绩情况类似的同学案例,可以依据自己的条件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留学案例,了解一下与自己情况类似的人,他/她们都去了哪些院校,作为自己选择院校的参考。

好了,关于“2024来华留学生活动”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2024来华留学生活动”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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